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提示 样本条款

交易提示. 投资人网上提交的交易申请,以博道网上交易系统的记录为准。
交易提示. (1)甲方通过网上交易方式下达的交易申请以乙方网上交易系统的记录为准。
交易提示. 甲方使用基金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需自行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汇款手续费等。
交易提示. 投资人网上提交的交易申请,以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记录为准。交易受理时间为: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受理时间以销售公告或其 他公告中规定的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认购时间为准,如投资人在 该基金公告规定的认购受理时间后提交委托申请,则此委托申请视为 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募集期截止日 15:00 之后提交的申请作废。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T 日交易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均为T 日15:00, T 日交易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交易申请,视为 T+1 日的申请,认购/申购申请时间以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记载时间为准。认购/ 申购申请受理时间以客户交易申请时间和客户实际资金到账时间中 较晚时间为准。 本公司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合法、合理的需要暂时中止提供基金 网上交易服务,但需在公司网站或移动端交易平台上公告告知投资人。 本公司可能为确认网上交易申请的真实性与投资人电话联系。投 资人应指定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如无法通过电话确认网上交易申请的真实性,本公司有权不受理该笔交易。 本公司有权对双方电话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并将该录音内容作为日后核查的依据,并且投资人特此同意本公司对电话语音进行录制,认可该电话记录是双方交易真实有效的证据,并同意在任何司法程序中不对该电话记录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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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股東大會 12.1 本公司須每年舉行一次股東大會作為其股東周年大會(採納本章程細則的年度除外),並須於上屆股東周年大會日期後的 15 個月,或採納本章程細則日期後的 18 個月(或聯交所可能批准的較長時間)內舉行。召開股東周年大會的通知上須具體說明該會議為股東周年大會,並須於董事會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

  •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

  •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其他保險 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如有其他保險契約亦加以承保時,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損失金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對於全部保險金額之比例為限。

  • 区 分 内 容 (1) 工事費の算定 工事費は、基本工事費、施工した工事に係る交換機等工事費及び回線収容部等工事費を合計して算出します。

  • 股权转让 广汇集团通过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公开转让程序,依法取得广西物资持有公司 19,909.9996 万股股份,成交价格为 203,187,547.20 元。其中广西国资委批复号为:《关于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桂国资复[2010]194 号)。根据前述拍卖结果,广西物资与广汇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广汇集团。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反映本次变更的《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第七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商务厅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向公司签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桂商资函[2010]228 号),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安全対策 第 28 条 受注者は、業務従事者等の生命・身体等の安全優先を旨として、自らの責任と負担において、必要な安全対策を講じて、業務従事者等の安全確保に努めるものとする。 (業務災害補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