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并在 5 个工作日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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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并在 5 个工作日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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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相关服务机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