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问题的约定 样本条款

关于增值税问题的约定. (1)对于本信托已列明的信托费用(例如受托人收取信托报酬、保管人收取资产保管服务费等)产生的增值税,由各收款方自行承担并缴纳。
关于增值税问题的约定. (1)对于本计划已列明的资产管理业务费用(例如管理人收取管理费、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等)产生的增值税,由各收款方自行承担并缴纳,(2)对于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文)及《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 号文)及其后续颁布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若有)中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而需缴纳的增值税,管理人按规定需缴纳的该部分增值税由委托财产承担,具体缴纳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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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対価の支払 第10条 甲は、業務完了後、乙から適法な支払請求書を受理した日から30日(以下「約定期間」という。)以内に対価を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建设发展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712,591,45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96%。本次公司与建设发展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关联信息披露 如产品投资于产品管理人或托管机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其控股的机构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将及时公告。

  • 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 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319054963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00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0 楼 东北侧和 0 楼 法定代表人:王徐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以下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