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 1. 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资金在信托成立后,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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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Trust Agreement,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Trust Agreement
信托财产. 1. 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资金在信托成立后,由受托人管理和运用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构成如下:
((1)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
((2)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形成的财产;
((3)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毁损、灭失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 信托财产在清算期间产生的利息;
(5) 其他可以列入信托财产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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