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资料 样本条款

保密资料. 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资料,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保密资料. (一)买方向卖方披露或将要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商业资料、技术资料、经营信息以及其他买方尚未公开的资料;
保密资料. 8.1 董事在任期内或其后任何时候,对其在任期内可能知悉的有关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业务或财务或其任何买卖、交易或事务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机密或私有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i)有关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内部事务的资料;(ii)有关公司或任何子公司进行或使用的,或其任期内发现或作出的工艺或发明的资料;及(iii)
保密资料. 授权经销商"承认"保密资料"(如有的话)包含宝贵的商业秘密,属于本公司专有;"授权经销商"应对这些资料严格保密,除非为了履行其在本协议中所负责任而确有合理的披露需要,否则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商行、公司批露,本条款所述的责任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或不再续期的情况下仍应保持有效
保密资料. 5.1 因本协议关系所公开或取得属于另一方的保密资料,任何一方必须予以保密和促使其保密,而且不可以使用或公开这些保密资料,除非是为履行此协议或事先已取得 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则不在此限。假若需要把这些资讯公开给任何雇员次承建商、 代理或专业顾问时,有关责任必须恪守条文 5 所定准则下进行。任何一方必须尽力促使其雇员、次承建商或代理遵守这些责任。就公开这些保密资讯或有人使用这些已公开的保密资讯,任何一方都要对另一方承担责任。 5.2 但上述所提及的责任不适用于下列这些保密资料的任何部分;(i) 收受者事先早已知悉(因违反本协议才知悉不在此限);(ii)早属公共范围或在收受者无任何缺失情况下已属公共范围;(iii)收受者从第三者取得,而该第三者没有任何保密责任不把它公开,并有权把保密资料传达予收受者;(iv)收受者不假外求单独发现;及(v)已取得被公开者之书面授权,可批准发放。 5.3 立约双方同意如果某方因违反本条文 5 而导致另一方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将会作出补偿。 6.
保密资料. 根据美国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软件和用户文件属于版权材料。尽管具有版权,软件、用户文件、根据本协议交付的其它资料和软件以及适用定购文书还载有 Serena 的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保密资料”)。被许可人同意为 Xxxxxx 绝密保存所有机密资料。被许可人同意除本协议所允许者外,其不会披露或复制、也不允许他人披露或复制全部或部分任何机密资料。被许可人须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以确保被许可人或其员工、代理或授权用户不会将机密资料提供给或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公司或法团。被许可人同意所有有权使用机密资料的获授权人士须遵守和履行本保密承诺。被许可人同意一旦发现有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或占有机密资料的情况,应立即通知 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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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納付命令又は独占禁止法第7条若しくは 第8条の2の規定に基づく排除措置命令 (これらの命令が受注者又は受注者が構成事業者である事業者団体(以下「乙等」という。)に対して行われたときは、乙等に対する命令で確定したものをいい、乙等に対して行われていないときは、各名宛人に対する命令全てが確定した場合における当該命令をいう。次号において「納付命令又は排除措置命令」という。)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に関し、独占禁止法第3条又は第8条第1号の規定に違反する行為の実行としての事業活動があったとされたとき。 三 納付命令又は排除措置命令により、乙等に独占禁止法第3条又は第8条第1号の規定に違反する行為があったとされた期間及び当該違反する行為の対象となった取引分野が示された場合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が、当該期間(これらの命令に係る事件について、公正取引委員会が乙に対し納付命令を行い、これが確定したときは、当該納付命令における課徴金の計算の基礎である当該違反する行為の実行期間を除く。)に入札 (見積書の提出を含む。)が行われたものであり、かつ、当該取引分野に該当するものであるとき。

  • 補償内容 ①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

  •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 协议内容 3.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上海市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工作等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应的规定。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 乙方权利 (一)有权参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期债券的承销投标。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