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公司基本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年 3 月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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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年度报告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年 3 月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4 ‌ 公司名称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沃尔德 股票代码 000000.XX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继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934307714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东路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号院 7 号厂房 7-12 东五层 H-03 室 邮政编码 314000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传真 0573-83589015 公司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 所属行业 钻石刀轮及磨轮类产品:C35 专用设备制造;切削刀具类产品:C34通用设备制造:超硬材料及制品、金刚石功能材料类产品:C30 非 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范围 生产金刚石刀具;销售金刚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品、日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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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购买协议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自然人孙建东、赵延军、单玉贵、济南帝软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孙建东出资 75 万元,赵延军出资 100 万元,单玉贵出资 50 万元,济南帝软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75 万元,经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 准于 2010 年 4 月 2 日成立。公司经营期限自 2010 年 04 月 02 日起至长期;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 91371100553369633H;法定代表人:李鹏;注册地址:日照市北园四路与兖州路交汇处;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销售、维修;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电脑耗材销售;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不含网站经营);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家专项许可项目和消费储值及类似业务除外);信息技术外包;普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李鹏。 根据 2011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增加 500 万元,由新股东李胜玉、李鹏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股东的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总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济南帝软软件有 限责任公司 货币 275.00 27.50 孙建东 货币 75.00 7.50 单玉贵 货币 50.00 5.00 赵延军 货币 100.00 10.00 李胜玉 货币 200.00 20.00 李鹏 货币 300.00 30.00 合计 -- 1,000.00 100.00 上述出资业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莒县分所审验,并出具了鲁舜莒会验字(2011)第 A136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济南帝软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27.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李鹏;股东孙建东将其所持本公司 7.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李鹏;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2%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李鹏;股东赵延军将其所持本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毕文绚;股东单玉贵将其所持本公司 5 %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毕文绚;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3%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毕文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鹏 0,000,000.00 07.00 毕文绚 1,800,000.00 18.00 李胜玉 0,000,000.00 05.00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根据 2012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1%的股权转让给股东王宗辉;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1%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厉春;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1%的股权转让给股东王维举;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0.7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毕文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鹏 0,000,000.00 07.00 毕文绚 1,875,000.00 18.75 李胜玉 0,000,000.00 01.25 王宗辉 100,000.00 1.00 厉春 100,000.00 1.00 王维举 10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根据 2013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1%的股权转让给股东王允生;股东李胜玉将其所持本公司 1.8%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毕文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鹏 0,000,000.00 07.00 毕文绚 2,055,000.00 20.55 李胜玉 000,000.00 0.45 王宗辉 100,000.00 1.00 厉春 100,000.00 1.00 王维举 100,000.00 1.00 王允生 10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申请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元,新股东北京天星华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人民币 3.00 元/股认购股本 1,000,000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00 元。上述增资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4)第 07151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30 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 2015 年 5 月本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股,每股增发价格 13.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00,000.00 元,本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39,000,000.00 元。此次增资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 光华审验字(2015)第 13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人民币 1,250,000.00 元。截至 2015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10 日止,本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 股 1,250,000 股,每股增发价格 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 本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此次增资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 13016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根据本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23,2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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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年度报告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公司名称: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度假区北金钟河南 318 室法定代表人:吴义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26,780,587 元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地铁、公路、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垃圾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商品房销售及房屋租赁;对建筑业、设计监理咨询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及咨询;建筑智能化工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的技术及产品);设备租赁;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企业营销策划(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经营期限: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至 二〇二七年五月八日成立日期: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滨海控股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共天津市委津党[2007]2 号文件《关于组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于 2007 3 5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日正式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产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08]6 号批复,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产权无偿划转至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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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收购报告书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年 3 月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中文名称: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静 成立日期: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注册资本:美元 32,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美元 32,000.00 万元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东门中心广场邮 编:518001 组织机构代码:61891153-5互联网址:xxx.xxxxx.xx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谢昭杰联系方式:0755-25890290 所属行业:百货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范围:从事东门中心广场的物业经营及管理,日用百货、金银饰品、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在东门中心广场内经营保龄球室、棋艺室、壁球室、桌球室、器械健身室;在东门中心广场三期 6、7、8 楼经营餐饮业务、烟酒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美发、健身中心;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及非居民个人用外币和外币旅行支票兑换人民币的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及服务;物业租赁;在商店内组织商品的促销活动。许可经营范围:从事茂业商厦百货停车场机动车辆的停放服务;食品的批发、零售;经营餐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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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新疆凯龙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成立,并取得克拉玛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6502000500176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8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曾强,其中,股东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1200 万元,实际出资 720 万元;股东曾强认缴注册资本 600 万元,实际出资 360 万 元;股东董新民认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实际出资 0 万元。 2013 年 3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股东曾强将其持有的 600 万元股权(实际出资 360 万元)、股东董新民将其持有的 200 万元股权(实际出资 0 万元),按原值以货币形式转让给股东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3 年 4 月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 920 万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 2014 年 3 月,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新增注册资本 12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至 3200 万元,经营期限由 10 年变更为长期;2014 年 8 月,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债转股形式新增注册资本 6604 万元,注册 资本由 3200 万元增至 9804 万元;2014 年 12 月,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以货币形式新增注册资本 2296 万元,注册资本由 9804 万元增至 12100 万元。 2015 年 3 月,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曾强变更为肖蓉;2015 年 7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28 日,克拉玛 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2100 万 元增至 12600 万元;同时,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3780 万元股权转让给曾强,转让后,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70%,曾强出资比例为 30%。 2015 年 12 月 15 日,根据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截止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各 股东拥有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41,642,935.27 元,按原实收资本 1:1 的原则折股为人 民币 126,000,0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为 126,000,000.00 元,其余 15,642,935.27 元 记入资本公积。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肖蓉变更为曾强。公司于 2016 年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4 月 15 日取得克拉玛依市工商管理局 换发的 91650200580216296K 号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信用代码。 2016 年 6 月 29 日,股转系统函【2016】4692 号文件,同意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完成股份 初始登记。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 28,000,000.00 股(含 28,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价格 为 3.00 元/股,实际发行的股数为 28,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 元,本期发行之前,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126,000,000.00 元,股本为 126,000,000.00 元。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普通股的方式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00.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54,000,000.00 元,股本为 154,000,000.00 元, 新增资本公积 56,000,000.00 元。 公司现位于克拉玛依市迎宾大道 69-1107 号,注册资本 15,400.00 万元。 本公司主要从事放空天然气的净化、回收及综合利用;天然气主动力服务;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甲烷)批发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30 日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本公司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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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设备转让协议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 公司名称 南京电研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邓绍龙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3 11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4 24 日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20191716268870P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柳工业园柳州北路 29 号 营业期限 1999 8 11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24 日至无限期 经营范围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生产销售自研产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和轿车)、通讯器材、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 (含嵌入式软件)开发及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邓绍龙 900.00 18.00% 新疆安通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16.00% 南京金萱瑞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0.00% 何方 450.00 9.00% 王自立 450.00 9.00% 吴银福 300.00 6.00% 刘丽华 300.00 6.00% 陈濛 300.00 6.00% 马逸雯 250.00 5.00% 吴健 250.00 5.00% 吴凯 150.00 3.00% 刘浩 150.00 3.00% 谢苏琨 90.00 1.80% 欧阳辉 60.00 1.20% 吴唐进 50.00 1.00% 合计 5,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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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姚洪、王伟英、裘忠富发起设立,于 2005 ‌ 公司名称: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东方网力 股票代码: 300367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0 3 9 18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干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 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68244088Q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5,100 万元,股份总数 5,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534,95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465,05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5 日 法定代表人: 赵永军 注册资本: 85,544.5172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00 号世宁大厦 0 层 000 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0000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0 号望京 XXXX 塔二 X 座 00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00000 董事会秘书: 张晨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10-82328940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安防工程设计;制造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本公司属化工行业。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催化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炭载类催化剂、三苯基膦羰基乙酰丙酮铑、有色金属催化剂、精细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贵金属催化剂的加工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江西凯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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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