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决条件 样本条款

先决条件. 除非以下条件已经全部获得满足,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1) 借款人已经向贷款人提供了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文件; (2) 保证人已经向贷款人出具了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本合同附件三中所列的保函(如适用); (3) 担保人(如有)提供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抵押物在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的有效证明文件;担保人(如有)提供质押的,质押物已交付贷款人和/或贷款人已收到质押物在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4) 担保人(如有)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抵押物/质押物的相关保险单、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5) 抵押物/质押物(如有)上还存在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该等其他共同共有人已认可担保文件的内容并向贷款人出具同意抵押人/质押人签署担保文件的书面确认文件; (6) 本合同附件四所列的各项具体担保合同/文件已经签署并生效,并且任何所需的政府部门批准、登记或其他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如担保人(如有)为法人的,担保人(如有)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法人章程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决议文件等); (7) 借款人已提交贷款人规定的各项证书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书、保险单、保费支付凭证和共有人承诺书(如适用)等; (8) 借款人已按照要求在贷款人开立用于提款及还本付息的结算账户; (9) 用款企业已按照要求在贷款人开立用于收付贷款资金的结算账户; (10)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与承诺均是真实的、正确的、完整的; (11) 借款人不存在已发生并且正在持续的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 (12) 借款人不存在已发生并且正在持续的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关于贷款事项的任何违约或潜在违约情形; (13) 贷款额度内用款申请系在授信期限内提出,且该次提款不会导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已经提取且尚未归还的贷款余额超过贷款额度的金额; (14) 借款人需提交用款企业的订单、购买合约、购货发票等证明文件; (15) 中国法律规定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已经满足。
先决条件. 其他先决条件为 。
先决条件. 4.1 本次非公开发行应以下述先决条件为前提: 4.1.1 佳沃股份内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获得了佳沃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4.1.2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事宜。 4.1.3 其他政府部门要求的审批、备案或登记(如有)。
先决条件 a、 买、卖双方均须履行的条件 下列各项条件需在交割之时或之前已完成,买、卖双方也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下列各项条件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放弃: (1) 不存在任何阻碍本协议拟进行交易完成的,由任何有权司法管辖区域的政府机构颁行、订立、发布或者实施,且在交割时届时有效的法律,但相关竞争法除外; (2) 根据协议附件所列明的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所需申报应已完成、适用延长期已届满或终止,且所需各项批准已取得;并且在交割时不存在任何届时有效的法律阻碍; (3) 根据标的公司的组织文件,标的公司已完成卖方出售标的资产所需的所有批准; (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出售标的资产有关的相关批准、登记、注册手续均已完成。 b、 卖方须履行的条件 下列各项条件需在交割之时或之前已完成,买方也可就下列各项条件之全部 或部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出放弃: (1) 卖方在本协议相关条款中所作的所有基本陈述截至交割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应真实正确; (2) 卖方应已在各重大方面尽职履行或遵从所有根据本协议条款其应在交割时或之前履行或遵从的重大约定事项及协议; (3) 卖方应已向买方交付一份日期为交割日期的由卖方的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所列(1)、(2)项条件均已完成。 c、 买方须履行的条件 下列各项条件在交割之时或之前已完成,卖方可就下列各项条件之全部或部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出放弃: (1) 买方在本协议相关条款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与保证截至交割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应真实正确,如同该等陈述与保证是在截至交割日期之时作出的; (2) 买方应已在各重大方面尽职履行或遵从所有根据本协议条款其应在交割时或之前履行或遵从的重大约定事项及协议; (3) 买方应当向卖方交付一份日期为交割日期的由买方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所列(1)、(2)项条件均已完成。 综合协议中关于先决条件的原则性约定,结合本次交易的需要履行的程序,先决条件具体如下: (1) 国资委及其授权单位的审批、备案程序; (2) 国家商务部对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3)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4)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批准本次交易用汇等相关事项; (5)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6) 上海德尔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7) 其他可能需要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先决条件. 指 本协议第9条所述的本次交易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 交割日 指 乙方将本协议标的资产转让给甲方,并办理完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之日 过渡期间 指 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 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双方、各方 指 甲方、乙方 一方或任何一方 指 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法律 指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它具有普遍法 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解释或重新制定 税费 指 任何及一切应缴纳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征收、收取或摊 派的任何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或其他适用税种,或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 元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注:本协议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先决条件. (1) 买方履行交易义务的先决条件: (i) 卖方和公司的陈述与保证真实准确; (ii) 卖方和公司妥善履行《协议》的义务; (iii) 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来,无重大不利影响; (iv) 不存在政府部门命令禁止《协议》项下的交易,也不存在以下针对卖方、公司或其子公司或者买方的(潜在)诉讼: a、 要求限制或禁止《协议》项下的交易; b、 导致《协议》项下已完成的交易遭到撤销; c、 对买方或其关联方持有公司股权、控制和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限制 或不利影响;或者 d、 迫使买方处置公司(或其子公司)或者买方(或其关联方)的业务或资产; (v) 由每个卖方和公司 CEO 于交割日签署的证明书,证明上述(i)--(iv)项的先决条件均已完成; (vi) 买方、卖方和公司均已取得应由其获取的签署执行《协议》所需的所有政府部门同意和批准; (vii) 卖方和公司应获得附录 7.1(g)所列的同意,其内容需令买方满意; (viii) 买方收到指定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的书面辞职信和免责声明,其内容需令买方满意; (ix) 卖方向买方交付所有关信函,声明循环信贷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已经偿还,有关该债务的所有担保和抵押均已免除,卖方、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用承担循环信贷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x) 买方已收到《协议》第 2.6 条项下的所有交割文件; (xi) 卖方和托管代理应已签署托管协议; (xii) 在交割日前,公司与 Bears in Bettendorf, L.C.签署《协议》附件 C 所列的两份租赁协议。 (xiii) 买方应收到书面文件证明卖方及其关联方已免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于卖方及其关联方的所有债务和责任。 (2) 卖方履行交易义务的先决条件: (i) 买方的陈述与保证真实准确; (ii) 买方妥善履行《协议》的义务; (iii) 不存在政府部门命令禁止《协议》项下的交易,也不存在以下针对卖方、公司或其子公司或者买方的(潜在)诉讼: a、 要求限制或禁止《协议》项下的交易;或者 b、导致《协议》项下已完成的交易遭到撤销; (iv) 卖方收到买方 CEO 于交割日签署的证明书,证明上述(i)--(iii)项的先决条件均已完成; (v) 买方、卖方和公司均已取得应由其获取的签署执行《协议》所需的所 有政府部门同意和批准; (vi) 买方和托管代理应已签署托管协议;以及 (vii) 在交割日前,公司与 Bears in Bettendorf, L.C.签署《协议》附件 C 所列的两份租赁协议。 (viii) 买方应向卖方交付相关证据证明租赁保证已被终止,或者买方向 Xxx 作出无条件保证,承诺补偿 Xxx 在租赁保证项下(于交割日之后产生)的责任。
先决条件. ‌ 3.1 本次交易的交割以下列先决条件的达成为条件,但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出让人或受让人书面豁免的除外(“先决条件”): (1) 交易文件已经各方适当签署和交付; (2) 本协议拟议交易已经各目标公司股东会通过; (3) 出让人已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及其章程/组织文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及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履行了适用的上市公司外部批准及披露程序; (4) 所有相关人士应已放弃其对于被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和其他限制; (5) 荣信传动董事王强、戴东,荣信电机董事王岱岩、张松林及荣信高科董事刘占胜、赵殿波均已签署本协议附录十二中承诺放弃任何向任职公司索赔的、在交割时或之前生效的辞职信; (6) 目标公司股东会已通过决议选举受让人提名的荣信传动 2 名、荣信电机 2名、荣信高科 2 名董事担任公司董事: (7) 在交割时或之前,转让双方应已履行或遵守本协议要求其遵守或履行的全部保证、协议和义务; (8) 转让双方均未实质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9) 不存在且未发生任何对目标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10) 转让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遗漏且无误导; (11) 荣信传动与出让人就目前使用的经营场所、办公物业签署一份有效期为交割后 5 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出让人同意以 336,432.48 元/月的价格将位于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四方台路 000 号的 20000 平方米厂房及 6574.78平方米办公楼租赁给荣信传动,对厂房及办公物业的使用均可按照目前使用的方式使用。荣信传动与出让人已就房屋租赁协议事宜达成了协议条款并附于本协议附录十一,具体条款条件将由荣信传动与出让人在正式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中确定; (12) 各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已就目前生产中使用的 “荣信”商标(注册号: 5400977)与“RXPE”商标(注册号: 1606369)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权利人出让人同意将前述商标继续无偿许可目标公司使用,许可使用范围为目标公司过去一直及现在正在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许可使用时间为自交割日起满 10 年为止。出让人同意,在许可目标公司使用期间,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在同类产品上使用或授权除目标公司外的其他方在同类产品上使用前述商标;出让人(及其后的商标持有人)与目标公司均不会以可能对受让人、目标公司产品、信誉产生负面影响的方式使用“荣信”、 “RXPE”商标。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已就商标使用许可事宜达成了协议并附于本协议附录八,具体条款条件将由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在正式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中确定; (13) 荣信传动、荣信电机与出让人已分别就出让人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一体 化 集 成 结 构 的 中 高 压 变 频 器 ” 的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 201110034291.2)与“有级变频电机软启动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 (专利号:200780011373.7)签署《专利转让协议》。出让人同意无偿转让上述专利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必要组成,并承诺在转让协议签署后的十日内准备所有为登记和完成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转让的登记相关的文件、证明、表格和授权书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办理预期的专利转让备案;出让人同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转让手续完成之前,许可荣信传动与荣信电机无偿且独占使用以上专利。荣信传动、荣信电机与出让人已就专利转让事宜达成了协议并附于本协议附录七,具体条款条件将由荣信传动、荣信电机与出让人在正式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中确定; (14) 各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已分别签署有效期为交割后 10 年的 PCB 板采购协议。出让人同意按目前与各目标公司约定的 PCB 板采购定价原则、核算标准、采购方式、产品质量、产品种类等在交割后继续向各目标公司提供 PCB 板。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已就 PCB 板采购事宜达成了协议并附于本协议附录九,具体条款条件将由各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在正式签署的 PCB板采购协议中确定; (15) 各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已分别签署有效期为自交割日起 10 年的关于试验台设备无偿使用的设备租赁协议,但由于试验产生的相关费用(电费、水费等)需由各目标公司按实际发生额支付;出让人同意,目前提供给各目标公司使用的试验台设备,将延续同样的设备明细、型号、数量、设备的使用方式等租赁给交割后的各目标公司继续使用。各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已就试验台使用的设备租赁事宜达成了协议并附于本协议附录十,具体条款条件将由各目标公司与出让人在正式签署的关于试验台无偿使用的设备租赁协议中确定; (16) 作为出让人员工并从事相关特种电源业务的技术人员 8 名(名单见附录六),已与出让人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重新与荣信高科签署本协议附录六的劳动合同。 3.2 目标公司和转让双方应在各项目标公司和出让人条件得到满足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人,并就目标公司和出让人条件得到满足提供书面证据。 3.3 关于先决条件的义务 3.3.1. 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尽快满足或实现先决条件,其中第 3.1 ( 1 ) 至( 16 ) 条为出让人具有义务实现或促使实现的先决条件; (1) 7)、(8)、(10)条为受让人具有义务实现或促使实现的先决条件。出让人和受让人应采取所有合理必要或可取的措施(包括在协议约定期限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期限内登记备案和公告),以取得满足或实现任何条件所要求的任何职权机构或任何其他主体的同意、批准或授权。 3.4 未满足 3.4.1. 受让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向出让人单独或共同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有条件地或无条件地放弃全部或部分的第 3.1(1)至(16)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出让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向受让人单独或共同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有条件地或无条件地放弃全部或部分的第 3.1(1)、(7)、(8)、(10)条约定的先决条件; 3.4.2. 如果第 3.1 条项下先决条件未能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或各方一致同意的另外...
先决条件.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 1 款支付
先决条件. 本次发行以下列条件得到全部满足作为先决条件:
先决条件. A、 各方同意,除收购方书面确认放弃外,本协议第 4.1 款项下第一期转让款支付应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a、 各方已签署本协议以及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文件,且该等协议、文件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