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终止 样本条款

因故终止. 13.1 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则买方有权因故终止合同 (或其任何部分): a. 无力偿债,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转让,为其债权人的利益指定一名接管人或受托人,或根据任何破产或无力偿债法律向债权人申请保护;或 b. 严重违反和未能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但仅限于本合同未规定排他性救济的重要义务),但买方应首先向供应商提供关于该违约性质的书面通知,包括终止合同的意图,并在收到该通知后给予至少 21 天的宽限期或足够的延长期,以救济该违约行为,且供应商未能: (i) 开始补救该违约行为,并在此后努力进行补救,或 (ii) 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未发生该违约行为。 13.2 如果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3.1 条终止合同或其任何部分, 根据本第 13 条的规定,买方应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 中可分配给已完成的供应范围的部分,或如果无法确定,则应支付供应商截至当时应计的所有成本和费用。该等 补偿金额应基于供应商与部分供应范围相关的成本,以 及该部分供应范围在公平和真实的基础上对买方的价值。如果买方不接受供应范围的任何部分,买方应自费将已 经交付的任何有形和无形货物返还给供应商,而供应商 应偿还返还的供应范围的采购价格。除该等退款外,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供应商没有义务赔偿任何其他费用 或损失。 13.3 如果买方发生以下情况,则供应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或其任何部分): a. 已根据与债务重组或调整有关的法律、法规或程序对其提起诉讼,或买方已获得延期偿付;或 b. 无力偿债,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转让,为其债权人的利益指定一名接管人或受托人,或根据任何破产或无力偿债法律向债权人申请保护;或 c. 未能遵守合同的任何重要条款,包括未能在到期时支付任何款项或未能满足任何付款条件;或 d. 在可能出现付款困难或信用等级不好的情况下,未能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提供任何信用证或其他付款担保。 13.4 如果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 13.3 条终止合同或其任何部分,供应商应就终止日期前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所有供应范围获得支付,加上因终止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因提前终止其分包合同而产生的任何取消费用和/或不可取消的采购费用。
因故终止. 如果客户或甲骨文中国违反本协议或任何报价单/订购文件或 SOW 的实质性条款,并且未能在接到书面违约通知后的三十 (30) 天内予以纠正,则违约方构成违约,非违约方 (a) 在任何报价单/订购文件或 SOW 被违反的情况下,可终止发生违约情形的报价单/订购文件和任何适用的 SOW;或者 (b) 在协议被违反的情况下,可终止协议以及所有已根据协议订立的报价单/订购文件及 SOW。如果甲骨文中国按上述规定终止了任何订购文件,则客户必须在三十 (30) 天内支付此终止前已产生的所有应付款总额,以及该报价单/订购文件及 SOW 项下服务的所有剩余未付款以及相关税费和开支。除未支付费用的情况外,非违约方可自行决定同意延长三十 (30) 天的期限,只要违约方仍在继续尽合理的努力纠正其违约行为。客户同意,如果客户违反本协议,客户不得使用所订购的服务。即使本协议及订购文件中有任何相反规定,如果现行法律法规或监管实践的任何修改限制双方履行本协议和订购文件项下的交易,甲骨文中国可在向客户提供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及订购文件且 Oracle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故终止. 16.1 买方可以在供应商接受采购订单之前的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取消采购订单,而无需承担任何罚款或责任。 16.2 如果: (i)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恶化,或供应商破产,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全面转让,或如果因供应商资不抵债、停止交易或未能偿还债务而指定接管人、管理人或清算人,或 (ii) 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要求,或 (iii) 供应商不符合本条款和条件第23条规定的合规要求,不符合买方的商业道德行准则,买方可通过书面通知供应商,在不影响买方在合同项下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情况下,取消供应商在合同项下的任何进一步履行。 16.3 在该等取消的情况下,买方可以: (i) 向买方转让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供应品以及材料、零件、工具、设计、固定装置、计划、图纸和信息的所有权,并以买方指示的方式、时间和范围向买方交付供应商为履行采购订单的被终止部分而获得的合同权利, (ii) 授予买方免许可费、可转让和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和允许使用该供应品,以及 (iii) 授予买方获取供应商的设计、工艺、图纸、场所和技术数据的权利,以允许买方完成采购订单的被终止部分;和/或 通过买方选择的方式完成合同的履行,供应商应负责买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开支、损失和损害。供应商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向买方交付或转让任何正在进行的供应品。对于供应商在终止合同前完全按照合同条款完成的供应品部分的任何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应与买方因供应商违约而产生的额外成本、费用、损失和损害相抵消。
因故终止. (a) 如卖方有下列情形,买方可向卖方发出通知,立即终止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订单: (i) 违反订单的任何条款; (ii) 未按订单履行或交付产品; (iii) 未遵守买方合理的质量要求,危及产品的及时和妥善交付或提供,并且在卖方收到买方指明该情况的书面通知后,未在十(10)天内予以改正; (iv) 未经买方授权代表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有无理由或解释,均可拒绝或延迟同意),进行或提出进行并购、剥离、可导致卖方控制权直接或间接变更的股份或其他权益证券出售或交易,和/或涉及出售全部或大部分按照订单生产产品所用资产的交易; (v) 产品质量、技术、交货、维修或价格未能始终保持竞争力;或者 (vi) 未向买方提供卖方有能力及时履行订单项下卖方任何义务的充分保证。双方同意,上述情形应构成违约,根据严重程度,可导致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无法维持。 (b) 若全部或者任何部分的订单按照第 9(a)条终止,买方不应向卖方负责任何金额,而卖方应向买方负责由于引发终止的违约行为导致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从属和附带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从替代供应商采购产品导致买方产生的额外费用。
因故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 卖方有权随时终止与本条款和条件相关的协议, 或者终止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 (1) 买方违反本条款和条件或者与卖方的其他任何协议的规定; (2) 由买方发起或者出现针对买方的任何法律项下的破产、资不抵债或者企业重组的法律程序的申请; (3) 买方为其利益转让或向其债权人转让本协议; (4) 买方业务经营或其大部分资产交由清算人处理;或 (5) 卖方基于合理的理由怀疑买方的履约能力,并且买方无法在收到卖方的书面要求的十 (10)天内或者卖方指定的其他期限内向卖方提供充分的履约保证。 卖方在本条项下的终止权利不应被视为唯一的补救措施。卖方有权获得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所有其他权利和救济。本合同如终止,任何一方至该等终止之日所累积的权利或义务均不受影响。
因故终止. 如某一方严重违约,且未在收到对方就此给予的通知后 30 日内予以纠正,对方有权终止相应服务。只有受严重违约影响的服务才能终止。我方有权因故终止某项服务和/或 MindSphere 协议的情形包括: (i) 导致我方按第 9 条规定有权予以暂停或限制服务的行为或不作为连续 60 天未得到纠正; (ii) 我方遵守法律和政府部门要求的义务; (iii) 贵方或贵方关联方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我方合理认为该变更对我方的地位、权利或利益存在不利影响;和 (iv) 贵方停止正常运营,就贵方资产向债权人进行了分配,或进行了类似处置,或贵方成为破产、重组、清算、解散或类似程序的对象。
因故终止. 如果发生对本协议的任何重大违约,且这种违约在通知违约方后的三十 (30) 天内没能得到补救,您或我方可以终止本协议以及您对本服务的使用。一旦发生此类终止: i. 向您授予的所有权利将终止,您应立即停止访问和使用服务; ii. 您无权要求按比例退还已支付的订阅费用的任何部分,除非我方是违约方; iii. 您仍有责任向我方支付自终止之日起应付的所有适用的未付费用,包括根据第 3.1.iii 部分按三年期订阅而应付的任何剩余款项,除非我方是违约方。
因故终止. (i) 由任何一方终止。若任何一方出现任何严重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且自接到另一方的通知起 30 天内未纠正该等严重违背行为,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您应不晚于“终止日”关闭您的账户。 (ii) 由我们终止。我们亦可在下列情况下,向您发出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A) 我们有权依照第 6 条中止时,因故终止, (B) 我们与我们为提供“服务产品”而使用的,向我们提供软件或其他技术的某一第三方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期满、终止,或者根据该等关系,我们须改变提供作为“服务”内容一部分的软件或其他技术的方式,或(C)为遵守法律或政府单位之要求。
因故终止. 20.1.1 如果发生任何终止原因,或者供应商合理的相信即将发生任何终止原因,则供应商可以(不影响其在本协议下或其他方面的其他权利)随时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买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a) 终止合同,以及必要时,终止与买方的任何其他合同; (b) 暂停根据合同或与客户的任何其他合同下进行的任何交付。
因故终止. 26.01 Supplier Breach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a Purchase Order, in whole or in part, upon Written Notice to the Supplier if the Supplier fails to comply with any of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Purchase Order. If the noncompliance relates to an obligation of the Supplier that is, in the opinion of the Buyer, capable of cure as described in Section 26.02,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under this Section 26.01 only if the Supplier has failed to either: (a) timely cure the noncompliance (as described in Section 26.02); or (b) provide the Buyer with adequate assurances of performance acceptable to the Buyer. 26.01 供货方违约 如供货方未能遵守“采购订单”的要求,买方可在向供货方提供书面通知后部分或全部终止“采购订单”。如果违约与供货方的义务有关,而买方认为此违约能够按照第 26.02 款实行补救,则买方将仅在供货方未能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依据第 26.01 款终止“采购订单”: (a) 对违约及时予以补救(按照第 26.02 款);或者 (b) 向买方提供可接受的充分的履约保证。 26.02 补救期限 如果供货方交付的物资不符合第 13.01 款的要求,则适用第 13.03 款的补救规定。对于供货方所有其他未能遵守采购订单要求的行为,供货方将在买方提🎧供货方违约的书面通知的生效日期 (如第 43.02 款所述)后的 10 天内(如果视具体情况在商业上合理,则少于 10 天)做到由供货方: (a) 对违约及时予以补救; (b) 提供给买方可接受的足够履行保证。 26.03 控制权的变更 如果供货方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买方可以用书面通知供货方全部或部分终止“采购订单”。控制权的变更包括: (a) 供货方用于物资生产的资产中的大部分被🎧售、🎧租、或交换; (b) 供货方掌握的控制性股权被🎧售或交换;或者 (c) 签署了投票权或其它控制权协议。供货方须在控制权变更生效后的 10 天内就此事向买方发🎧书面通知。买方将从供货方书面通知生效之日起 60 天(如第 43.02 款所述)内,将其决定终止采购订单和终止生效日期通知供货方,但不得早于终止书面通知生效之日起 30 天 (如第 43.02 款所述)。 26.04 无力清偿 如供货方发生以下情况,买方可用书面通知供货方全部或部分终止“采购订单”: (a) 资不抵债; (b) 提交自愿破产申请书; (c) 收到非自愿的破产申请; (d) 有指定的接收者、管理人、保管人或托管人处置供货方或其资产;或 (e) 为其债权人的利益执行财产转让。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供货方须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专家、顾问及其他专业人员实际费用。 26.05 可免责之延迟 如第 39.05 款所述,买方可在书面通知供货方后,终止全部或部分采购订单。 26.06 终止生效日期 在第 26.01、26.04 或 26.05 款下的终止将在买方的书面通知生效(按照第 43.02 款规定)之日生效,但是该书面通知另行指定终止日期的除外。在第 26.03 款下的终止将在终止书面通知指定的日期生效。 26.07 第 26.01 款规定下的买方在终止后应付款项 如果发生第 26.01 款规定的终止行为,买方根据第十条规定,将向供货方支付: a) 已经交货并被接受的完全符合“采购订单”要求的未付款物资的货款;和 b) 完全符合“工装订单”要求的工装而未向供货方结清欠款的任何未付余款。 26.08 第 26.03、26.04 和 26.05 款规定下的买方在终止后应付款项 如果发生第 26.03、26.04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