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 止. 缔约一方可随时通过外交途径向缔约另一方通知其终止本协定的决定。本协定应在缔约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终止,除非在期满前经缔约双方协议撤回该通知。
终 止. 本协定应长期有效,直到缔约国一方终止该协定。缔约国任何一方可以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满五年后任何日历年度终了前至少六个月,通过外交途径通知对方终止本协定。在这种情况下,本协定终止有效:
终 止 a. 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且UPS 可通过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而随时随意终止于此授予之任何或全部 UPS 技术许可证。
b. 尽管有前述规定,倘遇后列情况,本协议将无需 UPS 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而终止:
(1) 对一般条款与条件第 3、7 或 10 条或一般条款与条件第 2.2 条款和 4.1 条款(第三句)之违背;
(2) 您 之破产、破产程序开始、企业改组、民事再生、协定、特别清算或关于您之任何其他破产程序,或者倘 若您具有指定的接管人、管理人、行政接管人或清算人或通过结束业务决议,或者某法院发出具此作用 之命令;
(3) 倘若您是某合伙企业之合伙人,或客户或服务提供者系一合伙企业,且该合伙企业被解散;或
(4) 在删除您的 UPS 档案时。
终 止. 缔约一方可随时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其终止本协定的决定。该通知应同时发至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本协定应自缔约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二(12)个月后终止,除非在期满前经缔约双方协议撤回该通知。如缔约另一方未确认收到上述通知,则应认为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收到该通知后十四(14)天缔约另一方已经收到该通知。
终 止. 本协定长期有效。但缔约国任何一方可以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满 5年后任何历年的6月30日或以前,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定。在这种情况下,本协定对终止通知发出年度的次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停止有效。
终 止. 一、 在任一缔约方终止本协定前,本协定长期有效。
终 止. 14.1 账户可由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客户下结束而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毋须为此给予任何理由。客户亦可以书面方式通知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结束账户,惟账户仅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接纳客户之书面通知后方作生效。账户之终结亦不会影响及损害任何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因账户内任何之未清结余及累计利息而对客户追讨或请求补救之权利。为免疑问,客户须清偿所有对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之结欠 (不含任何客户的抵销或扣缴),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亦有权从账户中扣除有关款项及拒绝交还账户内的任何证券、资产或资金直至有关结欠被清偿。
14.2 在法律容许的限度之内,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可先给予客户通知而在任何时间不时修订条款及条件之任何条款。倘客户并不接纳该修订,客户有权按照本第十四条条款终结账户。
终 止. (a) 为方便起见而终止。您可向我们发出通知,并关闭我们提供的账户关闭机制所针对的您的所有“服务”的账户,从而为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我们可出于任何原因向您提前至少 30 天发出通知终止“本协议”。
终 止. (1) 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应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终止:
(i) 加拿大专利局局长加拿大政府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或者
(ii)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给加拿大专利局局长加拿大政府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2) 据本条第(1)款对本协议的终止,除通知中指定更长的期间或者双方同意更短的期间外,应于对方收到通知之后一年生效。 兹证明本协议已由双方签订。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城市]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英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终 止. 如果客户不遵守“协议”或此 ToU 的规定,并且这类违规行为在收到 IBM 书面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没有改正,则 IBM 可以因此终止客户对 IBM SaaS 访问权。如果 IBM 在当时订购周期结束前至少 90 天向客户发出取消订购的书面通知,可以终止客户在当前订购周期结束后对 IBM SaaS 的访问或续约。一旦终止,客户将负责所有未结算的费用,并且客户对 IBM SaaS 的访问和其他权利将被取消和终止。这种情况下,客户及其 IBM SaaS 用户必须停止继续使用 IBM SaaS,并销毁您持有或控制的相关“支持软件”的任何副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