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 1.5.1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企业信用. (2.0分) 提供由人民银行或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按要求提供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须提供人民银行的相关备案证明资料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没有提供人民银行的相关备案证明资料不得分。 信用报告须在有效期内,若信用报告中没有显示有效期的,信用报告为近一 年内开具(以投标截止之日计近一年)。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实力 ( 8.0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 (1)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达9年及以上的 ,得3分;工作年限达5年(含)到8年(含)的得1.5分;5年(不含)以下的得0.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CISP证书 ;每个证书得1分,同时具备两个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4分。 (2)项目经理学历情况:本科或以上的,专业范围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计算机及应用技术类等相关专业,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 ①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证书不得分。工作年限从提供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算起。 ➁提供上述人员自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若依法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或履行合同期限)。 ③关于社保证明:因疫情受国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投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社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④或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前保证按投标文件中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并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有关证书和劳务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视为满足人员和社保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实力 (10 .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团队成员资质: (1)具有项目管理类高级资格证书(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PMP)或软件开发类高级资格证书(如高级程序员、高级软件工程师、系统分析师),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3)具有项目管理类中级资格证书(如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或软件开发类中级资格证书(如软件设计师 、软件开发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①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算,已在项目负责人评分中计算过分数的人员此项不再重复计算。 ➁提供上述人员自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等证明均可,若依法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或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或履行合同期限)。 ③关于社保证明:因疫情受国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投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社保,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④或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签订合同前保证按投标文件中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并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有关证书和劳务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人员和社保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科研创新 (5.0分) (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流程自动化机器人类、智能OCR引擎类的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时间需早于本项目的正式发布招标文件的时间。(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注:以上2项中,属于同一产品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 记证书不得重复计算。
企业信用. 5 分 截止至 2020 年度,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的,连续获得 1 年~5 年(不含 5 年)的,得 1 分;连续获得 5 年~10(不含 10 年)年的,得 2 分;连续 获得 10 年~15 年(不含 15 年)的,得 3 分;连续获得 15 年~20 年(不含 20 年)的,得 4 分;连续获得 20 年或以 上的,得 5 分。 注: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用. 2 投标人具有3A级信用等级资质得1分,投标人具有企业协会认证的诚信创建企业资质,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 40 /
企业信用. (5.0分) 投标人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得5分,B级3分,C级D级或未提供资料不得分。新设立企业取得M级及经营未达3年导致未能评定为A级的得5分 ,非新设立企业取得M级的不得分。需提供税务系统查询截图等证明资料。属于不需要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非企业组织,得5分(提供相关政策规定及证明文件)。【“新设立企业”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 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业信用. 1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得 1 分;拟任设计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 0.25 分; 拟任设计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 0.5 分; 投标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 0.5 分; 投标人: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 1分; 本项最低分为 0 分,扣完为止 。
企业信用. 1、提供近 5 年 (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 5 年以上 0-4 分 (含 5 年)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 3 分,不满5 年的 得 1 分,无得 0 分。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提供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在 A 级及以上的得 1 分,在 A级以下的得 0.5 分,没有企业信用等级的得 0 分(投标文件中须附由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复印件及提供人民银行相关备案证明资 料,不提供不得 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 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信用. 1)供应商具有质量服务信誉证书为 AAA 级质量服务信誉单 位的得 2 分,AA 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的得 1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6
企业信用. 2 分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招标投标)中 “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 注: (1)须提供信用报告原件。 (2)本采购文件中涉及的第三方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指招投标信用评价报告,该报告可经“信用中国 (江苏宿迁)网”查询。 第三方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须由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中国(江苏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 案管理专栏”查询。
企业信用. 2 投标人具有相关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类项目业绩 10 投标人在近三年具有为不同的委托单位进行检测项目的业绩,按委托单位的数量计分,每个委托单位计1分,最多计10分。注:须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