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付方式 样本条款

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款,不涉及以证券支付认购款的情形。
资金支付方式.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资金支付方式. 供方将货物交付到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需方一次性支付 100%的合同款项。
资金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支付采取“先使用后结算”的方式进行,使用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由使用单位按每次会议的标准及人数计算,据实结算。
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中,宏明电子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日望电子股份,并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转让对价,不涉及证券支付的情形。
资金支付方式.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 40%,咨询服务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 60%,乙方应在付款前 3 日内提供与支付金额相一致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相关发票。乙方收款信息: 乙方名称:湖南金科财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户名:湖南金科财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城支行帐号:800163965702019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企业广场 D3 栋 2 单元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资金支付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8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要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及“信用甘肃”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注: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 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9 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 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考核分数按季度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中,宏明电子拟通过股转系统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日望电子股份,并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转让对价,不涉及证券支付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收购人本次收购资金来源及其支付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收购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日望电子股票的情形。 根据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买卖日望电子股票的情形。 根据收购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在《收购报告书》签署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未与日望电子发生任何交易。根据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在《收购报告书》签署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日望电子发生任何交易。
资金支付方式. 货物配送到户后,先支付农户自筹部分,验收合格后,按照配送进度,支付县级补贴部分(扣除3%质保金),第一个取暖季结束后,支付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