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贷款 样本条款
关于存贷款. (a) 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除符合前述外,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b)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含贴现、融资租赁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除符合前述外,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乙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关于存贷款. 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也应不低于甲方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通常、公允利率。
关于存贷款. (1) 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2)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关于存贷款. (1) 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 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含票据贴现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关于存贷款. (1) 甲方吸收乙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甲方吸收乙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也应参照甲方吸收中国国新其他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并且甲方吸收乙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相应的市场利率或甲方吸收中国国新其他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孰高者为准)。
(2) 甲方向乙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甲方向乙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参照同等条件下甲方向中国国新其他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同等条件下甲方向乙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得高于相应的市场利率。
关于存贷款. 甲方吸收乙方存款和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存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关于存贷款. (1) 国新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指境内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国新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 也应参照国新财务吸收其他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并且国新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相应的市场利率及国新财务吸收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子公司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孰高者为准)。
(2) 国新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国新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参照国新财务向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子公司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并且国新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不得高于相应的市场利率及国新财务向中国国新其他子公司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孰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