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風險 样本条款

一般風險. (i)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並不涵蓋滬港通及深港通下的任何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對於參與北向交易的香港投資者而言,由於他們是通過香港本地券商進行北向交易,該券商並非中國證券公司,因此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亦不涵蓋滬股通/深股通的北向交易。
一般風險. 從資本扣除的收費
一般風險. 本發行章程所載的投資風險並沒有聲稱詳盡無遺,準投資者應注意,投資於本基金或任何子基金可能不時承受特殊性質的風險。
一般風險. 1.1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的過往表現並不可作為其日後表現的指標。投資的價值及其收入可能會波動及並無保證。投資者未必能取回所投資的款項,而最壞的情況是本人/吾等會損失所有投資。槓桿式產品可能涉及損失超逾本人/吾等所有投資款項的潛在風險。
一般風險. (xvi) 客戶確認本風險披露聲明並非旨在披露本協議項下之所有交易所涉及的所有風險。客戶明白,在進行各項交易前,如客戶認為適當,客戶應尋求獨立的專業意見和自行就該項交易進行資料搜集及研究。 Unless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capitalized terms defined i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General Investment Services (as amended or varied from time to time) Investment Terms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 when used herein.
一般風險. 63 2. 投資目標風險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3 3.
一般風險. 交易「不可轉讓」而您或會不能將交易拋售或平倉。 本行給予您的任何建議或資料僅供您作參考之用。倚賴該等建議或資料所涉風險由您自行承擔。本行並無就您投資的回報作出任何申述。 您向本行確認, 您具備充分知識及經驗, 足以評估訂立每宗交易的可取之處與風險, 而在關於此等可取之處與風險方面(倘相關時包括每宗交易的稅務及會計處理方法),您在行事時乃純粹依據本身的判斷或在不涉及本行下所取得的專業意見, 而並非以本行的看法或意見為依據。 本行與相關股份的發行人或其附屬成員在現時或將來或會有商業關係或銀行業務關係, 並且會採取本行視為適當的行動以保障本行的利益, 而無須向您披露或交代, 不論上述任何行動是否會對您構成不利影響。 除非您了解現正訂立的交易的性質和您就此須承擔的風險程度, 否則不應進行交易。您應根據本身的情況及財政狀況, 仔細考慮交易是否適合您。假如您對任何交易有任何疑慮, 您應諮詢您的專業顧問。 [中英文本如有不符,概以英文本為準。] 以下條款及條件適用於永隆銀行有限公司基金投資儲蓄計劃 (計劃)。請細閲此等條款及條件,尤其是第 9、13、14 及 15 項條件及最後的風險披露聲明。 在本條件內,「本行」指永隆銀行有限公司。「您」指申請人。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單數包括複數,反之亦然。所使用的詞語帶有申請表內給予該等詞語的涵義。 在適用範圍內,客戶協議(基金) 的條款及條件或(視屬何情況而定) 總條件 (證券、存款產品、期權及基金投資) 亦應適用於計劃,猶如在客戶協議(基金) 內凡提述「本協議」之處或 (視屬何情況而定) 在總條件(證券、存款產品、期權及基金投資) 內凡提述「本總條件」之處均指本條件。如有抵觸之處,應以本條件為準。
一般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於子基金之前,應先考慮本節所概述的風險,以及「資產類別風險」及
一般風險. 發行人一般須在不同的國家遵守不同的會計、審核及財務報告準則。交投量、價格波幅及發行人的流動性可能不同,政府對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商及公司的監管及規管也可能不同。部份國家的法律可能限制基金投資於位於該等國家的若干發行人的證券或將所投資金額調出的能力。不同的市場亦可能有不同的結算及交收程序。延遲結算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一部份暫時未能投資並且無法賺取該投資回報或基金可能暫時錯失投資良機。因結算問題以致未能出售基金證券,可能導致基金因投資組合證券的價值隨後下跌而蒙受損失,或倘基金已訂立合約出售該證券,則可能導致須向買方承擔責任。若干市場可能規定於交付證券前付款,使有關基金須承受附帶的信貸風險。 投資可能因徵用或沒收稅項的可能性、對股息或利息付款徵收預扣稅、調動基金的資金或其他資產的限制、政治或社會不穩或外交發展而受到不利影響。證券發行人可能在工具計值貨幣所屬國家以外的國家註冊。預期在不同國家的證券市場的投資價值及相對收益率以及其相關風險將各自獨立地改變。 由於上文所述或下文所載任何其他風險,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會下跌,故股東在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概不保證償還本金。
一般風險. 發行人一般須在不同的國家遵守不同的會計、審核及財務報告準則。交投量、價格波幅及發行人的流動性可能不同,政府對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商及公司的監管及規管也可能不同。部份國家的法律可能限制基金投資於位於該等國家的若干發行人的證券或將所投資金額調出的能力。不同的市場亦可能有不同的結算及交收程序。延遲結算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一部份暫時未能投資並且無法賺取該投資回報或基金可能暫時錯失投資良機。因結算問題以致未能出售基金證券,可能導致基金因投資組合證券的價值隨後下跌而蒙受損失,或倘基金已訂立合約出售該證券,則可能導致須向買方承擔責任。若干市場可能規定於交付證券前付款,使有關基金須承受附帶的信貸風險。 投資可能因徵用或沒收稅項的可能性、對股息或利息付款徵收預扣稅、調動基金的資金或其他資產的限制、政治或社會不穩或外交發展而受到不利影響。證券發行人可能在工具計值貨幣所屬國家以外的國家註冊。預期在不同國家的證券市場的投資價值及相對收益率以及其相關風險將各自獨立地改變。 由於上文所述或下文所載任何其他風險,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會下跌,故股東在基金的投資可能蒙受損失。概不保證償還本金。 於2017年7月27日,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公佈將於2021年前逐步淘汰 LIBOR。在此之前,基金可繼續基於有利的流動性或定價而投資於參考 LIBOR 的工具。在2021年之前,預期業界將制定一個過渡機制,容許現有參考 LIBOR的工具和合約參考新利率。然而,LIBOR 的終止為基金帶來風險。現時全面識別有關風險並不可能,但其中包括無法覓得合適的過渡機制或過渡機制可能不適合基金的風險。此外,任何取代 LIBOR 的參考利率及任何由監管機構或對手方單邊實施的定價調整可能不適合基金,從而可能導致平倉及作出替代交易時招致額外成本。 流行病或疫症爆發等事件可導致短期市場波幅加劇,並可能對整體環球經濟體和市場帶來不利的長遠影響。例如,自2019年末開始,一種高度傳染性冠狀病毒病(即2019冠狀病毒病或2019 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並席捲多個國家,促使一眾國家政府採取若干預防性封關和出入境及業務營運的限制措施。 傳染病及流行病可嚴重影響環球經濟及市場。流行病(如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加上因此實施的任何出入境或隔離限制,均對基金可能投資的國家的經濟與業務活動及環球商業活動帶來負面影響,從而對基金的投資表現產生不利影響。流行病或疫症爆發可能導致特定地區或全球整體經濟下滑,尤其是當疫症持續一段較長時期或在全球蔓延。這可能為基金的投資或基金物色新投資或變現其投資的能力帶來不利影響。流行病及類似事件亦可能對個別發行人或相關組別發行人造成迫切影響,並可能對證券市場、利率、競價、次級交易、評級、信貸風險、通脹、通縮及與基金投資或投資經理營運和投資經理與本公司的服務提供者營運相關的其他因素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