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 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 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广州塔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设备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 编制单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并根据《广州塔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甲方批准,乙方方可使用临电。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广州塔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设备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 编制单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并根据《广州塔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甲方批准,乙方方可使用临电。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变更。
3、 乙方对自带配电设施负责,乙方要进行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
4、 乙方必须保证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乙方自备的电气设备和线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至少达到阻燃B1级要求。
5、 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并有可靠的独立保护装置。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 电缆干线宜采用架空敷设,特殊情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线缆经人行通道以及人能达到的区域时应敷设在临时橡胶线槽内并做好围蔽。室外临时照明应采用绝缘护套线,在潮湿或游客容易触及的地方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并做好保护接地。
7、 乙方进行用电负荷计算,选择相应截面导线和设备。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勘察、测量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
2、 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浙江省和杭州市的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原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JGJ59 —2011)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 乙方负责人为勘察、测量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至少配置一名管理安全生产专职工作人员,并现场挂牌上岗。
5、 乙方对指定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6、 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每月安排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做好记录。
7、 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核。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但需要书面提出自己合理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8、 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9、 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交易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收万分之三违约金,逾期90天视同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
2. 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和销售运输木材所需的手续后才进行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业务,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及已知和未知风险。
3. 依法依规采伐销售采伐许可证核定的林木,自主经营,盈亏自负。自行承担木材采伐、运输、销售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
4. 配合甲方及林业有关部门做好伐前指界,伐中、伐后检查的验收工作,如发生越界采伐等违规违法行为,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 使用原有的林区道路的,应自行负担道路管护和维修的费用。因采伐、运输需在林区范围修建新道路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因道路施工致甲方、周边村民土地或作物毁损或造成地质灾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和履行整治地质灾害和安置周边灾民的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 乙方在进行林木采伐和木材调运的过程中应自觉配合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乙方承诺: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林木的采伐、造材、外运出伐区。
7. 乙方应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在林木采伐运输过程聘请人员属于乙方单方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聘请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付给义务,出现劳资纠纷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乙方应依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己方聘请的人员缴纳或购买各项保险费用(含意外、疾病等保险)。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相关服务制度。
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3、 按照本合同不得将本项目责任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 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5、 乙方管理人员及其它所属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其它资源。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上级或相关单位如下达相关工作任务和试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
(一) 饲养保种场温岭高峰牛
1. 乙方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听从甲方的技术指导及管理,完成甲方安排的劳务任务,以养好高峰牛为原则,保证高峰牛的正常生长和繁殖。
2. 保种场内的高峰牛为甲方所有,乙方只负责高峰牛的饲养与管理,高峰牛的新增、增重、增值、出售、淘汰等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处理,乙方必须配合相关工作。
3. 乙方负责饲养牛只及饲养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喂牛、清扫牛粪、牛场及栏舍消毒冲洗、母牛配种、小牛接生、放牧区放养、牛舍卫生、牛体洗刷、牛粪及病死牛处理联系工作、养殖档案及保种计划规定的相关内容、养殖人员管理、劳务人员雇佣、高峰牛养殖技术管理、设备维护、饲料购买计划上报、高峰牛配种、兽医诊疗防疫防治、养殖设备维修维护、粪污管道沉淀池清理、办公楼及场区室外保洁、养殖场区绿化维护修剪、物资出入库记录、进出人员和车辆管理等甲方指定的相关工作,并执行考核相关事务。
4.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育种方案开展配种。保种场内所有高峰牛只能用作纯繁,不得杂交,每年经产母牛繁殖须达到 50%以上,小牛出生后存活率达到 75%以上。
5. 乙方应做好牛只清洗洗刷和放牧工作,放牧天数应在晴朗天气天数的 50%以上 (注:种公牛放牧次数每月 3 次及以上,其它牛只至少每月一次),并做好记录。
6. 为防止疫病传播和保护高峰牛安全,乙方及相关饲养人员不得将高峰牛散放在场区及放牧区以外,不得在保种场以外开展其他动物养殖经营、动物诊疗或到其他动物养殖场区走动,不得将其他动物带入保种场饲养,如违反规定造成疫病交叉感染、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提供的储备冻猪肉的购进地、生产厂家须明确,购进手续须齐备、合法,规格、质量须符合冻猪肉食品安全标准。合作经营商需向甲方报送确认数量申请。申请资料包括购买专用发票、入库凭证、质量报告和产品详细清单等。
2. 乙方在每批次储备冻猪肉轮换销售工作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轮换报告备案。合作期间内,乙方应确保任何时点冻猪肉储备不得低于计划储存量的 70%且承储期间全年每月的月末库存量平均值不得低于 661 吨,不能完成该约定事项的并且违反该项规定二 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资格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损失。
3. 本次冻猪肉储备工作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时市 场供应异常的应急物资,如甲方应急动用需用,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库存和停止轮换。
4. 乙方应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及上级单位、政府部门所开展的检查监督,不得拒绝、阻挠。
5. 为确保该合同能够顺利实施,乙方需提供价值 80 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函给甲方。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对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防火安全和防火教育工作。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自觉维护园区秩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证照上墙。经营场所门前卫生、整洁、有序,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无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配套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协助管护好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不采摘花果,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禁止乱拉挂、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门前无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要服从甲方及其上级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搞虚假宣传,合法经营、明码标价、诚实守信、文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