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运营 样本条款

公交运营. 发行人仍是重庆市市区唯一的公交运营主体。公司公交运营业务主要是公交车和公交站场收入,主要由子公司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负责。公交集团拥有重庆市市区范围内的公交运营权,在重庆市区具有垄断经营优势。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公交线路 771 条,公交车辆 8703 辆,公司客运量达到 14.03 亿人次,营运里程 4.79 亿公里,票款收入 16.48 亿元。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公交线路 780 条,公交车辆 8820 辆,公司客运量达到 11.05 亿人次,营运里程 4.0 亿公里,票款收入 13.45 亿元。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公交线路 774 条,公交车辆 8951 辆,公司客运量达到 12.61 亿人次,营运里程 4.65 亿公里,票款收入 14.38 亿元。 由于公交属公共运输业,涉及政府惠民政策,故公交定价标准需上物价局票价市场听证会,票价现行标准为普通车 1 元,空调车 2 元起步,大部分线路为 1 票制,少数线路按里程计价。 近三年,由于重庆市轨道交通网络的日益完善,公交客流受到一定程度分流,客运量和票款收入小幅减少,而公司拥有的公交线路和公交车辆呈增长趋势,导致亏损金额逐年增大。随着公司对公交线网的优化,公司营运里程呈下降趋势,公交业务仍将处于亏损。 表:2021-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公交运营情况 2021 年度 771 8,703 14.03 4.79 16.48 2022 年度 780 8,822 11.05 4.00 13.45 2023 年度 774 8,951 12.61 4.65 14.38 2024 年 1-3 月 785 8,739 2.93 1.10 3.12
公交运营. 特许经营者将全县城区、城乡、镇村公交运营车辆(含公交旅游线路、高铁专线、省际毗邻线路)进行优化、整合,负责全县公交的运营与管理。班线班次设置、车辆配置等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暂定运力安排100台(含备用运力)。
公交运营. 目前杭州市地面公交市场基本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承担。近年来,公交集团积极推行市场服务营销,实施“科技兴司”战略,通过加大车辆投入、加大科技应用、新辟优化线路,改善服务设施等措施,初步构筑了多种车型配套,快速公交线、准快速线、普通线、专车线、观光旅游线、假日线、通宵线、高峰快车线、小区巴士、公共自行车系统等相结合,基本能满足不同层次出行需求的客运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公交业务主要包括三大方面: 基本公交业务:城区(含主城区、副城中心区和城市边缘区域)的公共汽车业务是目前公交行业最基础的核心业务,目前公司按照“存量不变、增量合作”的思路向杭州城区周边拓展公交线路,2008 年公司完成了余杭区、萧山区公交一体化的建设工作,开通杭州至德清的首条城际公交线路,并继续推进与杭州郊县的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五县市和都市经济圈节点城市安吉、海宁、桐乡、绍兴、诸暨六县市公交一体化工作,配合开通城际公交线路。 截至 2021 年末,空调车拥有量已达 100%,尾气排放达标率为 99.98%;GPS 车载终端在全部运营车辆推广应用,已达 10,375 辆,全市万人平均拥有公交车 拥有率达到 9.97 标台(按常住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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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 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结果公告 3.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3.2 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 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 政务云服务商采购):无

  •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投标客户 端 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 差错处理原则 (1)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 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 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 承諾の義務 (1) 当社は、託送供給契約の申込みがあった場合には、 (2) 3)(4)に規定する場合を除き、承諾いたします。

  • 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