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纪律 样本条款

磋商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纪律: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 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3、 磋商工作按规定程序,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 4、 磋商小组成员与磋商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法实施条例》回避制度。 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磋商供应商、中介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7、 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得将评审资料带出评审会场。 8、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入柜保存;在评审工作结束前,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不得单独活动。 9、 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磋商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纪律:
磋商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磋商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磋商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磋商工作; 1、 严格遵守磋商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磋商的,应事先告知磋商组织机构; 2、 服从磋商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磋商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 3、 与磋商响应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 保持磋商现场安静,不在磋商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磋商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5、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配合磋商组织机构回答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 6、 不得将磋商过程、结果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磋商结果前不准泄露磋商结果,不准将磋商资料带出会场; 7、 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磋商文件的由编制磋商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 8、 如实行暗标评审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和产品样品的评审编号和编号保管,由监督人员负责;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完成后,再将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提供 的产品样品编号交评委。
磋商纪律.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磋商纪律. 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 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磋商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纪律: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合法权 益。 2、 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3、 磋商工作按规定程序,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 预或影响。 4、 磋商小组成员与磋商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法实施条例》回避制度。 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磋商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磋商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磋商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磋商工作; 1、 严格遵守磋商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磋商的,应事先告知磋商组织机构; 2、 服从磋商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磋商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 3、 与磋商响应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4、 保持磋商现场安静,不在磋商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磋商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5、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配合磋商组织机构回答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 6、 不得将磋商过程、结果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磋商结果前不准泄露磋商结果,不准将磋商资料带出会场; 7、 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磋商文件的由编制磋商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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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纪律与保密事项 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产品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提出先 国立青少年教育振興機構管理部財務課施設管理室 へ提出する。

  • 手术费 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手术项目的费用。包括手术室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材料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若因器官移植而发生的手术费用,不包括器官本身的费用和获取器官过程中的费用。

  • 本次交易概述 1、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通讯”)与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一期新能源 5GW 异质结电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天津通讯将在丹棱县投资建设“5GW 超高效异质结(HJT)电池 5G 智慧工厂”项目,天津通讯已完成在丹棱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琏升光伏”、“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具体实施主体,根据协议约定,丹棱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属国有企业为项目公司提供项目用地、建设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并进行建设等项目所需要素。结合目前光伏行业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需要,为把握光伏产业增长的市场机遇,公司拟进一步扩大项目规模及产能,天津通讯拟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一期新能源 5GW 异质结电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新增投资建设 3GW产能的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项目合计建设 8GW 超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生产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7)《关于拟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 结合项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及建设计划,202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签订厂房建设及租赁协议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琏升光伏与丹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县属国有企业丹棱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棱工投”)签署《新能源 8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项目厂房建设及租赁协议》,由丹棱工投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为“一期新能源 8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项目”定制厂房,预计定制厂房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厂房达到建设要求并验收合格后,丹棱工投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琏升光伏出租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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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公司用印) 代 表 人: (負責人用印) 職 稱: 電 話: 地 址: 乙 方:國立清華大學 (學校大印) 代 表 人:賀陳弘 (校長用印)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