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金额 样本条款

交易金额. (1)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及其子公司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交易金额. 预约转分保业务年度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外币。
交易金额. 1、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存款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 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龙门教育100%股权评估价值为1,584,445,427 元,扣除龙门教育2016 年度利润分配 51,861,600 元后为 1,532,583,827 元,对应龙门教育 49.22%股权为 754,337,759.65 元。本次交易涉及的龙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3,821,000 股:其中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主要的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责任,其转让股份的支付对价为
交易金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及其子公司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由于结算等原因 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4 亿元 (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时,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授权。
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以中企华评估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龙门教育 100%股权评估价值 为 1,762,500,000 元,扣除龙门教育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138,729,780 元后为 1,623,770,220 元,对应 50.17%股权价值约为 814,645,000 元。本次交易涉及的龙 门教育股份数合计 65,050,000 股:其中利润补偿责任人承担标的公司业绩补偿责 任,其交易价格 12.5645 元/股,合计交易金额为 732,246,496 元;其他转让方交 易价格为 11.9115 元/股,合计交易金额为 80,652,770 元,因此,龙门教育 50.17% 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 812,899,266 元。
交易金额.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川云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973,515.89 万元,依据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金额为 7,973,515.89 万元。
交易金额. 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交易的全部金额(包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 及乙方履行MSA项下权利义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应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交易金额. 本次重组中,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中船重工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交易金额. 贷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存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