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样本条款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经核查: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发行前,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经保荐机构自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截止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具体如下: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资”)持有华宝证券 83.0678%的股份,为华宝证券的控股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持有华宝证券 16.9322%的股份;中国宝武持有华宝投资 100%股权,持有华宝信托 98%股权,通过华宝投资、华宝信托间接持有华宝证券 99.6614%的股份,为华宝证券的间接控股股东。昆钢控股持有发行人 60.19%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2021 年 2 月 1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云南方持有昆钢控股 10%的股权,中国宝武持有昆钢控股 90%的股权为目标开展深化合作。本次合作可能导致未来条 件具备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保障本次合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昆钢控股平稳过渡,同日,云南省国资委、中国宝武和昆钢控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云南省国资委委托中国宝武代为管理昆钢控股,委托管理期至昆钢控股工商登记变更为止。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和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如下: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天风证券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情形: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不存在国泰君安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除国泰君安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之外,不存在国泰君安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