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木修剪 样本条款

乔木修剪. 1.6.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1.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1.6.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1.6.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1.6.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 3m。郊区可适当提高。
乔木修剪. 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乔木修剪时要注意分枝点的高度,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 分校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形。灌木修剪 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去除枯病枝、过密枝。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只剪去枯病枝、受伤枝即可。
乔木修剪. 生长旺季(4-10 月),每两个月抹芽一次,修剪徒长枝、枯死枝;冬季〔12-2 月),全面进行整型修剪一次,剪去枯死枝、下垂枝、病虫枝、徒长枝、交❹枝,保持每个品种树型基本一致。
乔木修剪. 2.1 落叶树在每年休眠期要及时清理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按树木特性及时调节树形;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及去除萌蘖,芽长不超过 10 厘米。 2.2 常绿树要及时去除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保持树型优美。 2.3 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带,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带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2.4 生长正常,树冠完整。无明显枯枝死杈;修剪合理,树木无明显歪斜(造型树木除外)。叶片有黄叶、蕉叶和卷叶的株数不超过 10%。 2.5 无死株,缺株≤5%,适时补种。 2.6 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害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乔木修剪. 3.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3.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3.3 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3.4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3.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3.5.1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 米; 3.5.2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3.5.3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4.1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4.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4.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4.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4.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乔木修剪. 适树整形修剪,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枯残枝等,要求促进生长,修剪造型美观,枝条分布匀称,内膛无乱枝,通风透光良好;分枝点和树冠下缘线的高度宜基本保持一致;树干修面平滑,无撕裂面,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 45°倾斜,切口靠近节,根部无侧芽萌蘖,树干上的不定芽应及时抹除,修剪伤口应作消毒、封闭处理,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影响电力、交通、照明等设施的,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上树冠净空高度不低于
乔木修剪. 根据植物生态习性,按规程合理修剪,留枝均匀,疏密合理,剪口平滑,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无枯枝烂头。修剪中落实安全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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