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 7.4.1 本项目的建设总工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4.2 乙方和项目公司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总体 计划应满足甲方对项目的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要求。
7.4.3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对项目建设总工期产生影响时,建设进度将被顺延或修改:
(a) 不可抗力事件;
(b) 建设场地范围内发现有古墓、古建筑或化石等具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
(c) 乙方和项目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但因政府部门审批导致工程无法推进造成的延误;
(d) 本协议约定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形。
7.4.4 如同时满足了以下情形,乙方可以在本部分第 7.4.3 条款的事件发生后,要求延长进度日期:
(a) 项目公司在实际发生延误情况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延期申请,说明要求延期的原因和延期的起止时间;
(b) 项目公司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减少延误。
7.4.5 如果建设进度因本部分第 7.4.3 条款和第 7.4.4 条款延长,则按本部分第 2.2 条款约定执行。
7.4.6 若由于乙方或项目公司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交工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的交工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则乙方和项目公司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补救,同时甲方认为项目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按全部履约保证金的万分之二/日兑取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或项目公司的违约金。
工程进度. 承包方应及时向监理部门和发包方按程序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实际施工进度,并报于发包人。
工程进度. (1) 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
(2)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提出具体的工程进度安排。中标人应提交本项目的项目计划进度表。该计划进度表首先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分解,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提出相应的实施进度表,并提供相应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以及验收标准的建议。
工程进度. 在甲方完成土地等项目前期手续的前提下,乙方应确保工程的进度,建设期不超过两年。
工程进度. 乙方提出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测试的相对时间表(周)及人员培训计划。甲方须明确所有设备应运抵安装现场的时间。具体的各项日期将于谈判中商定。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所有工作均需按工程进度时间表实施。
工程进度. 7.4.1 本项目的建设总工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总体计划应满足甲方对项目的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要求。
7.4.3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对项目建设总工期产生影响时,建设进度将被顺延或修改:
(a) 不可抗力事件;
(b) 建设场地范围内发现有古墓、古建筑或化石等具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
(c) 乙方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但因政府部门审批导致工程无法推进造成的延误;
(d) 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形。
7.4.4 如同时满足了以下情形,乙方可以在本合同
工程进度.
6.8.1 预计的进度日期 乙方应在下列项目时间节点预计的有关进度日期当日或之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开始试运行日 生效日后十五(15)个月 开始商业运行日 开始试运行日后三(3)个月内
6.8.2 预计的进度延误的通知
(a) 在任何时候,如果一方合理地预计由该方负责完成的项目计划的任何部分不能在第 6.8.1 条款所规定的进度日期之前完成,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合理地详细描述以下情况:
i. 预计无法达到的进度日期;
ii. 延误或预计延误的原因,包括对任何声明为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的描述;
iii. 所预计的可能超出进度日期的日数和其他可合理预见的对项目不利的影响;及
iv. 该方已经采取或建议采取的解决或减少延误及其影响的措施。
(b) 如果一方未向另一方发出上述通知,该方应承担另一方因其未发出此通知而可能遭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费用。
(c) 发出上述通知不应解除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6.8.3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且在符合本合同
工程进度. 4.1 委托方将随时检查和监督承揽方施工进度执行情况,并协调各方,使外部环境条件能满足施工要求。
4.2 如果因承揽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严重拖期,委托将责成承揽方选择采取更换或增加施工人员、增加施工设备机具、调整改进施工工艺等措施。如果承揽方不能满足进度要求又不执行委托意见,委托有权要求承揽方停工并撤出施工现场。本合同终止,承揽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进度. 7.5.1 项目开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其中关键性节点和工期目标应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7.5.2 乙方应制定工期保证措施。乙方应设专人对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进行检查,当出现进度偏差时应分析原因,适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项目工期。
7.5.3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有关进度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 改:
(1) 不可抗力事件;
(2)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发现有古墓、古建筑或化石等具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
(3) 由于政府方负责的征拆进度影响工期,导致建设期延长。
(4) 其他需要延长或修改进度日期的情况。
7.5.4 项目公司应在每月的十(10)日前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上个月工程的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持续至项目竣工验收日止。
工程进度. 在承包人没有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施工进度过慢,不能按预定的竣工期限竣工时,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立即据此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竣工。承包人无权要求为了采取这些措施而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工程师按照本条款发出的任何指令,承包人认为有必要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的任何作业,则有权要求工程师雇主开支额外的监督费用,这笔费用由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人可能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同时呈交给雇主一份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