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样本条款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理解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如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但是供应商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1.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混淆或错乱等问题时,可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三日前,按采购公告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 不包括问题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