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意見 样本条款

董事意見.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本節「-(B)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及「-(C)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所述的所有持續關連交易已經及將會(i)於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ii)按正常或較優商業條款;及(iii)根據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的各條款進行。
董事意見.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i)上文所載持續關連交易已經及將會於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而對該等交易不設年度上限或建議年度上限(視情況而定)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ii)合約安排、許可及策略聯盟協議及BCMA許可協議所涉交易的年期無固定符合一般商業慣例,再者該等協議的作用為使本公司業務穩定周全,因此該等交易年期無固定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整體利益;(iii)上文所述不獲豁免及部分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建議金額上限或另一個上限(倘適用)(不影響本公司根據許可及策略聯盟協議及BCMA許可協議的付款責任,惟純粹為遵守上市規則而載列)屬公平合理,且符
董事意見.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構成合約安排的合約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對本集團的法律架構及業務運營十分重要,而合約安排乃於並將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就本集團而言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的利益。
董事意見.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合約安排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對本集團的法律架構及業務運營十分重要。有關交易已經及須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並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的利益。 董事亦相信,就關連交易規則而言,本集團的架構(即允許綜合聯屬實體的財務業績於本集團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猶如其為本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及其業務的經濟利益流向本公司)使本集團處於特殊地位。因此,儘管合約安排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技術上構成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持續關連交易,董事認為,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規定並不可行且將造成過於沉重的負擔,並將使本公司產生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董事意見. 董事( 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供應商框架協議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或對本集團而言不遜於獨立第三方可獲得的條款訂立及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意見.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上文「B.須遵守有關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及「C.須遵守有關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各段所述全部持續關連交易已且將會:(i)於我們的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中進行;(ii)按正常商業條款或更優條款進行;及(iii)按照公平合理的相應條款,以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的方式進行。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上文「B.須遵守有關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及「C.須遵守有關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各段所載持續關連交易之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意見.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本節所提述的所有持續關連交易均(i)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ii)於本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訂立; 及(iii)公平合理及符合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意見. 于本公告日期,馬永生、趙東、喻寶才、劉宏斌、凌逸群、李永林為關連董事,並于董事會會議上就批准該等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的決議案放棄投票。董事會已審議並批准有關本次交易的決議案。本公司董事(包括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本次交易按照一般商業條款進行,有關協議條款合理、公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對獨立股東而言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獨立股東和中國石化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 於本公告日期,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由於資產公司、集團燕山為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的附屬公司,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 章,彼等為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的聯係人,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本集團分別與資產公司、集團燕山之間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由於該等交易按照合併計算基準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 0.1%但低於 5%,故該等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A 章申報及公告的規定,無須遵守有關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本公司是中國最大的一體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從事石油與天然氣勘探開採、管道運輸、銷售;石油煉製、石油化工、煤化工、化纖及其它化工生產與產品銷售、儲運;石油、天然氣、石油產品、石油化工及其它化工 產品和其它商品、技術的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業務;技術、資訊的研究、開發、應用。
董事意見.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總供應協議項下非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已於並將於本集團之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意見. 根據物業估值師的意見, 董事確認租賃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 以及其項下租 金付款反映租賃協議開始當日的現行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