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购 样本条款

产品认购. 1.客户签署《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时应在客户指定账户中交存足额的认购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客户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在募集期内及募集期结束至产品成立日前将被冻结,客户不得支取或使用。在募集期内交存于浦发银行的产品本金,在产品成立日前,按约定的客户结算账户计息规则计息。
产品认购. (1)认购手续:客户可以通过瑞丰银行营业网点及电子渠道进行认购(具体以本行指定渠道为准)。在认购期内,客户携带相关证件并签署好《产品说明书》向瑞丰银行申请认购。客户与银行之间的结构性存款交易合同经客户与银行之间签署协议书、系统成功交易且银行成功从客户账户上扣划认购资金后生效。
产品认购. 1、认购价格:1.00 元人民币 1 份。
产品认购. 指在产品认购期内,投资者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产品认购. 8.1 委托人认购条件
产品认购. (一) 认购期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9:00 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 17:00。 (二) 认购方式:本理财产品可在销售机构指定渠道进行认购。
产品认购. (一) 认购期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 17:00。 冻结期间资金利息根据《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相关条款确定。
产品认购. 1、认购期:****年**月**日至**月**日。认购期内,一旦达到发行规模上限,则本理财产品提前结束认购。
产品认购. 1、认购期:2017/5/24 至 2017/6/1。认购期内,一旦达到发行规模上限,则本理财产品提前结束认购。
产品认购. 第十四条 投资者认购柜台市场产品,应在产品发行期内发出认购申报。认购申报应当包括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认购人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