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样本条款

重大事项. 本机构已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第二十八条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之MQ.7表,对本机构是否发生重大(或重要)事项进行排查,并已在本次发行相关的“募集说明书”中完成补充披露、条款修改及相关承诺。本机构承诺无其他未报告处置的重大(或重要)事项。 本机构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本机构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本机构承诺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重大事项. 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2、
重大事项. 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企业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或发生非重大、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我公司发行的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重大事项.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泛海”)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告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审核、监督和调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重大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
重大事项.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国泛海”)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告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出售、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重大事项. 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进行披露,在发行结束前不发生重要事项,以及不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如有上述事项发生发行人承诺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 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不发生重要事项,以及不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除已在《募集说明书》/《定向发行协议》中披露的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重大事项. 本公司发生《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应遵守该等规定。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CEO1 名、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公司 CEO、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由 CEO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重大事项. 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 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 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 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 截至本《发行方案》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事项、层级未调整。 我公司发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经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议确定,本次发行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我公司特此承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