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查阅. 本摘要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本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息查阅. 自《吸收合并协议》签署日起至合并完成日的期间内,中航深圳、中航国际控股应 (且应促使其子公司)在收到合理的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向中航国际的负责人、员工、会计师、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或其他代表提供所有其财产、账册、承诺、记录以及中航国际合理要求的关于其业务、财产和人员的所有其它情况;且在该期间,中航国际控股(且应促使其子公司)应及时向中航国际提供其在该期间按照适用法律及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或收到的每一报告、附则、注册报告及其它文件的副本。
信息查阅.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息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