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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设立 样本条款

上市公司设立. 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8]834号《关于同意设立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国旅联合于1998年12月29日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南京市旅游总公司、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发展总公司和上海大世界(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上述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已经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佛会验字[1998]62号《验资报告》验证。国旅联合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 1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40,900,900 45.45%
上市公司设立. 棱光实业前身是上海石英玻璃厂,上海石英玻璃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 1958 年。1992 年 5 月 19 日,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出具沪建经(1992)第 434 号《关于上海石英玻璃厂改制为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上海石英玻璃厂改制为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1992)沪 人金股字第 22 号文批准,棱光实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总额 3,379.9 万元,其中棱 光实业以原国有资产折股 1,879.9 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500 万元。 1992 年 7 月 3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棱光实业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50076900)。本公司股票于 1993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600629,股本总额 33,799,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上海石英玻璃厂以其全部净资产 折股 1,879.9 万股,向社会法人公开发行 400 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1,100 万股(含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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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原名海南侨联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8 月,是由一批知名华侨、侨眷发起组建,经原海南行政区公署海行函(1984)964 号文批准设立,并经原人民银行海南行政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股票和美元股票。 至 1990 年底,公司累计发行股票 21,830,800 元,全部股东均为社会个人。 1991 年和 1992 年为壮大公司实力,优化股权结构,海南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原海南孚德高技术有限公司)、海南亚太工贸有限公司、海南正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亚太奔德有限公司、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及海南证大资产管理公司等六家法人单位先后向公司投入股本 420,000,000 元,成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1992 年 10 月 4 日,公司经过股份制规范化重组后,由原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字(1992)32 号文确认为规范化社会公众公司,并批准名称由“海南侨联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10 月,国家体改委批准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1996 年 9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226 号文批准和上交所上证上(96)字第 082 号文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 1996 年 10 月 8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759。 上市时公司股本为 98,746,200 股,海南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2.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其他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応募資格 指定管理に応募した法人等を対象としますが、次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者は除き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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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