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的费用和份额计算 样本条款

赎回的费用和份额计算. (1) 赎回费的收取方式:在投资者赎回份额时,由销售机构收取。 (2) 赎回费的收费标准:具体费率详见本《产品说明书》 “二、产品概述”。 (3) 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产品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赎回费(如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赎回价格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4) 管理人有权向连续持有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理财产品财产。
赎回的费用和份额计算. (1) 赎回费的收取方式:在投资者赎回份额时,由销售机构收取。 (2) 赎回费的收费标准:具体费率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3) 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产品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赎回费(如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赎回价格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二、产品概述”。 (4) ★发生以下特殊情形时,管理人将收取强制赎回费: 1) 如本产品前 10 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该产品总份额 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将对投资者超过该产品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本产品财产。 2) 当本产品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将对当日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本产品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本产品财产。但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产品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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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理财产品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T 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理财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 净值差错处理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先行支付赔偿 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 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中估 值方法的第 1-8、10、11 进行处理时,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 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 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 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 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年。

  • 合法有效 本合同所指合法有效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判定依据。

  • 所有权 本软件的所有权并未转让给您。许可证颁发者和/或其第三方许可证颁发者保留本软件和服务(包括本软件的任何改编版本或副本)中所有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利益。本软件并非出售给您,您获得的只是使用本软件的有条件许可证。通过本软件访问的内容的相关权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是相应内容所有者的财产,并可能受相应的版权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本协议未授予您对此类内容的任何权利。

  • ― 熱量 熱 量」… 摂氏0度及び圧力101.325キロパスカルの状態のもとにおける乾燥したガス1立方メートルの総熱量をいいます。お客さまに供給するガスは、ガス事業法及びこれに基づく命令(以下「ガス事業法令」といいます。)で定められた方法によってその熱量を測定します。

  • アンモニア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炭化水素の露点 ・水分 ・その他の微量成分(油分、微量元素:V、Pb、Cl 等、 ジエン類、オレフィン類、有害成分:ベンゼン、トルエン等) ガスの性状等の測定方法及び監視方法は原則として下表のとおりとします。ただし、原料性状、プラント運転状況等から含有の可能性がない、又は一定範囲にあることが明らかな成分については必ずしも測定することを要しません。 項目 測定方法の例 監視方法 総発熱量 速応答型熱量計 連続監視 ウォッベ指数、燃焼速度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比重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硫化水素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全硫黄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アンモニア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付臭剤濃度 付臭剤添加量とガス流量より算定 連続監視 炭化水素、水素、酸素、窒素、 一酸化炭素、二酸化炭素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 定期監視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炭化水素の露点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水分 露点計 定期監視 圧力 圧力計 連続監視 温度 温度計 連続監視 (注1)測定方法については個別協議により他の方法によ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注2)上記項目の測定記録は当社に提出していただき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