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临时报告 Clause in Contracts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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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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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基金发生重大事件,即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重大事件包括: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开放式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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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设置;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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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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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基金发生重大事件,即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重大事件包括: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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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变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27、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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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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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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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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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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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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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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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与其他基金合并;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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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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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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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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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其他重大事项;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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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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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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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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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7、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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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商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商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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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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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增加、变更、减少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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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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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 本基金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28、 本基金开通多币种申购、赎回业务; 29、 本基金选择或更换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 30、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31、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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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百分之零点五的情形; 27、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8、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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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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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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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7、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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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更换、增补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对基金投资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境外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员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或境外投资顾问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募集期延长;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或境外投资顾问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变更销售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6、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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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 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上述第 2 项基金合同终止事项中,若《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况,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在连续 15 个工 作日以上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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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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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人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当 “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 27、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形; 28、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9、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30、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1、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3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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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00) 更换基金登记机构21、 (00)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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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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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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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基金发生重大事件,即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重大事件包括: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目标ETF变更;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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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时;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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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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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7、 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设置;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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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7、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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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6、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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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27、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9、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3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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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 0.5%;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6、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本基金变更份额类别设置;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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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及开放期相关安排;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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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变更标的指数;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7、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基金份额暂停、恢复、终止上市交易; 2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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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27、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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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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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的情形;;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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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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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连续 3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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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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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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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发生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以及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的情形;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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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形; 27、 调整本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 28、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9、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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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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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7、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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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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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变更、增加或减少销售代理机构(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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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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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管理公司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27、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8、 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9、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30、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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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基金份额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7、 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8、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9、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30、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1、 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3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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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调整份额类别设置;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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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7、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29、 基金份额的折算及变更登记; 30、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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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以及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0%的情形; 27、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2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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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办理瑞福优先申购、赎回的开放日;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费用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发生巨额赎回;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暂停或拒绝接受申购申请;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基金合同约定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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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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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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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招商 300 地产份额、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与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招商 300 地产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招商 300 地产份额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招商 300 地产份额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接受或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申请; 27、 本基金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后恢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8、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上市交易; 29、 招商 300 地产 A 份额、招商 300 地产 B 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30、 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3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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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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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基金发生重大事件,即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重大事件包括: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50%;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30%;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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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招商 300 高贝塔份额、招商 300 高贝塔 A 份额与招商 300 高贝塔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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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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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对基金投资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境外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员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或境外投资顾问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募集期延长;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或境外投资顾问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6、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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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形; 27、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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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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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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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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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 项;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8、 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销售币种; 29、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30、 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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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募集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国投创业成长 A 份额与国投创业成长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价错误达各自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国投创业成长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暂停接受国投创业成长份额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接受或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申请; 27、 本基金暂停接受份额配对转换后恢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8、 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折算; 29、 国投创业成长 A 份额与国投创业成长 B 份额终止运作; 30、 国投创业成长 A 份额与国投创业成长 B 份额终止运作后国投创业成长 A 份额、国投创业成长 B 份额的份额转换; 31、 国投创业成长 A 份额、国投创业成长 B 份额上市交易; 32、 国投创业成长 A 份额、国投创业成长 B 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33、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3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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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7、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所 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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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7、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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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所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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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停复牌或终止上市; 27、 本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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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7、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9、 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时; 3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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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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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6、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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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封闭期与开放期之间的运作转换);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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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目标 ETF 变更;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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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事项概述、交易标的基 本情况、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定价依据、关联人名称、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等;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的; 27、 基金份额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8、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9、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或进入受限开放期; 3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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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偏差达基金资产净值 0.5%;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5%的,至少披露发生日期、偏离度、原因及处理方法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重大事件揭示中进行披露;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6、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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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基金发生重大事件,即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 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重大事件包括: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的重大事项时; 27、 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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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调整或增加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如果进入下一封闭期运作,公布下一个封闭期的起始日、终止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赎回本基金或其他交易方式的具体安排;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如果暂停下一封闭期运作,公布不接受申购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进入开放期; 26、 恢复下一个封闭期运作; 27、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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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变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27、 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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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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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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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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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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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