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照管 样本条款

工程照管. 自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起至发包人应当接收工程之日止,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现场、材料、设备及承包人文件的照管和维护工作。 如部分工程于竣工验收前提前交付发包人的,则自交付之日起,该部分工程照管及维护职责由发包人承担。 如发包人及承包人进行竣工验收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 如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承包人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再对工程承担照管和维护义务。
工程照管.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合同工程及运至现场将用于和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直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工程移交之日止。此后,工程的照管即转由发包人负责。 如果在整个工程移交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确认移交或发包人提前使用其中任一单位工程,则从确认移交或提前使用之日起承包人无须对该单位工程负责照管,而转由发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应继续负责照管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直至完成上述工作并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整个工程移交之日止。 承包人在负责工程照管期间,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承包人应自费修复上述损坏,保证合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工程照管. 通用合同条件 7.11 中“如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承包人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再对工程承担照管和维护义务”不适用。
工程照管.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合同工程及运至现场将使用到合同工程中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直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工程移交之日止。此后,工程的照管即转由发包人负责。 如果在整个工程移交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确认移交或发包人提前使用其中任一单项工程,则从确认移交或提前使用之日起承包人无须对该单项工程负责照管,而转由发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应继续负责照管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直至完成上述工作并经合同双方当 事人确认整个工程移交之日止。 承包人在负责工程照管期间,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承包人应自费修复上述损坏,保证合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绿色施工安全防护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地质突变、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实施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并按照第 85 条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 承包人应及时执行监理人发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的工作指令,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内容编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计划,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用工实名管理等各类专项方案计划,以及淤泥运输方案并承诺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提交给监理人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本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实名制、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协调建设项目的工人工资支付事宜。承包人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负总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对分包人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人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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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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