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證券 样本条款

合資格證券. 24.3.1 客戶確認,客戶將僅可交易由中華通規則、任何適用規例訂明的及/或本公司不時全權酌情地規定的中華通證券。客戶進一步確認,除了中華通證券以外,客戶可能不能交易在中華通市場上市的其他證券或認購在中華通市場首次公開發行的股份或其他類型的證券。
合資格證券. 指根據FII規例獲准由FII持有的證券或作出的投資。
合資格證券. 最初,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僅可買賣若干於上交所市場上市的股票(「上交所證券」。上交所證券包括不時的上證 180 指數及上證 380 指數的所有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數成份股內但有相關 H 股在聯交所上市的所有上交所上市 A 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合資格證券. 指 FII 依據 FII 法規可允許持有或交易的證券及投資。 人民幣,指中國法定貨幣,除文義另有說明外,「RMB」一詞指在香港或中國境外市場交易的境外人民幣(代碼為「CNH」),而非在中國境內交易的境內人民幣(代碼為「CNY」)。
合資格證券. (i) 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在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香港與海外投資者(包括本基金)可買賣在上交所市場上市的若干股票(即「滬股通股票」)。此等證券包括不時的上證180 指數成份股、上證380 指數成份股,以及所有不在上述指數成份股內但有H股同時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上交所上市A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滬股;及 • 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 預期合資格證券的名單將予以檢討。
合資格證券. 在滬港通下,成分基金可通過其香港的券商經紀買賣在上交所市場上市的若干股票 ( 即「滬股通股票」)。此等證券包括不時的上證 180 指數成份股、上證 380 指數成份股,以及所有不在上述指數成份股內但有 H 股同時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上交所上市中國 A 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滬股;及 • 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 在深港通下,成分基金可通過其香港的券商經紀買賣在深交所市場上市的若干股票 ( 即「深股通股票」)。此等證券包括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成份股中所有市值不少於人民幣 60 億元的成份股,以及有相關 H 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所有深交所上市中國 A 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深股;及 • 被實施風險警示或除牌安排的深股。 深港通開通初期,合資格通過深股通買賣創業板上市股份的投資者將限於相關香港規則及規例所界定的機構專業投資者。預期滬港通及深港通的合資格證券的名單將予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