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基金份额 样本条款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转换时或赎回或转换后在销售机构(网点) 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或转换时需同时全部赎回或转换。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份基金份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未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 转换转出时,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应一次性全额赎回或转换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份基金份额. 两项合计共 288,839,848.01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94,511.75 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17%。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份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T 日基金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 10 万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100 天,对应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0×1.148=114,800.00 元赎回费用 =114,800.00×0.5% = 574.00 元 净赎回金额 =114,800.00-574.00=114,226.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 万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100 天(未满 1
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来计算。
份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
份基金份额. 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 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