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 中标(成交)通知书
(5) 投标(响应)文件
(6) 采购文件
(7) 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2)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或成交公告;
(4)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级如下:
(1) 合同协议书(包括附件);
(2) 中标通知书;
(3) 标价的报价书;
(4) 合同专用条款;
(5) 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图纸、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国家、地方和发包人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如相互有冲突以最高要求为准);
(7) 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
(9)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承诺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成交通知书
(4)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磋商响应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文件;
(2) 本合同协议书;
(3)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
(4) 中标通知书、询标回复与有关承诺;
(5) 投标函及其附件;
(6)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工程量清单说明”等);
(7) 投标文件;
(8) 本合同通用条款;
(9) 国家及上海市现行相关工程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 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 经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
6.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补充协议书(如有);
(2) 本合同协议书;
(3) 本合同专用条款;
(4) 中标通知书;
(5) 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等;
(6) 投标书及其附件以及承包人在投标阶段向发包人作出的承诺及回复;
(7) 本合同通用条款;
(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 本工程相关图纸;
(10) 工程量清单(含设备、材料暂定价清单);
(11) 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组成文件。
6.2 双方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