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容性 样本条款

兼容性. 指产品能在设备上正常运作(安装、运行、显示)并与软件互通。运营商在提供产品时会尽力为客户提供关于兼容性的全部必要信息。有关各个产品的“兼容性”的更多要求(如有)也会显示在详细的产品描述页面上。
兼容性. 必须拥有软件、硬件、通信系统之间协调及兼容其他系统的能力。
兼容性. 设备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
兼容性. 支持包括海康、大华、天地伟业、科达等在内的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 DVR/DVS/NVR/IPC 等数字监控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兼容性. 系统保证客户端的正常使用,兼容 win7、win10 等 主流操作系统。
兼容性. 为了保证设备稳定可靠性,必须与广播后级功放同一品牌。
兼容性. 保证对各种浏览器(如:IE9及以上版本,firefox,chrome等)的兼容。
兼容性. 投标人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和软件环境的基础上,完成系统的建设。系统平台须实现对现有多种硬件的兼容,具有与其它系统良好的互联性。
兼容性. 可无线连接同品牌验光仪、焦度计、液晶视力表。
兼容性. 支持 32 位、64 位的操作系统和硬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