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FHCZB-20001090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WFHCZB-20001090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27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75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WFHCZB-20001090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项目联系人:xx xxx
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 xxx 0536-3205501 3201449
联系地址:潍坊市青州市xxx东路 3701 号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x 0536-2256757 13306360720
联系地址:潍坊市xx技术开发区健康东街 9969 号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其他终端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行业划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预算金额:232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本项目标的物生产或经营及安装、售后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3 月 3 日—2020 年 3 月 9 日(上午 8:
3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潍坊市xx技术开发区健康东街 9969 号富潍大厦B 座 6 楼 609 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形式。
3.1 现场领取:请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料必须真实。
3.2 电子邮件形式获取:请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 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xxxxxxx@000.xxx,并电话 0000-0000000 或 13306360720 告知,资料必须真实。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潍坊市青州市xxx东路 3701 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综合服务楼 206 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 232 万元
2.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 目 |
采购预算 | 232 万元 |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无 ☑有,金额:232 万元 | |
核心产品 | 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地址:潍坊市青州市xxx东路 3701 号 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 联系人:xx xxx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xx区健康东街 9969 号电话:0000-0000000、13306360720 联系人:xxx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具有本项目标的物生产或经营及安装、售后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组织:本项目组织统一现场勘察;集合时间:2020 年 月 日 9:00 集合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潍坊市青州市xxx东路 3701 号) 其他: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是,含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 “★”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否 | |
□是 | ||
10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产品: □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非强制类), 且供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6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供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供应商 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6 % 。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14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书面答疑:答疑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 10 : 00 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xxxxxxx@000.xxx 并电话(0000-0000000、13306360720)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1. 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潍坊市青州市xxx东路 3701 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 务局综合服务楼 206 室)。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1. 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潍坊市青州市xxx东路 3701 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综合服务楼 206 室)。 |
17 | 其他唱标内容 | |
18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4.5 万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且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付。 收款人户名: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02050901421024130 开户行:潍坊银行潍坊xx科技支行 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电子文档一份(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WFHCZB-20001090 在 2020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其他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
23 | 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 |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 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按照“技术和服务水平”得分较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24 |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
25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合同约定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合同约定方式 项目服务期限: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等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
26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 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进度付款。 |
2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10 万元,提交方式为合同签订前, 中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昭德支行银行账号:15437801040001087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 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为依据,中标金额 100 万元以下部分按 1.2%收 取;100-500 万元部分按 0.88%收取;500-1000 万元部分按 0.64 %收 取。 |
29 | 其他规定 |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 必须将是否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 “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x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
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依法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主要内容 | 指标要求 | 细项 分值 |
1 | 价格 (30 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 30 | |
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 ||||
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成功案列(验收合格),每提供一个得 1 分, | ||||
2 | 同类项目 案例 | x项最高得 3 分。 注:以开标时提供的合同原件、采购人盖章的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 | 3 | |
或验收证明原件为准,同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 | ||||
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 ||||
3 | 履约能力 (28 分) | 产品功能和性能 | 1.投标人所投LCD液晶拼接屛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具备可缩小拼接屏缝隙专利技术并提供专利证书的得 1分;生产厂家同时具备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与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所投室内全彩色LED显示条屏具有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全彩低功耗高均匀度LED显示屏检测报告、ESD静电抗干扰检测报告及高温100℃低温-40℃的冷热冲击实验检测报告、阻燃报告(V0级)检测报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所投其他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拼接矩阵,视频处理器,综合屏,掌上办税区)具有省级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检测报告产品要求与所投产品一致。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4.投标人提供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软、硬件产品(一体化自主导税设备(智能办税一点通)、新办纳税人自助设备、自助区(填单/查询 /代开等)、拼接矩阵、自助设备)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的,每提供一个可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 注:开标时须提供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5、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正偏离不加分。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响应技术要求”只填写“与招标文件技术 | 20 |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评审因素见下表:
要求一致”字样或技术参数不详细的,此项不得分。 技术参数出现描述不一致的,以较低参数为准;技术参数描述与技术资料(如检测报告等)不一致的,以技术资料参数为准。 | ||||
4 | 技术力量投入情况 | 根据供应商拟派团队人员数量、专业化程度及人员稳定性等承诺,在0-5分之间打分。 人员数量、专业化程度及人员稳定性等承诺明确、实施性强的,得 4-5分; 人员数量、专业化程度及人员稳定性等承诺较明确、实施性较强的,得2-4(不含)分; 人员数量、专业化程度及人员稳定性等承诺基本明确、具备基本可 实施性的,得0-2(不含)分。 | 5 | |
5 | 实施方案 | 根据产品到货时间进度以及安装、调试、运行等实施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可验证性,每阶段方法、计划、任务的清晰程度和合理性,是否能够满足时限要求等,在 0-15 分之间打分。 方案详细、科学、合理,体现对需求的深入理解,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 10-15 分; 方案较为详细、科学、合理,对需求的把握基本到位,可操作性较 好,得 5-10(不含)分; | 15 | |
方案基本详细、科学、合理,没有很好的细化,可操作性一般,得 0 -5(不含)分。 | ||||
6 | 技术和服务水平 (35 分) | 现场演示及答辩 | 1.根据投标人对拟所投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功能现场演示功能数量,可操作性、稳定性、兼容性情况,在 0-7 分之间打分。 平台现有演示功能数量多,可操作性、稳定性、兼容性强,可扩展性高且使用灵活的,得 5-7 分; 平台现有演示功能数量较多,可操作性、稳定性、兼容性较强,可扩展性较高且使用较灵活的,得 3-5(不含)分; 平台现有演示功能数量一般,可操作性、稳定性、兼容性一般,可扩展性一般且使用不便捷的,得 0-3(不含)分。 现场无平台演示的不得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出问题,项目经理对所提问题进行现场书面答辩。根据现场书面答辩情况,在 0-10 之间打分。 答辩内容紧扣主题、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分析透彻的,得 7-10分; 答辩内容较紧扣主题、条理较清晰、重点较突出、分析较透彻的,得 4-7(不含)分。 答辩内容不够紧扣主题、条理不够清晰、重点不够突出、分析不够透彻的,得 0-4(不含)分。 项目经理没有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 | 17 |
注:项目经理须携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答 辩,不接受项目经理以外人员的答辩。 | ||||
7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承诺情况进行打分。 培训方案详细,可操作性强,承诺情况较优的得 3 分。 培训方案简短,但整体具备可操作性的得 1 分。 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方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本项得 0 分。 | 3 | |
8 | 售后服务 (7 分) | 1.根据方案的合理性、严谨性、职责清晰程度、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在 0-5 分之间打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售后服务要求,有内容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式多样、响应时间及时、故障处理得当、服务验收合格,得 4-5 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较为完整,有合理的售后服务、较为及时的响应时间和处理故障、服务验收到位,得 2-4(不含)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售后服务基本合理、响应时间基本及时、处理故障及服务验收勉强合格,得 0-2(不含)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售后服务优惠条件的承诺情况进行打分。其他售后服务优惠条件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得 2 分; 其他售后服务优惠条件承诺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得 1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7 | |
9 | 合 计 | 100 | ||
评审标准:以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拟中标人。分数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服务水平”得分自高向低顺序排列。 |
(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6.1。 (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6.2。
(4)价格扣除原则: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
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④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
合同编号:WFHCZB-20001090
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合同》(合同编号:WFHCZB-20001090,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附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合计 |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
3.合同金额
x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
4.合同签订地青州
5.合同生效
x合同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 ||||
2 | 甲方名称: | ||||
甲方地址: | |||||
甲方联系人: | 电话: | ||||
3 | 乙方名称: |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 电话: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 |||||
4 | 合同金额:小写:(¥ | 元) | 大写: | 。( | 元/年) |
5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6 | 质量保证期: |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甲方根据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 ||||
8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货物全部入场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50%,系统上线运行三个月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如一方未能按时支付结算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当期结算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对方迟延履行金, 非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造成逾期的除外。 |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10 万元,提交方式为合同签 订前。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10 |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潍坊市仲裁 □向青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定义
x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采购人。
1.2“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按照招标 (采购)、投标 (响应)文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 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
1.5“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6 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合同标的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 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 3.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
3.2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3 如果服务和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4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5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6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1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7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8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4.2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
4.3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5.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5.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
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5.3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相关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权利瑕疵担保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保密义务
7.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履约保证金
8.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8.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8.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8.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交货与验收
9.1 交货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9.2 交货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9.3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9.4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时进行记录。
9.5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6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
9.7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
10.违约责任
10.1 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
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0.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诉讼应由交货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合同修改或变更
13.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3.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4.合同中止
14.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
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出现两次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5.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xxx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 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6.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17.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8.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9.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合同语言
2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20.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2.合同效力
22.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3.检查和审计
23.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3.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五、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6-1)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6-2-3 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
的提供);
附件 6-2-7 服务实施方案
附件 6-2-8 管理与服务承诺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
采购及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WFHCZB-20001090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注:本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一、投标函
致_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 :
根据_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 目_(项目编号:WFHCZB-20001090)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文档_1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2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
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 姓名、职务)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 | 项目编号 | WFHCZB-20001090 |
1 | 投标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
2 | 供货期限 | 签订合同后 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 ||
3 | 免费质保期 | 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 ||
4 | 项目经理 | 姓名: 联系电话: | ||
5 | 其他优惠及承诺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中小企业 | 政策功 能类型及编号 |
1 | |||||||||
2 | |||||||||
3 | |||||||||
⋮ | |||||||||
备品备件(包括专用工具 等) | |||||||||
耗材 | |||||||||
货物费合计 | |||||||||
包装运输费 | 包装费 | 安装调试费 | 安装费 | ||||||
运输费 | 调试费 | ||||||||
装卸费 | … | ||||||||
保险费 | 小计 | ||||||||
… | 售后服务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技术服务费 | ||||||||
其他费用 | 代理费 | … | |||||||
… | |||||||||
小计 | 小计 |
说明:本表中的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是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地址: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备注 |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示例略)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三证合一的不提供)(示例略)
附件 6-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示例略)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x单位xxxx: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2-6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xxxx,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 7-1
x单位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类),且供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且供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附件 7-3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
采购及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WFHCZB-20001090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 指标 | 备注 |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规格 | 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 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后附相关证书证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 (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在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 (盖章)
公司公章: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x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设备的软硬件产品供货、安装实施、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各项内容。
二 、总体要求
x项目要求采用现行国内外先进的电子信息系统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领域的尖端技术,建设一个具备智能化、信息化、人性化的的税收监管协同中心,该中心需具备自动化、直观化、便捷化的特点,能为进一步提升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完善税务工作机制提供有力保障,并能够满足未来扩容需求。
税收监管协同中心应以“规范、高效、稳定”为宗旨,须满足《税收监
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功能要求数据。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须具备实时展现排队叫号服务、自助终端服务、导税台相关服务、预约叫号服务、实名门禁监控业务量、电子税务局业务量等涉及的数据、风控平台数据提醒、税收监管协同平台显示数据提醒、征期大运维申报数据显示提醒、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数据显示等统计及数据分析功能,以及采购人要求实现的其他功能拓展能力。
三、技术要求
1、监控管理系统平台
通过该平台为税务机关监控提供对所辖范围内的各个自助终端状态及统
计分析各类业务办理数据的管理。平台提供多种查询、统计方式,以图表方式进行展现,满足税务部门管理工作。
平台是自助办税终端的后台支撑与管理系统,负责完成对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用户及纳税人管理、业务信息查询统计及日志信息管理等。
平台可对各硬件部件进行实时监控,对自助终端中打印机、触摸屏等主要部件进行实时监控,可检测打印机是否正常、是否缺纸、触摸屏是否正常。
2、终端设备管理
对自助办税系统终端进行管理,可进行查询、添加、编辑、删除功能。终端设备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1)按照终端MAC地址作为唯一的身份标识;
(2)管理上按行政级次进行终端管理;
(3)功能启用管理,对各自助办税系统终端进行业务功能的启用状态进行管理。
3、设备运行状态监控
对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功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便于及时发现、处理、解决问题。使用状态监控,对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功能使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便于及时发现、处理、解决问题。部件状态监控,对自助办税终端系统设备部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便于及时发现、处理、解决问题。
4、终端用户管理
管理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的用户管理功能,提供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等功能。
5、业务查询统计分析
(1)业务数据查询
提供业务数据查询和统计功能,可按所属税务机关、纳税人识别号等对用户在自助办税终端上的业务办理数据进行分类查询统计,查询结果可以文件形式导出。
(2)业务数据分析
自助办税后台管理系统中提供对自助办税各项业务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并通过图表的形式展现出来。提供按行政区划、服务厅、时间段、自助办税业务种类等多维视角,多种图表及排序方式,直观展现自助办税业务应用状况,便于进行业务运行辅助分析。查询统计中提供直观的多维视角图形展示功能,将查询统计的结果以柱状图或饼状图的形式展现出来。在查询统计结果中点击“业务量柱状图”、“业务量饼状图”、“发票类型饼状图”等按钮,实现统计结果的多维视角展示。权限维护,可根据监控人员的层级和职责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
6、系统可靠性和性能
支持 7*24 小时的不间断运行,可集群部署,可热部署升级;高峰业务期时,支持的用户访问并发请求数量在 500 个以上。
6、帐号安全保护措施
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提供对身份的验证服务,纳税人通过身份证验证或输入CA 证书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后,登录自助办税系统,实现纳税人身份的唯一合法性校验,确保系统本身和纳税人信息安全,验证通过后,选择相应业务功能,完成操作。
8、系统扩展性
确保自助办税系统投入使用之后,还可以组件的形式对系统进行功能和
业务拓展,根据改革与发展的形势不断充实系统。已有的内容也应当是相对独立的模块,以方便维护与管理。同时,各组件之间的接口、协作方式须为后期需求的增加提供良好的升级接口,并预留二次开发接口。在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中,系统可以灵活扩展,以适应不同的个性化需求。
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所有的业务处理流程与税务核心业务系统完全一致。自助办税终端机通过整合业务报文接口与后台系统的业务处理服务平台交互,业务处理服务平台通过各种标准业务接口与税务核心业务系统交互。
本系统通过业务处理平台将有状态的、面向流程的、细粒度的税务核心业务系统接口封装成无状态的、面向对象的、粗粒度的整合业务报文接口。自助终端机通过整合业务报文与后台系统交互,须提供更方便、更人性化的人机交互界面。业务处理服务平台将整合业务报文最终还原成符合业务规则的有顺序的细粒度的税务核心业务系统接口调用,最终的业务处理的过程和结果与税务核心业务系统的前台处理一致。
常见处理流程为终端机通过业务处理平台从税务核心系统内获取用户基础数据并组织成操作界面。纳税人完成人机交互,通过录入或介质的方式采集税务数据,终端机产生整合业务报文将税务数据提交到业务处理服务平台的服务接口,业务处理平台再根据标准的税务业务规则分拆报文,转化提交至税务核心系统,并获取处理结果返回至用户处。
四、建设原则
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建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先进性: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平台和开发方法,建设一个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系统,该系统的设计不但要满足当前的业务管理要求,而且要充分考虑今后的发展需要。投标人在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的同时,尽量采用成熟
技术,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
2.规范性和标准化:系统的开发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世界通行规范标准以及省税务局技术标准,符合信息技术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符合技术发展潮流。
3.兼容性:投标人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和软件环境的基础上,完成系统的建设。系统平台须实现对现有多种硬件的兼容,具有与其它系统良好的互联性。
4.易用性:一是业务的易用性,要兼顾业务管理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二是系统本身的易用性,符合税务系统的使用习惯,做到操作简单、方便、灵活、实用、人性化,具有良好的交互界面。
5.可维护性及可管理性:整个系统必须要易于管理,便于进行系统配置,应能够实现采购人对整个系统相关设备、网络信息安全、数据流量、系统性能等方面的全面监控、快速诊断和方便管理。
6.高性能:考虑到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主要实时展现排队叫号服务、自助终端服务、导税台相关服务、预约叫号服务、实名门禁监控业务量、电子税务局业务量等涉及的数据、风控平台数据提醒、税收监管协同平台显示数据提醒、征期大运维申报数据显示提醒、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数据显示等统计及数据分析功能,以及采购人要求实现的其他拓展功能的实际情况,要求系统运行性能要高,系统响应速度要快。投标人在系统设计、开发和应用时,应从系统架构、技术措施、软硬件平台、技术服务和维护响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系统具备较高的性能。如在网络环境下对高清视频图像的多用户并发操作要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响应速度,投标人须综合
考虑以确保系统应用中最低的故障率,确保系统的良好运行。
7.可伸缩性: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扩充的过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将来功能需求变化,采用科学合理的结构,在实现与现有系统无缝衔接的基础上,为今后的系统扩展和集成留有扩充余量。
8.可移植性:选择开放的应用平台技术,以统一的服务接口规范和与各种数据库相连的应用构件。
五、项目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7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3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有系统集成项目实施的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技术工程师≥3 人,有 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系统集成项目施工调试经验;设计师≥2 人,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运维工程师≥1 人,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系统集成项目运维经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拟配备项目人员一览表》(表格样式自拟),表后附每个人员的个人工作简历(列明参加类似项目的时间、名称、担任角色)、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人员专业化程度证明材料等。以上人员为投标人中标后实际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履约期内,采购人有权随时核查人员信息,若发现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服务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员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并核准后方可实行。
六、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明细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一体化自主导税设备(智能办税一点通) | 环保喷漆,柜体基材中密度板,品牌五金件,304 不锈钢踢脚线,材料采用优质 A3 冷板 (Q235A)。材料厚度符合 GB709-88 标准,其力学性能符合GB2975-82 标准,化学成分符合 GB222-84,安卓 5.1 系统,屏幕尺寸 17.3 寸,热敏打印机,可集成身份证阅读器,纳税人通过导税台的日常业务流系统终端,点击所要办理的业务,系统自动打印对应业务所需的文件列表及流程说明,按票据内容提示至表单区自助领取表单。“一次办好”系统按照省 局标准化内容,在原有功能基础之上新增加预览、扫描二维码、微信展示等功能。结合规 | 套 | 1 |
范要求,提供普通、身份证及人证模式。 | ||||
2 | 自助区(填单/查询 /代开等) | 自主填单办税台使用办税一点通系统软件,实现税务服务办税指南、纳税服务填表指南、扫一扫纳税服务二维码、税务服务视频指导,内容实时更新等。 纳税人可以通过涉税办理一点通中的图片、表格、视频等不同形式进行查阅,比照模板内容填写自己所需栏目。 设备提供自然人代开发票功能、征期日历、码上知道、办税地图等功能。 | 台 | 2 |
3 | 新办纳税人自助设备 | 纳税人通过新办纳税人服务台自助办理的模式,实现工商信息同步、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及备案报告、纳税人资格登记、税务行政许可申批、发票票种核定审批、开票限额审批、专用设备领购、专用设备发行、增值税专普票申领、实名信息采集、网购发票信息登记、档 案信息纸质资料留存等新办纳税人全流程业务。 | 台 | 1 |
4 | 人脸识别门禁 | 采用 5 英寸LCD 触摸显示屏,200 万像素广角摄像头,面部识别距离 0.3m-1m;适应 1.4m —1.9m 身高范围,支持照片视频防假;采用深度学习算法,支持 3000 人脸库,1:1 人证比对时间≤2S/人,1:N 人脸比对时间≤1S/人,人脸验证准确率≥99%;支持有线TCP/IP、公网、无线WiFi 通讯传输;设备电源 DC12V/2A,适合室内环境,工作温度为-10~+50℃。适用于无人值守大厅/24H 自助设备大厅,纳税人将身份证放置识别区,摄像头开启,读取当前纳税人人像信息同身份证进行比对,通过后再同实名库/金三系统核验,确认是否登记,针对已实名人员门禁自动开门,未实名人员设备提示核验失败。 | 台 | 1 |
5 | 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 | 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须实时展现以下统计及数据分析功能。排队叫号服务: 累计业务量包含:办税服务厅月度累计业务量、年度累计业务; 本月累计业务办理量趋势包含:以日为维度查看办理业务量趋势;本年累计业务办理趋势包含:以月为维度查看办理业务量趋势; 本日大厅运行情况包含:当前正在办理人数、当前等待人数、今日累计办理业务量、大厅拥挤度(可根据拥挤度情况调整窗口数量)、按取票业务内容查看各业务办理量统计;(5)本日各时段办税服务厅情况包含:以小时为维度查看办理业务量趋势及弃号量; (6)办税服务厅业务关键点包含:本日业务办理平均时长、等待时长、满意度占比、不满意情况分析、以小时为维度查看业务办理平均时长及等待时长。 (7)业务状态展现实时呈现办税服务厅各窗口业务状态(窗口空闲、正在办理/呼叫、暂停服务、窗口脱岗、告警状态、未启用); (8)预警、告警信息展现按照系统既定的阈值,展现各窗口业务办理超时情况、不满意情况及各业务大类等候超时情况;针对各种业务告警情况系统会自动反馈至各业务组长,各组长佩戴的手表会提示“**窗口**票号办理超时”、“**窗口**票号不满意”、“**业务 **票号等候超时”等信息,针对告警信息业务组长及时进行人员干预; (9)各取号业务类拥挤度实时用不同颜色显示各业务类别拥挤度,提醒合理安排窗口上线数量。 2、自助终端服务: (1)可监控自助设备状态; (2)监控自助设备余票量; (3)监控自助设备办理户数与业务量; (4)监控各自助设备占比; (5)监控自助设备业务办理量趋势; (6)监控自助设备超市预警; (7)监控自助设备告警信息。 3、导税台相关服务: | 套 | 1 |
(1)一次性办好内容; (2)减税降费内容; (3)自主导税相关政策。 4、预约叫号服务: (1)预约业务查询; (2)预约人员查询; (3)预约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5、实名门禁监控业务量: (1)人员流量监控; (2)人员信息监控。 6、网办业务量。 7、12366 业务量。风控平台数据提醒。 税收监管协同平台显示数据提醒。征期大运维申报数据显示提醒。 11、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数据显示等,以及采购人要求实现的其他功能拓展能力。 | ||||
6 | 网上办税区 | 环保中密度板材、UV 饰面、环保 PVC 封边,材料采用优质 A3 冷板(Q235A)。 材料厚度符合GB709-88 标准,其力学性能符合 GB2975-82 标准,化学成分符合 GB222-84,尺寸:1200mm*600mm*750mm,Intel Core i7 /H110 主板/120W 电源/ WiFi /4GB DDR4 / 集成显卡/主板集成千兆网卡/1T HD 7200RPM 硬盘/Slim DVD RAMBO /无摄像头/防水键盘 /USB 光电鼠标/Windows 10 Home 64bit 简体中文版 三年上门/6 In /Speaker/19.5" HD 250nits LED,纳税人实现网上申报、打印、扫描等功能。 | 台 | 16 |
7 | 掌上办税区 | 分辨率≥1920x1200;触摸屏类型 电容屏;像素≥800 万; 屏幕尺寸 10.1 寸; 后置摄像头像素≥800 万;接口类型 OTG; 核心数 八核心; CPU 主频 4×Cortex A53 2.36GHz + 4×Cortex A53 1.7GHz;处理器构架 Mali T830 MP2; 热门功能 重力感应 蓝牙; 操作系统 Android。 | 台 | 6 |
8 | 手机防盗充电器 | 用途:平板电脑、手机防盗报警与充电 | 个 | 6 |
9 | 综合显示屏 | 壁挂显示排队叫号信息;显示比例 16:9; 背光类型 LED; 有效显示区域 944.5(H)*531(V)MM ;可视角度 178; 分辨率 ≥1920×1080;亮度 450 cd/m²; 对比度 6000:1;色彩 16.7M; 功率 ≤178W; 接口 USB/RJ45/电源; | 块 | 2 |
工作温度 -15—50°C;储存湿度:-20—70°C; 整机寿命 >3 万小时以上; WiFi 支持; 输入电压 220V; 安装方式:壁挂。 | ||||
10 | LCD 液晶拼接屏 | 1、55”(对角线)面板,≤0.88mm 的极致前卫窄边框与优化的面板设计; 2、高达 92%的高彩色饱和度,对静止和动态画面进行色彩校准,确保画面输出的精确和稳定。高静态对比度达到 6000:1,响应时间 5S,物理分辨率≥2K; 3 、 支 持 HDMI 、 DVI 、 VGA 、 Video 等 多 种 信 号 , 输 入 接 口 : VGA*1 , HDMI*1,DVI*1,Video(BNC)*1,RS232 IN*1。支持 3D 降噪、3D 滤波、锯齿平滑技术; 4、亮度:500cd/m2;显示面积 1209.63*680.34mm,整机尺寸 1210.5*681.22mm*123.1(超薄); 5、软件动态地址设定,显示屏可任意摆放,轻松设定,支持RS232 标准串口通信,并提供标准协议,可轻松实现二次开发; 6、内置精准温度传感器和工业级散热风扇,实现显示器的智能温度管理; 7、多种环境模式调节,有效降低长时间观看显示器产生的视觉疲劳; 8、电源输入 AC100-240V,50 /60HZ,电源功耗 ≤160W; 9、工作温度 0℃—50℃; 10、存储温度 -20℃-60℃; 11、工作/存储湿度 20%-80%。 | 台 | 9 |
11 | 气动支架 | 3*3 | 组 | 9 |
12 | 专业线材 | 高清线材及转接线等 | x | 12 |
13 | 拼接矩阵 | 5U 机箱+4 路 DVI 输入(支持转 VGA 或 HDMI)+12 路 HDMI 输出+单主控板+单电源; 整机支持解码 6 路 2400W@25fps、或 12 路 1200W@25fps、或 24 路 800W@25fps、或 48 路 400W@25fps、或 96 路 200W@30fps,192 路 720P@30fps,或 192 路 4CIF@30fps 以下分辨主控板具有 4 个串口,每个串口挂载 8 个RS485 控制设备,可将IP 数据发送给串口; 支持视频输入通道参数设置功能,可对单个视频输入通道进行分辨率、帧率、码率、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调、去噪等参数设置,图像显示模式可设定标准、室内、室外、弱光等显示模式进行设置; 具备三码流编码功能:样机支持主码流、子码流、第三码流编码输出功能;解码显示视频无xx,编码预览视频无xx; 支持显示预案功能,可将样机的视频输出状态保存为场景,可设置多个场景并可对每个场景进行配置、清空、复制、修改、切换等操作,可实现多个场景轮巡切换、(预案)轮巡;支持虚拟云台控制功能,具备虚拟云台控制按键,可调整球机和云台的运行速度和方向,并且支持多用户云台抢占、云台控制锁定功能; 支持 1、2、4、6、8、9、12、16、32、36、48、64 画面分割显示; 支持 4K 输出板分辨率≥4096×2160,其它板卡支持至少 8 种分辨率输出 1920×1080、1680 ×1050、1600×1200、1400×1050、1280×1024、1280×960、1280×720、1024×768; 支持手动视频切换功能,支持将选定的视频输入切换到选定的视频输出,支持视音频同步切换、异步切换,画面切换时不出现黑屏; 具有同一输入通道的视频图像在不同输出端口显示的失步误差小于 1ms;可通过无线终端将视音频、图片、PPT 等传送到屏幕上显示; 采用嵌入式非X86 架构,主控板不具备 X86 架构特征元件(CPU、内存条、硬盘、VGA 接口),并提供产品主控板照片; 图像切换时间<20ms; | 台 | 1 |
支持解码中断时保留最后一帧的功能,解码板不同输出口以及跨解码板的输出口之间输出 色彩无色差。 | ||||
14 | 室内P2 全彩显示屏 | 像素间距 ≤2mm; 像素组成 1R1G1B(三合一);模组外形尺寸 320mm*160mm ;扫描方式:四十扫; 显示屏面积:4.48 m(宽)× 2.56 m(高); 屏体像素: ≥ 2240 点(宽)× 1280 点(高)= 2867200 像素 ;恒流驱动IC :≥1920HZ; 灰度等级 ≥14BIT(控制系统和IC 不同,灰度不同);显示亮度 ≥ 600 cd / ㎡ ; 模组视角 水平:140°; 垂直:130°;可视距离 ≥ 2m ; 工作电压 DC 5V ; 模组最大功率 23W / PCS ; 显示屏最大功率 439W / ㎡ ;显示屏平均功率 44W / ㎡ ;使用寿命 ≥100000 小时 ; 使用环境工作温度 -20~40℃。 | 平方 | 11.2 |
15 | 控制卡 | 单卡输出 RGB 数据 20 组/单卡输出串行数据,64 组可扩展至 128 组/单卡带载像素为 256×226;支持配置文件回读(即智能设置技术参数参数回读),支持程序复制,支持温度监控 ,支持网线通讯状态检测,支持供电电压检测,支持高灰度高刷新,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每颗灯都有亮色度校正系数,支持接收卡预存画面设置,显示各种计算机信息、图形、视频图像及二、三维计算机动画并叠加文字。 输入及播出多种信息,可以选择多种中文字体和字型,并可无级缩放。 支持多种播出方式:单/多行平移、单/多行上/下移、左/右拉、上/下拉、旋转、无级缩放等。 可进行文字编辑与播放,并提供多种字体选择。 支持计算机外接存储设备的信息播放。 | 块 | 22 |
16 | 框架 | 采用高档拉丝电镀铝黑色框架装饰。 钢结构采用国标 4040 镀锌方管焊接而成,内嵌式安装,要求工艺xx可靠,美观大方。 | 平方 | 11.2 |
17 | 视频处理器 | 可实现多通道显示,满足多通道叠加定序播放;可实时显示真彩色视频图像; 兼容目前所有视频接口; 支持字幕和文本编辑显示,有多种字体供选择;支持底图叠加显示功能; 支持模拟数字视频信号显示(高清、标清),支持分屏功能,多种信号输入。 | 台 | 1 |
18 | 摄像机 | 300 xx宽动态 1/2.8"CMOS ICR 日夜型网络摄像机;支持H.265 / H.264 ;镜头 2.8-12mm ; 宽动态范围 120dB; 存储功能 支持Micro SD/SDHC /SDXC 卡(128G)断网本地存储及断网续传,NAS(NFS,SMB/CIFS均支持); 智能报警 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离开区域侦测,徘徊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运动侦测,; 支持智能后检索,配合NVR 支持事件的二次检索分析; 工作温度和湿度 -30℃~60℃,湿度小于 95%(无凝结),-H:-40℃~60℃; | 台 | 15 |
电源供应 DC12V / PoE(802.3at);红外距离 20-50 米;防护等级 IP67; 具有 1 对 3.5mm 音频输入(Line in)/输出接口、1 个 BNC 模拟输出口、1 对报警输入/输出接口(报警输出最大支持 DC24V 1A 或AC110V 500mA)和 1 个 RS-485 接口,有音频陡升/陡降侦测,音频有无侦测功能; 支持电动镜头。 | ||||
19 | 监控主机 | 主要技术参数,24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 应用层级二层,支持 POE 供电,传输速率 10/100/1000Mbps,交换方式存储-转发,背板带宽 104Gbp,包转发率 78Mpps,包转发率:42Mpps,交换容量:68Gbps 网络标准 支持 EEE 能效以太网,VLAN 支持其它参数 电源电压 100V-240V AC,50-60Hz,环境标准 工作温度:0-45℃,工作湿度:5%-95%,其 它参数 散热方式:,PoE 款型:风扇散热,风扇转速智能调节 | 台 | 1 |
20 | 球型摄像机 | 1、图像传感器 1/2.5"CMOS,焦距:4.8-110mm,23 倍光学,视频输出支持 2560× 1536@30fps,红外距离可达 100 米,支持 23 倍光学变倍,16 倍数字变倍,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 300°/S,水平旋转范围为 0°~360°,垂直旋转范围为-5°~90° 2、支持 300 个预置位,支持 30 条巡航路径,支持 7 条以上的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冻结功能,信噪比≥56dB,网络延时不大于 130ms。 3、支持采用 H.265、H.264。 4、具备较好的防护性能环境适应性,支持 IP66,6kV 防浪涌,工作温度范围可达-40℃-70℃ 5、支持宽动态、Smart IR、透雾、强光抑制、3D 数字降噪;支持萤石云;支持区域入侵、越界、移动侦测;水平键控速度最大 300°/s,垂直键控速度最大 160°/s。 | 台 | 1 |
21 | 供电电源 | 类型 AC/DC 电源 调制方式 脉冲频率调制(PFM)式 晶体管连接方式 半桥式 输入电压 100-260(V) 输出功率 360(W)输出电压 12(V) 工作效率 85(%) 输出纹波噪音 120mvp-p | 个 | 5 |
22 | 监控专用硬盘 | 3T,接口:SATA 6Gb/s 工作温度:0-65℃ 存储温度:-40-70℃ | 块 | 8 |
23 | 硬盘录像机 | 兼容潍坊市税务局监控指挥中心平台,支持 32 路输入,320M 带宽网络视频接入,256M 网络带宽输出;支持 16 个 SATA 盘位;支持 RAID 0、1、5、6、10 多种 RAID 模式及全局热备,多重保护数据安全;支持关键视频添加标签和加锁保护、整机热备、断网续传、SMART 2.0 等功能;2 个千兆以太网口,充分满足网络预览、回放以及备份应用。支持接入 ONVIF协议、RTSP 协议、GB/T28181 协议的设备,可一键激活并添加局域网内 IPC,支持 2 组 4屏显示输出,每组包含 HDMI 和 VGA 各一个,同一组内为同源输出,两组之间可异源输出视频图像,并可分别控制进行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支持 36/32/25/16/9/8/6/4/1 分屏预览; 可接入 H.265、H.264、MPEG4、SVAC 视频编码格式的 IPC; 支持定时、移动侦测、报警、移动侦测且报警、智能侦测和手动抓图功能,可进行 32 路抓拍并存储 1080P 格式的图片; 支持 8 个 SATA 接口,至少支持 2 个 USB2.0,1 个 USB3.0 接口;支持 16 路报警输入,4 路报警输出接口。 | 台 | 1 |
24 | 定额发票发售终端 | (主控柜+副柜)发售定额发票。工控机: Intel NM10 系列芯片组/内存 DDR3 2G/500G 硬盘;1 个网口,4 个串口,8 个 USB 口,1 个并口,2 个 PS/2 口,1 个音频口,1 个 VGA 口 单柜抽屉数量:35 行 8 列,280 门 触摸显示器:17 英寸声波式出现一体屏/分辨率 1280*1024/比例 4:3;其它输入设备:4*4 键薄膜键盘,PS2 接口; 机柜尺寸:不低于1.5mm 加厚冷轧钢板/机身坚固耐用/尺寸主柜:(高宽深)16.67*52.6*60cm副柜:(高宽深)16.7*32*11.5; 重量:主柜≦90KG 副柜≦156KG;工作温度:0-45℃; 工作湿度:10-85%。 | 台 | 1 |
25 | 综合办税终端 | (双目彩色激光版本)实现增值税发票认证,设备清卡,电子发票申领,完税凭证打印。工控机:工控主板CPU Intel 双核 2.2G CPU、2GB 内存,500GB 硬盘;工控主机 USB 接口 10 个,串口 8 个; 配置正版 Windows 7 pro 操作系统。 触摸屏:19 英寸防尘表波屏;点击寿命不小于 5000 万次;触摸分辨率不低于 4096X4096 ;触摸误差小于 2mm;响应时间:<5ms;触摸力:可感知 100g;透光率:>90%;表面钢化处理,抗划伤,防尘,防水,防静电。轨迹球:金属轨迹球,防尘、防水,防护等级达到: IP65,防暴,防腐蚀,防泄露、防置换。外置 USB 接口:配置 2 个及以上的USB 接口,USB接口需有相应的U 盘安全防护措施,具备屏蔽U 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内病毒,保障系统安全。监控摄像头:支持主流 1D/2D 条形码;识读精度≥5mil;符号反差≥ 25%反射差异;识读角度:旋转 360°,倾斜±55°,偏转±55°;视场角度:水平 36°,垂直 23°。 LCD 显示器:19 英寸LCD 显示器;对比度 500:1;显示器寿命大于 10 万小时;可视角度 160 度;信号输出方式 VGA。 机柜:加厚冷轧钢板≥1.5mm 厚度冷轧钢板,防撬钢板设计,机身坚固耐用、耐腐蚀、易清洁、不褪色、不变形;尺寸:机柜占地面积(垂直投影面积)应不大于 0.6m²。前后门均应采用上下一体式高强度钢质柜门。 凭条打印机:纸宽 76mm~80mm,热敏打印机,带自动裁纸功能。打印机寿命大于 80 万行字符。打印速度大于 150mm/秒切刀寿命大于 80 万次(全切/半切可选); 扫描仪:扫描方式:自动进纸(ADF)。寿命大于 50 万/张。可顺畅、连续无故障扫描 1000份票据;最大进纸宽度满足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扫描速度:20ppm/40ipm,彩色模式 200dpi,扫描仪 15ppm/30ipm,彩色模式 300dpi,扫描系统扫描光学分辨率(dpi)600。电源输入:电源适应范围 220VAC±10%,50Hz±1Hz;支持交流电定时开关机功能,支持来电自启动, 带时空开关定时器 | 台 | 2 |
26 | 发票发售终端 | (双目版本)增值税专用发票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申领、领购簿打印。 主机:工控主板 Intel 双核 2.2G CPU、4GB 内存,500GB 硬盘或 128G 固态硬盘;工控主机 USB 接口 10 个,串口 8 个; 配置正版Windows 7 pro 操作系统。 显示器触摸屏:19 英寸防尘表波屏;点击寿命 5000 万次以上;触摸分辨 4096X4096 ;触摸误差 2mm 以下;响应时间:5ms 以内;触摸力:可感知 100g;透光率:90%以上;表面钢化处理,抗划伤,防尘,防水,防静电。 金属键盘(加密):16 键金属键盘,支持硬件加密,防尘、防水,防护等级达到:IP65,防暴,防腐蚀,防泄露、防监听、防置换,RS232 接口方式,按键寿命不低于 200 万次。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配置身份证识别介质,能够读取目前所有二代身份证信息,身份证读 卡器符合公安部GA450-2003,支持 0-5cm 阅读距离,读卡时间小于等于 0.8S | 台 | 7 |
条形码识别器:识读码制:支持主流 1D/2D 条形码,识读精度:≥ 5mil,符号反差:≥ 25%反射差异,识读角度:旋转 360°,倾斜±55°,偏转±55°,视场角度:水平 36°,垂直 23°。针孔摄像头:1/4 英寸 CMOS(30 万像素),USB 接口,自动曝光,自动白xx。xx凭条打印机:纸宽 76mm-80mm,热敏打印机, 带自动裁纸功能。打印机寿命 120 万行字符以上。打印速度不低于 150mm/秒,切刀寿命 10 万次以上(全切/半切可选); 领购簿打印机:24 针营改增、税控发票、存折、存单、支票打印机,支持自动寻边、自动检测纸厚、自动检测倾斜, 252 汉字/秒,504 英文字/秒的超高速打印头;打印头寿命:5 亿次/针 发票出票装置:内置发票出票装置。可顺畅、连续无故障打印切割 1000 份 3 联以上票据, 切割误差小于 2mm;最大进纸宽度满足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普通发票需要。支持 2联、3 联、4 联、6 联、7 联发票。 出票速度≥30 份/分钟;带自动裁纸、缺纸检测功能,支持内部切纸送出功能,最大支持 6 联发票切纸,切刀寿命 8 万次。可顺畅、连续无故障切割 1000 份 3 联以上发票,切割误差小于 2mm;票仓可容纳单联不低于 1000 份发票;具有发票号码识别比对模块。出票口距离地面 55cm 以上。网络接口:RJ45,电源接口:标准单相插座,设备外置 USB 接口:设备配置 2 个及以上的USB 接口,USB 接口需有相应的 U 盘安全防护措施,具备屏蔽 U 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内病毒,保障系统安全。电源系统: 电源适应范围 220VAC±10%,50Hz±1Hz;,支持交流电定时开关机功能,支持来电自启动,带时空开关定时器,应用软件功能:支持自动验旧功能,支持每一次发售发票号码与金三库存对比功能,支持手动输入身份证输入功能。 |
27 | 发票代开自助终端 | (双目版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 工控机:工控主板CPU Intel 双核 2.2G CPU、4GB 内存,500GB 硬盘或 120G 固态硬盘。工控主板的板载USB 接口 10 个及串口 8 个。Windows7 Pro 操作系统 触摸屏:19 英寸防尘表波屏;点击寿命不小于 5000 万次;触摸分辨率不低于 4096X4096 ;触摸误差小于 2mm;响应时间:<5ms;触摸力:可感知 100g;透光率:>90%;表面钢化处理,抗划伤,防尘,防水,防静电。 金属密码键盘:支持硬件加密,防尘、防水,防护等级达到:IP65,防暴,防腐蚀,防泄露、防监听、防置换,RS232 接口方式,按键寿命不低于 200 万次。 符合银行卡读卡器对密码键盘的需要。 设备外置USB 接口:设备配置 2 个USB 接口,USB 接口需有相应的 U 盘安全防护措施,具备屏蔽U 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内病毒,保障系统安全。 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配置身份证识别介质,能够读取目前所有二代身份证信息,身份证读卡器符合公安部GA450-2003,支持 0-5cm 阅读距离,读卡时间小于等于 0.8S 针孔摄像头:1/4 英寸 CMOS(光学 30 万像素),USB 接口,自动曝光,自动白xx。条形码和二维码扫码识读:支持主流 1D/2D 条形码;识读精度≥ 5mil;符号反差≥ 25%反射差异;识读角度:旋转 360°,倾斜±55°,偏转±55°;视场角度:水平 36°,垂直 23°。 LCD 显示器:19 英寸 LCD 显示器;对比度不低于 500:1;显示器寿命不低于 15 万小时;可视角度 160 度;信号输出方式 VGA。机柜:采用单个独立机柜,代开自助终端所有设备必须内置在一个独立机柜内;加厚冷轧钢板≥1.5mm 厚度冷轧钢板,防撬钢板设计,机身坚固耐用、耐腐蚀、易清洁、不褪色、不变形; 凭条打印机: 纸宽 76mm-80mm,热敏打印机,带自动裁纸功能。打印机寿命不低于 100 万行字符以上。 打印速度不低于 150mm/秒,切刀寿命不低于 100 万次(全切/半切可选);发票打印机(分联):内置宽行 24 针点阵打印机,寿命不少于 4 万亿/针,针直径不大于 0.2mm。可顺畅、 连续无故障打印切割 1000 份 3 联票据,切割误差小于 2mm;最大进纸宽度满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普通发票需要。色带寿命>800 万字符,打印速度不低于 400 字/秒;连续打印 100 份,打印和切纸位置最大偏差≤1.5mm。出票速度≥15 份/分钟;带自动裁纸、缺纸检测功能,支持内部切纸送出功能,最大支持 6 联发票切纸,切刀寿命 8 万次。可顺畅、 连续无故障打印切割 1000 份 3 联以上发票,切割误差小于 2mm;票仓可容纳单联不低于 1000份发票;支持发票号码识别比对功能,厚纸切刀(8 层);支持发票开具后自动分联输出、留存技术,取票现场无人值守;出票口距离地面 55cm 以上;切刀寿命≥100 万次;打印宽度:80 列; 电源系统:电源适应范围 220VAC±10%,50Hz±1Hz;支持交流电定时开关机功能,支持来电自启动,带时空开关定时器,代开应用软件功能:支持一键冲红功能,支持一键作废(金三和防伪税控同时作废)功能,支持一键空白作废功能,支持代开发票实施上传功能,支持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功能,支持省局后天数据实施统计功能,支持代开发票金额限制功能,支持手动输入身份证认证功能,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动验旧功能,支持代开软 件后台运行功能支持通过应用软件测试硬件故障功能 | 台 | 3 |
28 | 墙面基层处理 | 1、披刮腻子,打磨找平。 2、墙面开裂处绷带黏贴,基层防霉涂料滚刷。 3、阴阳角使用 PVC 阴阳角护条,保证阴阳角的直度,阴阳角打磨平整。 4.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5.刷立邦系列或同等规格系列内墙乳胶漆。 6.辊涂面漆 3 遍。 7.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43 |
29 | 大柱基础造型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暗藏灯槽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平方 | 27 |
30 | 大柱造型白色混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27 |
31 | 大柱造型灯带 | 成品灯带、含安装 4500K、双珠 | x | 92 |
32 | 大柱造型亚克力柔光板 | 1.定制成品白色磨砂亚克力柔光板,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x | 92 |
33 | 假大柱基础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暗藏灯槽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4、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9 |
34 | 自助办税 定额发票及新办纳税人终 端造型柜体基础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暗藏灯槽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平方 | 80 |
35 | 自助办税 定额发票及新办纳税人终端造型柜体混油木 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定制成品木纹理 3 厘板,面喷清漆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平方 | 15 |
36 | 自助办税 定额发票及新办纳税人终端造型柜体白色混 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80 |
37 | 自助办税 定额发票及新办纳税人终端造型柜体造型灯 带 | 成品灯带、含安装 4500K、双珠 | 米 | 113.7 |
38 | 自助办税 定额发票及新办纳税人终端造型柜体造型亚 克力柔光板 | 1.定制成品白色磨砂亚克力柔光板,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米 | 113.7 |
39 | 自助办税 定额发票及新办纳税人终端造型柜体造型银 色不锈钢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11.1 |
40 | 圆形电子税务局异形造型柜台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暗藏灯槽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4、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5、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10.5 |
41 | 圆形电子税务局异 形造型柜台混油木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定制成品木纹理 3 厘板,面喷清漆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平方 | 6 |
42 | 圆形电子税务局异 形造型柜台白色混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8.5 |
43 | 圆形电子税务局异 形造型柜台灯带 | 成品灯带、含安装 4500K、双珠 | 米 | 7.9 |
44 | 圆形电子税务局异形造型柜台亚克力 x光板 | 1.定制成品白色磨砂亚克力柔光板,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米 | 7.9 |
45 | 圆形电子税务局异形造型柜台不锈钢 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1 |
46 | 长方形电子税务局造型柜台基础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暗藏灯槽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米 | 14 |
47 | 长方形电子税务局造型柜台白色混油 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米 | 17.4 |
48 | 长方形电子税务局造型柜台蓝色混油 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米 | 15.2 |
49 | 长方形电子税务局造型柜台不锈钢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1 |
50 | 导税台造型柜台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4、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5、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14.5 |
51 | 导税台造型柜台白色混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25 |
52 | 导税台造型柜台蓝色混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1.5 |
53 | 导税台造型柜台不锈钢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1 |
54 | 导税台造型柜台灯 带 | 成品灯带、含安装 4500K、双珠 | 米 | 5.7 |
55 | 导税台造型柜台亚克力柔光板 | 1.定制成品白色磨砂亚克力柔光板,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米 | 5.7 |
56 | 导税台后边造型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4、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5、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12 |
57 | 导税台后边造型蓝色混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10.1 |
58 | 导税台后边造型白色混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1.9 |
59 | 导税台后边造型不锈钢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3 |
60 | 纳税人账上体验区造型座椅 | 1.18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贴三厘板木饰面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气泵喷清漆,三遍面漆,现场打磨制作 4.气泵喷白色混油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 米 | 7.5 |
61 | 纳税人账上体验区座椅软包 | 1.18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贴三厘板木饰面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气泵喷清漆,三遍面漆,现场打磨制作 4.气泵喷白色混油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 米 | 7.5 |
62 | 纳税人账上体验区造型柜台不锈钢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1 |
63 | 纳税人账上体验区 造型柜台灯带 | 成品灯带、含安装 4500K、双珠 | 米 | 4.2 |
64 | 纳税人账上体验区造型柜台亚克力柔 光板 | 1.定制成品白色磨砂亚克力柔光板,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米 | 4.2 |
65 | 墙面信息宣传栏造型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暗藏灯槽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4、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5.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22 |
66 | 墙面信息宣传栏白色混油饰面 | 1、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2、气泵喷漆,三底两面,现场制作 3.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22 |
67 | 墙面信息宣传栏造型不锈钢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1 |
68 | 信息发布屏加南厅发布屏衬底加造型 | 1.16mm 三聚氰胺板基础制作,自攻螺丝固定,暗藏灯槽 2.钉眼找补,做防锈处理,防火涂料滚涂,防潮处理 3、基层处理,钉眼找补,打磨找平 4、含人工、主材及辅料。 | 平方 | 30.38 |
69 | 信息发布屏不锈钢字 | 1、定制成品银色不锈钢字 2、现场固定安装 3、含安装、人工及材料。 | 平方 | 1 |
70 | 黑钛金条踢脚线 | 黑钛金条踢脚线 | x | 155 |
71 | 立式导视海报架子 | 立式落地式铁质立牌展示牌手提海报架展板架子。 | 项 | 1 |
72 | 墙体标语 | 1.成品亚克力雕刻标识牌 2.金属吊件固定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项 | 1 |
73 | 机器上方透明字标 | 1.成品亚克力雕刻标识牌 2.金属吊件固定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个 | 17 |
74 | 机器边亚克力隔板 | 1.成品亚克力雕刻标识牌 2.金属吊件固定 3.含主材、人工及辅料 | 个 | 10 |
75 | 安全指示灯 疏散 灯 应急灯 | 安全指示灯 疏散灯 应急灯 | 个 | 20 |
76 | 室外信息发布屏 | 像数点间距≤5mm ,像素密度 :40000Dots/㎡,像素构成:1R1G1B ,灯管封装: SMD2525尺寸(长*宽*厚):320*160*18.5mm ,重量: 0.45kg±0.01kg 结构特点:灯驱合一 模组分辨率 :64*32=2048Dots输入电压(直流):4.5±0.1V 最大电流 :≤9.51A 模组功率: ≤43W 驱动方式 :1/8 恒流驱动 40A 电源带模组数 :2-3 张 80A 电源带模组数:6-7 张 40A PFC 电源带模组数 :3-4 张 亮度: ≥4500cd/㎡亮度均匀性: >0.95 屏幕水平视角:140±10 度屏幕垂直视角:130±10 度最佳视距:≥5m 使用环境:户外 每平方模组最大功率 :≤836W/㎡ 配电功率(每平方最大功率÷78%÷85%):≤1261W/m2灰度等级:红、绿、蓝各 12-14bits 显示颜色:43980 亿种换帧频率:≥60 帧/秒刷新频率: 1920Hz 控制方式: 计算机控制,逐点一一对应,视频同步,实时显示 亮度调节:256 级手动/自动 | 平方 | 1.5 |
输入信号:DVI/VGA,视频(多种制式)RGBHV、复合视频信号、S-VIDEO YpbPr(HDTV) 使用寿命:≥10 万小时 平均无故障时间:≥1 万小时 | ||||
77 | 门禁锁 | 定制成磁吸门禁 | 台 | 1 |
78 | 电子税务局办公椅 | 材质 网布,框架:金属骨架,内部填充物:海绵,风格:现代简约 | 张 | 14 |
79 | 导税台办公椅 | 材质 网布,框架:金属骨架,内部填充物:海绵,风格:现代简约 | 张 | 2 |
80 | 网线 | 室内超五类网线,线长 305 米,传输速率:100Mbps | 箱 | 4 |
81 | 20 线管 | PVC 穿线管 | x | 200 |
82 | 配件 | 水晶头、PVC 胶带、窄带、线标等 | 宗 | 1 |
83 | 网线 | 室内六类双绞线,线长 305 米,传输速率:1000Mbps | 箱 | 30 |
84 | 网络模块 | 6 类,RJ45 网络模块 | 个 | 242 |
85 | 面板 | 双口面板 | 个 | 132 |
90 | 底盒 | 暗装底盒 | 个 | 132 |
91 | 地插 | 插孔类型:五孔,黄铜拉丝面板,材质:黄铜+PC 阻燃材料,重量:500g,尺寸:120mm*120mm | 个 | 25 |
92 | 配线架 | 六类配线架,插拔次数:大于 750 次 | 个 | 12 |
94 | 25 线管 | PVC 穿线管 | x | 100 |
95 | 20 线管 | PVC 穿线管 | x | 400 |
96 | 网线综合布线 | 综合布线施工费 | 项 | 1 |
97 | 6 平方 | 国标纯铜 6 平方 | 盘 | 8 |
98 | 电缆-4 平方 | 国标纯铜 4 平方 | 盘 | 11 |
99 | 电缆-2.5 平方 | 国标纯铜 2.5 平方 | 盘 | 13 |
100 | 2.0JDG 管 | 穿线管 | x | 90 |
101 | 底盒 | 暗装底盒 | 个 | 120 |
102 | 墙插 | 5 孔墙插 | 个 | 120 |
103 | 地插 | 插孔类型:五孔,黄铜拉丝面板,材质:黄铜+PC 阻燃材料,重量:500g,尺寸:120mm*120mm | 个 | 25 |
104 | 配电箱 | 暗装 20 回路 | 个 | 2 |
105 | 漏电保护器 | 63A | 个 | 4 |
106 | 墙体开沟及恢复 | 含砂浆等辅料 | x | 300 |
107 | 耗材 | 水晶头,音频头,线槽,PVC 胶带,线标,玻璃胶,双面胶等 | 宗 | 1 |
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税收监管协同中心数据平台”。核心产品参
与投标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技术和服务水平”得分较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核心产品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
2、本项目所投相应产品必须能实现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服数据模块平台无缝对接,并实现与全省税务局音视频监控指挥平台对接,确保音视频信号及其他数据能够接入、传输到监控指挥中心,实现省局对各办税服务厅、重要办公场所进行不间断监控以及指挥、调度。
3、投标人应如实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中注明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未予注明的,视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在评审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将被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中若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以投标人提供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打印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认证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否则为无效响应。
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见品目清单中“★”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5、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供货时采购人如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与投标文件描述产品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中标人供货、安装及装修施工过程中须充分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意见,装修风格及设计样式等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
7、投标人须根据采购清单填报综合单价,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含常规维修工具)、培训、人工、运输、安装、调试、维护、保修、装修、设计、垃圾清运、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所填写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六、期限要求及地点
时 间:签订合同后35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地 点:国家税务总局青州市税务局,具体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七、验收
1.当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安装现场后,采购人和投标人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并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 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并不得延长项目完成期限。
2.产品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初步验收报告,在初步验收后,设备经过试运行3个月,所有性能指标达到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设备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设备保修文件。
3.验收标准和方法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提供竣工图(竣工拓扑图、系统图)及系统操作使用说明书。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3)供应商应提供验收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验收项目及内容清单、系统部署文档、试运行报告。
(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和机构参与验收,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
八、保修及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内维护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采购清单中设备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有延长质保期承诺的,执行新的质保期。
(2)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保修期外,在设备寿命期内以不高于投标价格的价格保证备品备件并长期提供技
术咨询服务。
(3)终身免费升级系统配套软件。 2、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月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2)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
(机)备件。供货15日内发生故障,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
(3)培训。需要中标人提供技术指导或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为设备的结构原理、使用规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及维修等,能够独立进行一般的维修保养;投标人免费提供操作手册,中/英文可选1套。
(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系统试运行期间中标人须安排一名技术人员进行驻场服务。
(5)技术支持:免费上门培训和技术方法开发支持;
(6)各投标人要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写入投标文件。
(7)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8)投标人应积极、无条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对接工作。投标人不得以不能协调、增收费用等任何理由,将责任转嫁给采购人,拖延项目完成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时间,且仍无法解决的安装、对接问题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及配置,应保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产品、安装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承诺有备品备件或易损件放于采购人单位的,必须在供货时将备品备件或易损件同时供至采购人单位。
3、中标人有责任对本项目涉及的采购方接口规范及履约过程中获知的全部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应用程序等进行保密,在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或作为其它项目使用。
4、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
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5、安全施工,既要做好自身安全,更要做好他人安全,防护到位,警示到位。现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对现场及周边人员监督、检查。
6、材料堆放整齐,不得妨碍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的正常生产、生活活动。
7、xx施工,不得高声喧哗,施工机械应采取降噪声措施,减小扰民、惊民现象。
8、工完料清,不得对原有地面、墙面造成污染。
9、随时与采购人沟通,确认阶段性的施工现场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