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行李 样本条款

托运行李. 指被保险人的交由运输机构托运的箱包,包括包装于其内的物品。托运行李须为被保险人合法拥有。
托运行李. 指被保险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已经填妥行李票的行李,但不包括托运的商业货物。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或者便利而携带的必要及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
托运行李. (一)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栓挂其他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 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6. 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7. 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
托运行李. 公共交通工具 指被保险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已经填妥行李票的行李,但不包括托运的商业货物。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或者便利而携带的必要及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 指领有当地政府主管部分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以下交通工具:
托运行李.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托运行李. (一)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栓挂其他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 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一般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6、 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7、 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托运行李. (一)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 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6. 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一般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二) 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 50 千克,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金鹏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
托运行李. (一) 行李一经托运,即由乌鲁木齐航空负责照管,每件托运行李签发一张行李牌识别联。
托运行李. 指已托运并由一般交通工具运输商保管之行李,并获一般交通工具运输商发出索赔凭证。
托运行李. 8.1.1.1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 为了联系的方便,旅客应在行李上写明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6) 托运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过 45 千克,体积不 能超过 40×60×100 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