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股東 样本条款

主要股東. 指乙方之股東中,直接持有乙方股份達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者。
主要股東. 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根據披露權益條例第16(1) 條而存置之主要股東登記名冊表明,以下股東擁有10% 或以上之本公司股本權益: 股東名稱 持有普通股數目 申港有限公司(附 註) 70,568,000
主要股東. 13.1 新保誠
主要股東. 就某公司而言,指有權在該公司股東大會上行使或控制行使百分之十(10%)或以上表決權的人士。
主要股東. 指股權比例達 5%以上或股權比例占前 10 名之股東。
主要股東.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據董事或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員所知,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 部第2 及3 分部之條文將須向本公司披露之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在任何情況下有權在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之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10% 或以上之權益,或擁有涉及該股本之任何購股權之人 士(「主 要股東」)(董 事或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員除外)載列如下: 股東名稱 身份 持有普通股數目(好倉) 權益之概約 百分比 Sincere Watch Limited 實益擁有人(附註1) 306,000,000 75% Be Bright Limited 受控法團權益(附註2) 306,000,000 75% 金利豐證券有限公司 其他(附註3) 204,000,000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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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在前述情形下,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3.6

  • 商 号 株式会社XXX.xxx 証券(英文名:XXX.xxx Securities Co.,Ltd.)関東財務局長(金商)第1629 号 本店所在 地:〒103-6026 東京都中央区日本橋2-7-1 東京日本橋タワー26 階電話番号 :0000-000-000 設 立:平成18 年12 月6 日 加入する協会:日本証券業協会(協会員番号1105) 一般社団法人金融先物取引業協会(協会員番号1145)日本投資者保護基金 日本商品先物取引協会 一般社団法人第二種金融商品取引業協会(協会員番号480)資 本 金:98 億円 主 な 事 業:金融商品取引業務 商品先物取引業務 商品投資関連業務(競走用馬)連 絡 先:カスタマーサポート ➚リーダイヤル:0000-000-000 土日を除く24時間受付 月曜午前7時〜土曜午前5時50分(夏時間) 月曜午前7時〜土曜午前6時50分(冬時間) ➚ァックス:00-0000-0000 E-mail:xxxxxxx-xxx@xxx.xxx.xxx 沿 革 平成18 年12 月 会社設立 平成19 年8 月 証券業登録(関東財務局長(証)第300 号) 平成19 年8 月 金融先物取引業登録(関東財務局長(金先)第181 号) 平成19 年9 月 金融商品取引業者登録 第一種金融商品取引業 (関東財務局長(金商)1629 号) 平成19 年10 月 FX スポット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19 年11 月 FX オプション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0 年6 月 CFD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1 年7 月 DMM FX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2 年3 月 DMM CFD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3年1月 商品先物取引業者✰許可 平成24 年9 月 外為ジャパン FX(外国為替証拠金取引事業)を吸収分割により承継 平成24 年10 月 外為ジャパン CFD(店頭商品デリバティブ取引事業)を吸収分割により 承継 平成28 年5 月 プライバシーマーク✰付与事業者に認定 平成29 年6 月 第二種金融商品取引業登録 平成29 年8 月 DMM バヌーシー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30 年4 月 DMM 株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 番 号 年 月 日 申請者 住 所 名 称 代表者等名

  • 催繳股款 25. 在公司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在獲發不少於十四(14)個整日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該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分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惟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

  • 账 号 开户银行: 大额支付号:

  •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 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外或境内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外或境内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主营业务 3 广西北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谷物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 900.00 100.00% 食用油脂、植物油料及植物油脂的生产、加工、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销售;仓储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