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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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债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页科技”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曾小川、淄博云石鸿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石鸿瑞”)、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勃昂”)、成都储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储昶”)签署《关于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及股转协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938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股份转让及增资的形式取得千页科技 43.04%的股权;此外,公司与云石鸿瑞、成都勃昂、成都储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将受托行使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22.4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控制千页科技 65.51%的表决权,千页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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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永旭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永旭”)部分股权转让给山东永旭部分员工,股权转让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49%(对应出资额不超过 490 万元)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以评估值为基础,与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对象、交易比例等相关事项。同时,为确保相关股权转让工作的顺利实施,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修订山东永旭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山东永旭股权比例仍不低于51%,仍控股该公司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有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近日,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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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21 年 5 月 31 日,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与 POSCO CHEMICAL Co., LTD(以下简称“浦项化学”、“外方股东”)签署了《意向书》,浦项化学拟通过受让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诺”)或其子公司部分股权、或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与公司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领域开展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刊登的《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040)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浦项化学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斯诺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目标公司”)与浦项化学、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斯诺股东之一,以下简称 “华友钴业”)签署《增资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浦项化学以人民币 141,176,471 元现金认购重组后的内蒙古斯诺新增注册资本,取得交易后内蒙古斯诺 15%的股权,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增资完成后,内蒙古斯诺注册资本变为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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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增资协议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整合和优化现有资产结构,公司拟将敦煌晶澳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晶澳”)100%股权转让给中电投东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东北公司”)、新疆丝路坤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丝路”),转让价格 30,574 万元;拟将赤峰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晶澳”)100% 股权转让给中电投东北公司,转让价格 10,656 万元;拟将扎鲁特旗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鲁特旗晶澳”)100%股权转让给中电投东北公司,转让价格 6,338 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三家公司股权,上述三家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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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合同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24 年 1 月 16 日,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摩”或“标的公司”)股东乔晓丹、孙庆亚、王建安、南京芯能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利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书》。 公司拟通过受让股权或增资的形式收购江苏大摩全部或部分股权从而实现控股江苏大摩之目的,交易对方同意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江苏大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公司认购江苏大摩新增注册资本的形式从而实现公司控股江苏大摩之目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009)。鉴于上述协议已过有效期,经各方一致同意延长《收购意向书》有效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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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收购意向书补充协议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日与深圳市众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鹏实业”)签署《关于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吉供水”或“标的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委托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股东权利委托给众鹏实业行使,众鹏实业将遵守现有标的公司合资经营协议、标的公司章程、标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文件,切实履行委托股权对应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安全、供水稳定及员工队伍稳定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2020 年 4 月 13 日上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股权相关合作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此项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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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协议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为了给公司员工、核心技术人员等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拟与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上简称“华映光电”、“甲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承租位于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马江路 15 号的华映家园,具体内容及合同条款参见协议主要内容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华映光电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 695,833,53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5.1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长期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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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长期租赁协议

交易概述. 为增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圣”)资金流动性,宁波昊圣、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拟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安资产 ” ) 共 同 签 订 编 号 为 ZAD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 2022年10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保康三特九路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烽公司”“甲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发布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保康三特九路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180601-001 的《债权收购协议》,即宁波昊圣拟将其享有公司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中安资产;至此,公司对中安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支付标的债权收购价款之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26)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置业”)拟分别以其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所有权为上述债 务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签 订 编 号 分 别 为 ZAD1-20180601-003 和 ZAD1-20180601-004 的《抵押合同》,担保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原协议签订后,双方在股权交接后,发现还存在包括土地补偿款等共五笔款项合计958,494.25元,经双方协商需由公司承担。另外,公司在过渡期内曾为保康三特九路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康公司”)提供过借款449,600.00元,专项用于保康公司清偿审计评估范围内的工程款,该笔款项双方确认作为新增债务纳入保康公司对公司的欠款。鉴于以上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 度内(其中对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签 署补充协议后,原协议项下标的资产保康公司100%股权的总成交金额 由188,002,859.36元调整为187,493,965.11元本次担保前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739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公司的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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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