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偿债计划 Clause in Contracts

偿债计划. ‌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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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 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21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12 月 22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年间每年的 12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2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2025 7 12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2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7 12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22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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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计划. ‌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1、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1 7 10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28 日。 2、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2018 年每年的 10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2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个工作日)。 3、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8 年 10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2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4、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5、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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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3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19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19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公司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情况制定年度、季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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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计划. ‌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1月6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6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11月6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 2020年每年的11月6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22年11月6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6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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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0 月 16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 期内每年支付一次。对于品种一,2021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16 日为上一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10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6 日;对于品种二,2021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0 月 16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0 月 16 日。(如遇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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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计划. ‌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2019 7 12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10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其中: 品种一:2020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年每年的 12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3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12 29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品种二:2020 年至 2024 年 7 年每年的 12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或通知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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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 期内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10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20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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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摘要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 月 20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 支付一次,2017 年至 2023 年间每年的 1 月 20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0 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3 年 1 月 20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7 1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20 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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