保险单周年日. 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 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保险单周年日. 本合同生效日在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险单周年日,如果当年无此对应日,则以生效日前一日的对应日为该年的保险单周年日。 十三 借款利率 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公司自身资金成本及风险管控能能力确定,但不低于年利率 4%。
保险单周年日. 指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的每一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第一个保单周年日是指保险单生效一年后的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
保险单周年日. 指保险单生效日所对应的每个周年日。 8.3
保险单周年日. 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 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 56%给付祝寿金。
保险单周年日. 本合同生效日在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险单周年日,如果当年无此对应日,则以生效日前一日的对应日为该年保险单周年日。 八 轻症重大疾病 本合同所称的轻症重大疾病共包含 12 种轻症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须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1) 极早期恶性肿瘤 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① 原位癌 ②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③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④ 皮肤癌; ⑤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2) 较小面积 III 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不少于全身体表面积的 15%。体表面积根据 《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若被保险人已符合 “严重Ⅲ度烧伤”给付标准的,则不在本疾病保障范围内。
保险单周年日. 指保险单生效日的每个周年日。
保险单周年日. 指合同生效的周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