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价 样本条款

信用评价. 12 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 6 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 条扣 3 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 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 12 分。 必选项 扣分制 0 12 3 独立投标人 (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优良信息 8 国家级奖项 鲁班奖,每个 2 分; 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 1.7 分; 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及评标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是否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4
信用评价. 25 施工招投标信 用评价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 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 必选项 0 25 现场评价 25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 价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25% 必选项 0 25 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答辩 8 阐述是否流畅、条理是否清晰、回答问题是否完整;答辩是否充分结合招标项目实 际,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是 否纳入评审 加分制 0 8
信用评价. 3.1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 (1)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招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 100 分,若出现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的,予以扣分。 (2)以联合体投标,其中设计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2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 (1)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3 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 100 分。 未参加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按照信用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
信用评价.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人应当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鼓励其他招标人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
信用评价. 3.1 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农业工程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信用评价. 0 ~ 3分 近三年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中,投标人若只有一个年度被评为AA的,得1分;若有两个年度被评为AA的,得2分;若三个年度都评为AA的,得3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文件为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不良信誉扣分 -2~0 分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 有上述行为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信用评价. 5 分 本次评标优先采用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企业信用等级: (1)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吉林省 2021 年公路设计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 (2)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企业)中的 2021 年信用评价结果; (3)如投标人未列入上述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 A 级对待。 AA 级 5 分 A 级 3 分 B 级及以下 0 分 注:计算联合体信用评价得分时,以牵头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信用评价. □合格 □不合格 评标专家: 年 月 日
信用评价. 3.1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 (1)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招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 100 分,若出现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湖南省公管办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的,予以扣分。 (2)以联合体投标,其中设计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2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 (1)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3.3 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的,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 100 分。未参加信用评价的投标人,按照信用评价处于末位的合格投标人的分值计取。 4.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4.1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 F=[F1+F2]/2;其中, F1、F2——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 F1(F2 )=[K1+K2+…+ Km]/ m; K1、K2、Km——投标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的安全(质量)考评得分; m——投标人的安全(质量)考评项目个数。 4.2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评标时以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4.3 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联合体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计分方式。
信用评价. 对协议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实行信用评价制度。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气象信息服务单位主动申报、社会公众举报信息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本省行政区域内协议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信用信息,经核实后向社会发布并向省信用信息主管部门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