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违约责任 样本条款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的,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逾期款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租金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所投资的固化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已有装饰装修、水电设施等固化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3、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标的,不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已付租金,向乙方收取年租金10%的违约金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所投资的固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已有装饰装修、水电设施等固化设施)归甲方所有: (1) 乙方经营范围未按规定要求取得相关行政部门许可或超规定经营的;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改造租赁标的的经营场所的; (3) 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或转借(部分或全部)给第三方的; (5) 乙方未按约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6) 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7) 租赁期内,乙方违规经营,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 4、 租赁期满或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如期交还经营权,并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经营场所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并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经营地址从经营场所中迁出。若乙方不及时搬离,除按占用天数计算租金外,每逾期一天,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0元;若乙方不及时迁出证照,则按照同期租赁费用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5、 若合同到期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当于5日内将所有款项支付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费、电费等;并按合同约定办理归还经营场所相关手续。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6、 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款,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须足额赔偿。 7、 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8.1. 本项目服务期即为乙方的责任期。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 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同时乙方承担本合同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逾期交货一周以上的,自该日起,按每日本合同金额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完成,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120%。 2、 乙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双方协商);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发生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在保证总工期的情况下,乙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调整设备供货顺序,不属于逾期交货范畴。 4、 货物错发或漏发的,当乙方收到甲方联系函后应立即免费将错漏发件汽运至工地;货物有损坏件时,当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损坏件清单后,乙方应在工地/运回工厂进行免费修复或更换/汽运至工地;当甲乙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修理或采购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因此产生的的一切实际费用。 5、 乙方在工程设计、设备供货、工程施工、调试运行中不能按相关规范、合同要求、施工图纸完成项目,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扣留或扣除乙方相应部分合同款。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履行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等于合同约定项目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2、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单项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五计算。因甲方原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导致的延期除外。 3、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要求。因测绘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等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未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所造成的理财计划及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 若乙方违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给理财计划财产及理财计划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4、 因乙方未提供或更新自身关联方名单而给理财产品或管理人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不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或提交的咨询成果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按《效能和质量管理规程》(2020版)及《评审咨询机构管理和考评暂行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追究乙方责任。 2、 恶意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保密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服务费,造成甲方或项目业主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剩余资金,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支付费用,若造成损失超出合同费用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3) 存在截留资金、挪用资金、滥用资金的行为; (4)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实际损失的; (5)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系统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功能不能满足要求的,由乙方负责重新提供。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在中标后、办理划拨转出让地手续前,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转让合作用地使用权的,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的,视乙方为无权处分行为。 4. 乙方超过本协议约定期限3个月未交付安置房的,从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乙方按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未交付安置房的违约金。因政府及有关部门原因和甲方原因导致交付逾期的除外。 5. 乙方在与第三方的施工、代建等合同中不得以在建或交付的安置房作为违约责任履责的标的物,否则视为无效处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