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条件 样本条款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 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权条件. 本计划授予在2011—2013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备忘录》 指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2 号》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公司章程》 指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可在行权期内行权: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以下业绩考核要求: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截至行权日之前,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乙方可对获授的已成熟期权进行行权: 拟行权期权已成熟; 乙方未丧失期权资格。 满足本合同中约定的特别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1) 委托贷款合同到期或提前到期,北京瑞丰未按委贷合同的约定全额偿还委托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如有)和/或违约金(如有);或 (2) 北京瑞丰在委托贷款到期日前,擅自或拟向第三方处置其持有的友谊新资和/或光明新丽、和/或津汇远景 10%的股权;或 (3) 阳光新业在委托贷款到期日前,擅自或拟向第三方处置其持有的瑞阳嘉和 51%的股权;或 (4) 成都锦尚在委托贷款到期日前,擅自或拟向第三方处置办公楼部分的房屋所有权;或 (5) 在未取得 SIRED 或 SIRED 指定的第三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成都锦尚制定或执行办公楼部分的租赁及销售策略,或处置办公楼租赁和销售回款,或 (6) 未经 SIRED 书面同意,本公司或北京瑞丰安排擅自处分、转让标的资产,或对标的资产设置任何担保物权,对标的资产增、减资或其他分立、合并等重大事宜;未经 SIRED 书面同意,成都锦尚转让、处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办公楼,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或终止、变更现有租赁协议,或者在全部或部分的办公楼上设置抵押权或其他任何担保物权(现有除外);制定或执行办公楼的租赁及销售策略,或处置办公楼的租赁和销售回款。
行权条件. 指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有效期 指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之日起不超过 5 年。 等待期 指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
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对应的业绩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合格。 4、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行权期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行权条件. 本计划在2012—201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行权条件. 以2013年为基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