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本次收购前后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华燃油气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实施前,收购人申格体育用品与华燃油气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申格体育用品将持有华燃油气 17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1.52%。本次收购将导致华燃油气控制权发生变化,申格体育用品将成为华燃油气的控股股东,叶蕊茂将成为华燃油气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前后,华燃油气股本结构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本次收购实施前 本次收购完成后 持股数量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刘官平 672 42.00 672 20.36 梁同琴 608 38.00 608 18.42 刘文 320 20.00 320 9.70 申格体育用品 - - 1700 51.52 根据《收购办法》,本次收购完成后申格体育用品将成为华燃油气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华燃油气股份在收购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申格体育用品出具了《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方式、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前,收购人丁彦辉直接持有发行人 82,507,669 股股份,占本次收购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25.86%。 本次收购方式为丁彦辉认购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41,000,000 股 A 股股 票。 本次收购完成后,丁彦辉直接持有发行人 123,507,669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4.31%。本次收购的股份发行完成后,丁彦辉将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前,中航工业未直接持有中航飞机股份,通过下属公司西飞集团、中航投资有限、陕飞集团、中航起、中航制动合计控制中航飞机 59.92%股权,是中航飞机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西飞集团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中航飞机 40.00%的股权划拨给中航工业。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航工业将直接持有中航飞机 40.00%的股权,通过西飞集团、中航投资有限、陕飞集团、中航起、中航制动间接控制中航飞机 19.92%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中航飞机 59.92%股权,是中航飞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中航工业未持有中航飞机股权。中航飞机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相关方案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交易对方 丰泽股份全部股东 孙诚等 86 名股东 标的资产 丰泽股份 100%股权 丰泽股份 93.54%股权 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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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收购 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住 所 氏 名 印 住 所 氏 名 印 (総則)

  • 付加機能 付加機能の提供)

  • 本次交易的背景 1、车载是未来物联网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

  • 基金份额净值 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実施体制 様式第 22 号) 受託者名 発生場所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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