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要求. 4.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一般要求 4.1.1 对委托人的要求 4.1.1.1 委托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人违反法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1.1.2 委托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应当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始前书面向咨询人提出,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4.1.1.3 委托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委托人的原因导致变更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4.1.2 对咨询人的要求 4.1.2.1 咨询人在履行义务时,应本着严格工作、热情服务、秉公执行、一丝不苟的原则,运用合同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4.1.2.2 咨询人在履行义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委托人利益和任何第三者的利益,不得泄漏涉及工程的任何机密。 4.1.2.3 咨询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委托人要求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特殊标准和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咨询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问题的,咨询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确认。 4.1.2.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咨询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委托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委托人采纳咨询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 4.1.2.5 咨询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咨询人的原因导致超出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咨询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保证措施 4.2.1 委托人的保证措施 委托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各项工作。 4.2.2 咨询人的保证措施 咨询人宜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阶段的责任人。 4.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要求 4.3.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具体成果文件内容和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3 中约定。 4.3.2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3.3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咨询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的延长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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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ulting Agreement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要求. 4.1 5.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一般要求
4.1.1 5.1.1 对委托人的要求
4.1.1.1 5.1.1.1 委托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人违反法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1.1.2 委托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应当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始前书面向咨询人提出,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5.1.1.2 委托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应当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始前书面向咨询人 提出,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4.1.1.3 委托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委托人的原因导致变更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5.1.1.3 委托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委托人的原因导致变更主要技 术指标控制值的,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4.1.2 5.1.2 对咨询人的要求
4.1.2.1 咨询人在履行义务时,应本着严格工作、热情服务、秉公执行、一丝不苟的原则,运用合同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4.1.2.2 咨询人在履行义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委托人利益和任何第三者的利益,不得泄漏涉及工程的任何机密。
4.1.2.3 5.1.2.1 咨询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委托人要求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特殊标准和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咨询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问题的,咨询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确认。
4.1.2.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咨询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委托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委托人采纳咨询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5.1.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咨询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委托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委托人采纳咨询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
4.1.2.5 咨询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咨询人的原因导致超出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咨询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1.2.3 咨询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咨询人的原因导致超 出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咨询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5.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保证措施
4.2.1 5.2.1 委托人的保证措施 委托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各项工作。
4.2.2 5.2.2 咨询人的保证措施 咨询人宜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阶段的责任人咨询人宜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阶段的责任人。
4.3 5.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要求
4.3.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具体成果文件内容和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3.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具体成果文件内容和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3 中约定。
4.3.2 5.3.2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3.3 5.3.3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咨询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的延长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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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要求. 4.1 5.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一般要求
4.1.1 5.1.1 对委托人的要求
4.1.1.1 5.1.1.1 委托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人违反法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1.1.2 5.1.1.2 委托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应当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始前书面向咨询人提出,经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4.1.1.3 5.1.1.3 委托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委托人的原因导致变更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4.1.2 5.1.2 对咨询人的要求
4.1.2.1 咨询人在履行义务时,应本着严格工作、热情服务、秉公执行、一丝不苟的原则,运用合同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5.1.2.1 咨询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委托人要求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特殊标准和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咨询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问题的,咨询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 确认。
4.1.2.2 咨询人在履行义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委托人利益和任何第三者的利益,不得泄漏涉及工程的任何机密。
4.1.2.3 咨询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委托人要求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特殊标准和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咨询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问题的,咨询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确认。
4.1.2.4 5.1.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咨询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委托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委托人采纳咨询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
4.1.2.5 咨询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咨询人的原因导致超出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咨询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1.2.3 咨询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咨询人的原因
4.2 5.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保证措施
4.2.1 5.2.1 委托人的保证措施 委托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各项工作。
4.2.2 5.2.2 咨询人的保证措施 咨询人宜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阶段的责任人咨询人宜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专业、各阶段的责任人。
4.3 5.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要求
4.3.1 5.3.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现行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具体成果文件内容和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3 中约定。
4.3.2 5.3.2 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3.3 5.3.3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咨询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和服务期的延长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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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