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风险 样本条款

合同变更风险. 管理人经托管人同意后可以对本合同做出调整和补充。管理人将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启动合同变更程序。本计划系为特定之目的而设立,受监管政策的影响较大,可能因相关监管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根据最新监管政策进行调整变更的可能,上述变更可能与投资者在参与本计划时的理解或者认识存在偏差,由此存在一定的风险。
合同变更风险. 本集合计划约定产品合同可以进行变更,合同根据约定经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修订或经委托人大会作出决议变更后,委托人应当遵守修改后的合同内容。
合同变更风险. 管理人经托管人同意后可以对本合同做出调整和补充的,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管理人网站或书面形式(由管理人)就合同变更内容向委托人征询意见,在征得委托人意见后,管理人确定是否变更管理合同。
合同变更风险. 由于业务规则等的变化或其它原因,可能会导致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管理人将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书面或其他约定通知委托人并征求委托人意见,委托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约定合同变更生效之日内给出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的答复。自合同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告约定合同变更生效日的期间内,本集合计划允许委托人退出集合计划,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可在公告日起至合同变更生效之日内提出退出申请,逾期未退出且明确表示不同意变更的,本集合计划将会在合同变更条款生效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强制退出,逾期未退出且未有意见答复的,视同委托人同意本合同变更,从而带来风险。
合同变更风险. 委托人特此授权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可以对本集合计划合同及说明书与新的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更新或修改,更新或修改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更新或修改的内容在管理人网站公告满5个工作日后生效。委托人对更新或修改的内容有异议,可在更新或修改内容生效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在此情况下,委托人对默认情况的忽略或误解,可能存在潜在风险。 由于其他原因,管理人经托管人同意后对本合同做出调整和补充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书面达成一致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管理人须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或者网站公告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委托人应在该征求意见公告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全部变更事项。委托人向管理人书面答复不同意合同变更事项的,则应当在管理人发出的上述征求意见公告中确定的开放日内提出退出申请,逾期未提出退出申请的,则委托人其已以行为表明其对合同变更的最终确定的意思表示应为同意上述全部变更事项。部分委托人可能因为未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法或者未能将变动后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管理人,而无法及时获知合同变更事项,如果委托人因上述情况未能按时 退出本计划,可能会被视为同意合同变更,也可能存在风险。
合同变更风险. 1. 在一般情形下,管理人与托管人对合同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后,管理人在管理人网站通告委托人并明确合同变更征询期,并有权设置特殊赎回开放日,不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应在该赎回开放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退出事宜,委托人未退出的视为同意合同变更。征询期满后管理人即可确定变更生效日期。 2. 在因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变更而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形下,管理人与托管人对合同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后即可对合同进行变更,无需征询委托人意见,管理人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后合同变更即可生效。 3. 在各种合同变更的情形下,变更生效后,委托人未退出的视为同意合同变更,若不同意合同变更,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退出。
合同变更风险. 管理人就合同变更征求委托人意见期间,未明确提出异议的委托人、不同意合同变更但逾期未提出退出申请的委托人均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合同和说明书。部分委托人可能因为未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法或者未能将变动后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管理人,而无法及时获知合同变更事项,如果委托人因上述情况未能按时退出本计划,可能会被视为同意合同变更,从而存在风险。
合同变更风险. 1、 管理人应及时将合同变更内容书面通知托管人,托管人应于收到通知 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经托管人同意后的合同拟变更内容应当及时在管理人网站通告委托人,同时约定合同变更征询期。 2、 管理人有权在合同变更征询期对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赎回开放日,不 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应在该赎回开放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退出事宜,委托人未退出的视为同意合同变更。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后,委托人有权在任何开放日按照本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申请退出。 3、 管理人应事先将变更后的合同生效之日在管理人网站进行通告。 4、 管理人网站网址为 http://www.cs.ecitic.com,本集合计划的合同变 更等有关事项,管理人将仅通过管理人网站发布,委托人应及时关注该网站内容。
合同变更风险. (1) 本合同签署后,因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等交易规则修订,自该修订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相关内容及条款按该修订办理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委托人特此授权管理人经 与托管人协商,可以对本集合计划合同及说明书与新的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更新或修改,更新或修改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更新或修改的内容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后生效。管理人无需征求委托人的意见。 (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书面达成一致并在管理人网站公告。管理人须在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征询意见发出后的特别开放日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申请;委托人未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管理人对其采取如下权利保障措施及后续安排: 如果委托人回复不同意变更,又没有办理退出申请的,管理人在公告 20 个工作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为该部分委托人办理强制退出手续。合同变更事项在管理人公告 20 个工作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生效。
合同变更风险. 合同变更风险是指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期间,相关合同条款发生变更而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