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 样本条款

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标的为杭州悠可 63%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持有杭州悠可 37%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悠可 100%股权),交易对方为上述股权的持有者,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 交易对方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杭州悠可 63%股权 杭州悠飞 34.2709%
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 1、交易标的——浙江众诚智能信息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浙江众诚智能信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6月15日 公司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注册资本 202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维中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000号西湖国际科技园X楼(原0号楼)北区0 层-X座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安全防范系统和智能化系统;承接:智能化系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电子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 营业期限 2000年6月5日至长期有效 注 册 号 330106000038956 组织机构代码证 72278502-2
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标的为西藏深万投 51%股权,交易对方为西藏豪禧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佳荣稳健企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西藏深万投 51%股权 西藏豪禧实业有限公司 45.90% 深圳市佳荣稳健企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5.10%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认西藏深万投 51%股权作价为 10.4040 亿元。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本次购买标的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为 6.33 元/股,具体支付对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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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卖方 1 以及卖方 2。卖方 1 持有卖方 2 100%股权。此外,卖方 1将促使其直接持有标的资产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与买方子公司签署相应《资产转让协议》。

  • 甲 方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分公司代表人:劉 詩 宗 統一編號:00277104 分公司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一號 乙 方:代表人: 統一編號:地址:

  • 其他关联方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东 10310120-X 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的股东 72446344-9 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东 57511260-1 天津市水利工程水费稽征管理二所 天津市水务局下属事业法人单位 67374057-2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335331-9 天津七色阳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69742658-8 天津市金滦酒店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378080-4 天津德维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子公司 78033030-9 天津市滨水水质检测中心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下属单位 67942385-0 天津利捷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子公司 75481939-7 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 控股股东的同级单位 40120523-4 天津市腾跃水利工程中心 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的下属单位 10419289-5 天津市泉州水务有限公司 2012 年已转让的控股子公司 71280031-3 天津市水务局宜兴埠管理处 天津市水务局下属事业法人单位、控股股东的同级单位 40121008-4 天津市德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3 年已吸收合并的子公司 全宏 滨海水业总会计师 江波 滨海水业高管 刘景彬 滨海水业高管 靳德柱 滨海水业高管 张海生 滨海水业生产总监

  • 协议各方 甲方: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瓯鹏科技有限公司

  • 风险揭示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乙 方 承租廠商:統一編號: 負責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考え方 従来どおり理事会を設け、理事会役員に外部専門家を入れるパターン。 ・外部専門家が理事長(=管理者)となることも想定される。 ・外部専門家を含む役員の選任を含め、最終的な意思決定機関は総会であり、その役割は重 注:塗りつぶしが外部の専門家 要。

  • 非关联方 客户三 4,257.64 2.10

  • 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 协议双方 甲方: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