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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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新型智能军工产品研发制造合作协议, 智慧应急抢险系统与智慧矿山系统开发合作协议, 燃料电池专用车辆研发制造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一) 截至本公告日,最近三年公司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及其他合作方基于河南省新乡市优良的风光资源及完备的电池产业链,与新乡市人民政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新乡市注册平台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关联方三峡能源及相关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新能”)与三峡能源、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万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务远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无限方程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公司设立协议》,在河南省新乡市注册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其中天润新能出资比例为10%,即天润新能出资金额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编号:2021-052)。 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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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项目投资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协议列示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1 2021 年 5 月 20 日 公司与周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新 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正常履行中 2 2021 年 6 月 19 日 公司与柘荣县人民政府签署《新 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正常履行中 3 2021 年 6 月 19 日 公司与古田县人民政府签署《新 能源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协议正常履行中 4 2021 年 7 月 10 日 公司与屏南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正常履行中。11 月 25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闽电 (屏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福 建创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闽电(屏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 董-16)。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没有发生股份减持情况,直接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持有本公司股份 62,168,072 股(占本公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两次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9,15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10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10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临-62)。 股,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9 日满 36 个月的限售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申请解除限售,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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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协议名称 协议对方 披露日期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4 日 双方暂未就具体项目开展合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5 月 2 日、2022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深圳资本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6,047,248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8.95%)以人民币 6.64 元/股的 价格协议转让给美的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5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选择权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因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饶陆华持有的 136,523,474 股公司股票作价 752,244,341.74 元,交付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2022 年 11 5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6 日,上述以股抵债事项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后,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 54,630,5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8%,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 161,520,3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7%。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因执行案件需要,公司董事黄幼平女士所持公司 580 万股股份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胜出,该 580 万股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2022 年 5 月 27 日,持有公司 161,520,328 股股份的股东万向信托股份公 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了 28,166,300 股公司股份,本次变动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 133,354,0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47%。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持有公司股份 133,354,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7%)的股东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14,083,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该减持计划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来三个月内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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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Letter of Intent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为充分发挥和集聚双方资源优势,在满足双方各自核心诉求的基础上展开深度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双方于 2021年12月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公司与上海燧原科技有限公司,双方拥有着各自的品牌和资源优势,经友好协商,本着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专长,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于 2023年4月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上海燧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推动双方全面的业务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的、具有建设性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相互为对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3年6月1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4、 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依托“东数西算”甘肃节点的核心枢纽地位,利用甘肃省内绿电供应的资源优势,携手打造算力网络、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高地,以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3年7月7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5、 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详见2023年7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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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签订日期 合作方 目前的进展情况 2020年4月7日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正常推进,已签署内容合作协议、内容运营支 撑合作协议、内容安全支撑合作协议等。 2020年5月6日 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正常推进,已签署版权代理合作协议等。 2020年12月6日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受教育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市场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影 响,目前该项目已暂停。 2022年9月26日 北京为快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正常推进过程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主要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股份减持计划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谢广才、董事张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京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锐志、副总经理张伟丽计划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01,333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12%。截至2022年12月30日,董事张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44,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04%;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锐志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京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7%。 董事张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锐志计划在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49,1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并发起新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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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签署时间 协议对方 框架协议名称 截至目前进展 2019 年 11 月 24 日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原名“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履行中 2020 年 12 月 8 日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在履行中 2021 年 3 月 28 日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合作协议》 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 协议》在履行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湖南宜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郴州宜章电子特种 气体项目投资合同书》 该《郴州宜章电子特种 气体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持股 5%以上股东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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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实施情况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
1 公司与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 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年12月16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2 公司与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菁英时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浏阳菁阳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 2020年4月24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3 公司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门子”)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7月20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2、 本战略合作性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 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公司副董事长梁燕生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70,0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2%。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截止2020年12月4日,梁燕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7,1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12%,占其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853%。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144),持公司股份22,861,9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4%)的股东中合盛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861,9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4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上述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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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与玻利维亚锂业局及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为了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玻利维亚锂业局及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提升各自领域的影响力,在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方案》。目前该合作因 2020 年度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已战略撤出新能源业务等原因,无法进一步推进。
2.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 理计划、南方资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董事、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未 有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如有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广 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招商银行-博源恒丰资产管理计划、南方资 本-宁波银行-蓉胜超微定向增发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各自所持 295,358,647 股、 98,452,883 股、73,839,661 股限售股份于2021 年4 月26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少数股东同意质押股权的说明 珠海蓉胜少数股东珠海朋望和珠海盈望为促进公司与杭州益利素勒拟签署的《关于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执行,同意将其所持珠海蓉胜合计 12.6001%股权质押给杭州益利素勒,作为诚意金退还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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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青岛国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与青岛国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蓝谷管理局的更进一步合作。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情况,亦不存在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平顶山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6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44%;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4、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平顶山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41,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在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减持不超过 2,361,0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1,180,5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平顶山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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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股东名称 披露日期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 (S.&F. TRADING CO. (H.K.) LIMITED) 2021 年 6 月 11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021 年 8 月 24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2 10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021 年 12 10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8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ED) 2021 年 11 6 月 2 日、2022 15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2021 年 12 8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6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021 年 9 月 13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021 年 10 月 8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监高人员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况;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如下公告: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未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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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Hardware Supply Agreement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监高人员没有股份减持情况;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如下公告: 股东名称 披露日期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 (S.&F. TRADING CO. (H.K.) LIMITED) 2020 年 9 月 11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2020 年 11 月 19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 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0)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ED) 2020 年 9 月 14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2020 年 11 月 21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 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2)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未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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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性采购合同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广州棒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意推动公司收购标的公司股份,经友好协 商,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2018 年 12 月 5 日,交易双方签署了 《股权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情请参见 2018 年 11 月 29 日、2018 年 12 月 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全资子公司中捷科技与浙江苏强格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详情请参见2021年6月1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该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055),公司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沅熙”)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宁波沅熙于2021年10月14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4,133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01%)分别转让给张增平、黄卿仕、许聪明。前述协议转让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完成。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宁波沅熙持股比例由16.42%减少至10.41%。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因宁波沅熙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拟对宁波沅熙质押的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将导致被动减持。东方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平仓,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 面计划或变动公司股份的通知。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本次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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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协议书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签署时间 协议对方 框架协议名称 截至目前进展 2019 年 11 月 24 日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湖南省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履行中 2020 年 12 月 8 日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 履行中 2021 年 3 月 28 日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在履 行中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湖南宜章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 《郴州宜章电子特种气体 项目投资合同书》 该《郴州宜章电子特种气体 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履行中 2022 年 6 月 26 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工业二氧化碳气体供销 (合作)框架协议》 该《工业二氧化碳气体供销 (合作)框架协议》在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持股 5%以上股东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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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项目入园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协议名称 披露情况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合作协议》 2019 年 1 月 2 日的《关于发起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4)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金陵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指定主体、横琴新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发起设立华软科技金融科技 产业并购基金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已召开会议 决定终止合作,详见《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1) 《合作意向书》 2021 年 6 月 25 日的《关于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9) 公司与湖北葛化华祥化学有限公司计划就氯碱下游产品开展业务合作 正常履行中 《重大资产出 2021 年 12 月 4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舞 正常履行中 售意向协议》 日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87) 福科技出售所持有的倍升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3.33%股权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在本《合作意向书》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11 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9),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吴加兵先生计划在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1 月
1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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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意向书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1 腾讯科技 ( 深圳)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 年 8 月 27 日 详见《关于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正常履行中
2 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2020 年 6 月 9 日 详见《关于与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正常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2020 年 11 5 月 2 日、2022 21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20 年 12 7 月 3 日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情况相应发生变动。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公司于 2020 年 11 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31 日披露了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蔡福春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截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8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日,蔡福春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施 完成,减持股份数量为 163,600 股,减持比例为 0.1099%,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等相关公告。088)。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41 敏行电子 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2,160,200 1.223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罗瑞发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 1,268,450 0.9634
3 王明宽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75,000 0.0415 4 李娜 0,000,000 0.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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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实施情况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
1 公司与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 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年12月16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2 公司与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菁英时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浏阳菁阳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 2020年4月24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2、 本战略合作性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 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公司副董事长梁燕生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70,0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2%。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2)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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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1 腾讯科技 ( 深圳)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 年 8 月 27 日 详见《关于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正常履行中
2 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2020 年 6 月 9 日 详见《关于与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正常履行中 3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 有限公司 合作框架协议 2020 年 9 月 23 日 详见《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00) 正常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日披露了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敏行电子减持股份数量为 1,805,600 股,减持比例为 0.9996%,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12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日披露了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4)。本次减持计划王明宽减持股份数量为 1,017,300 股,减持比例为 0.56%,李娜减持股份数量为 790,000 股,减持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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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Intent Letter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2019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1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95),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2019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2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102),公司与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4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054)等相关公告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6),公司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5)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TY2022-39),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 过程中。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本协议签署签前三个月内持股发生变动的通知。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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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没有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框架性协议)。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本日常经营合同(框架性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 份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2021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9),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本次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067),持公司股份34,292,9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44%)的股东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盛汇峰智能1号结构化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股东中合盛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292,9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8.4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本次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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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协议内容 进展情况 2018 年 4 月 16 日 《藤县蒙娜丽 莎陶瓷 生产项 目合作 意向书》 详见 2018 年 4 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藤县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8 日与藤县人民政府签署了《藤县蒙娜丽莎陶瓷生产项目投资合同》,截至目前,4 条生产线已正式投产,剩余 7 条生产线按原计划有序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9 日、2020 年 4 月 14 日、 2020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同及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关于藤县蒙娜丽莎陶瓷生产项目部分生产线试运行及投产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及 《2019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二十、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董事陈峰先生、高管副总裁刘一军先生和财务负责人谭淑萍女士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均为 9.18 万股,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正在办理,除此之外,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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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主要情况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框架协议主要内 容 截至目前的执行 情况 是否和预期存 在差异 2021年3月22 日 《关于签署购销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 的 进 展 公 告》 公司与青岛青水津膜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总价人民币1.1236亿元的膜组件单元及相应技术服务的《购销框架 协议》 履行中 否 2021年6月7日 《 关 于 控 股 股 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投资框架 协议>暨 天津工业大学资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共青城航科 国惠环保产业投 履行中 否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津膜工程”)三方于2021 年6月 7 日 签 订 了 《天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共青城航科国惠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 各方同意投资方通过增资等合法方式取得津膜工程不低于51%的股权 ,从而取得对上市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津膜科技于 2021 年 9 10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根据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5,103,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华益公司自 2022 年 11 2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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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序号 合作方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披露时间 截止目前 执行情况 1 江西济民可信集 深度推进研产销全方位合 2021-3-18 正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作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 享、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2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就战略采购、创新应用和资本合作等方面达成了深度战略合作关系 2021-7-13 正常履行 3 联邦制药( 内蒙古)有限公司 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经营公司”,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开展兽药领域战略合作,争取在兽药领域建立技术、生产与市场全 方位的竞争力。 2021-7-27 正常履行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日,公司股东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森化学”)吸收合并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康裕”)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吸收合并前,埃森化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横店康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560,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埃森化学和横店康裕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吸收合并后,埃森化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683,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发生变化。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董监高持股均未发生变动。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解限售及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限售股解限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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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 号 协议名称 合作对方 披露日期 履行情况 1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8/19 正常履行中 2 《共建共推汽车制造工业云平 台的框架协议》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 公司 2020/8/19 正常履行中 3 《关于共建腾讯云(惠山)工业云基地的合作协议》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2020/8/19 正常履行中 4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广州华胜科技信息服务有限 公司 2020/10/20 正常履行中 5 《乘用车延保项目战略合作协 议》 广州华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 2021/5/27 正常履行中 6 《投资兴办退役动力电池、锂电池梯次利用及三元前驱体生产 项目合同书》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6/29 正常履行中 7 《合作框架协议》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9/10 正常履行中 8 《战略合作协议》 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 有限公司 2021/9/25 正常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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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监高人员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况;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具体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如下公告: 股东名称 披露日期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 (S.&F. TRADING CO. (H.K.) LIMITED) 2021 年 6 月 11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021 年 8 月 24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年 9 月 28 日-2022 10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2) 2021 年 10 月 8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16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ED) 2021 年 11 6 月 2 日、2022 15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021 年 9 月 13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021 年 10 月 8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2021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100)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未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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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性采购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山东水发浩海优发碳 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 2022 年 5 月 24 日 已终止 山东帅克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备忘录》 2022 年 9 月 21 日 2023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战略 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3-051 邳州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合作框架协议》 2023 年 5 月 12 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为 2023-121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广东肇庆市高要现代农业文化旅游投 资有限公司 《投资框架协议书》 2023 年10 月 13 日 2024 年 1 月 02 日披露了《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3-127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 2023 年12 月 19 日 正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与山东水发浩海优发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自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就合作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但未签署实质性正式协议。故结合发展战略 及经营等实际情况,终止原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3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024)。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4、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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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框架协议书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22.7.14 《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 架协议》 三阶段交易已经实施完成,部分 尾款收回在推进中 2 2023.4.28 《基于国家“东数西算”重大战略时空大数据云中心系统工程核心建设单位共同签署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已与相关合作方共同设立玄度时空云科技( 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时空大数据系统工程的总领单位,总领系统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投融资、关键技术攻克、产品服务联合创新、构建时空大数 据产业新生态。 3 2023.6.12 《半导体级抛光片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金华浦江抛光片基地项目于 2023年底启动建设开工,目前厂房已经 结顶。 4 2024.5.1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零创众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 协议》 双方就进一步合作事项尚在谈判沟通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3、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 的计划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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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协议名称 协议对方 披露日期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4 日 双方暂未就具体项目开展合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5 月 2 日、2022 2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深圳资本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6,047,248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8.95%)以人民币 6.64 元/股的 价格协议转让给美的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5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选择权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因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饶陆华持有的 136,523,474 股公司股票作价 752,244,341.74 元,交付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2022 年 11 5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6 日,上述以股抵债事项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后,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 54,630,56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8%,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 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 161,520,3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7%。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因执行案件需要,公司董事黄幼平女士所持公司 580 万股股份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胜出,该 580 万股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2022 年 5 月 27 日,持有公司 161,520,328 股股份的股东万向信托股份公 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了 28,166,300 股公司股份,本次变动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 133,354,0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47%。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持有公司股份 133,354,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7%)的股东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 37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14,083,4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该减持计划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来三个月内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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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一) 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进展情况 1 江苏保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新能源业务合作协议书》 2022-12-09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正常履行中 2 中科唐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2022-12-09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 告 编 号 : 2022-043) 正常履行中 3 大族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意向协议》 2023-02-08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6) 正常履行中 4 上海融和元储能源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3-02-27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07) 正常履行中
(1二)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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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备忘录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一)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最近三年公司未签订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二)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2022年1月29日-2022年7月2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55,898,624 股 。 公 司 于 2022 年 11 7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截止2022年7月29日,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减持11,303,412股,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东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2022年8月20日-2023年2月1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898,624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常州恒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减持股份。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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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股东名称 披露日期 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 (S.&F. TRADING CO. (H.K.) LIMITED) 2020 年 9 月 11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2020 年 11 月 19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 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0)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劲达企业有限公司(REAL TACT ENTERPRISE LIMITED) 2020 年 9 月 14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7) 2020 年 11 月 21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 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2)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监高人员没有股份减持情况;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如下公告: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未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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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框架性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22 年 1 月 4 日 甲方:三峡启航(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圣元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福建省海上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 议》 协议生效,正常推进 中。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如下: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下列股东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3 月17 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76,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截至 2022 年 11 3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 日,深创投及其一 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期限已届满,实际累计减持股份数为 9,566,611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3.5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3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17 日和 3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013)。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首发限售股解禁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若未来三个月内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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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签署时间 协议对方 框架协议名称 截至目前进展 2019 年 11 月 24 日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 名“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 该《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在履行中 2020 年 12 月 8 日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 该《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在履行中 2021 年 3 月 28 日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合作协议》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履行中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在本合同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18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有限合伙)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05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不排除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持股 5%以上股东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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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合同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实施情况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
1 公司与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 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年12月16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2 公司与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菁英时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浏阳菁阳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 2020年4月24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3 公司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签 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7月20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4 公司与与中北大学签署共建物流 搬运机器人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议书 2020年12月23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本战略合作性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持公司股份 34,292,9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44%)的股东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盛汇峰智能1号结构化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股东中合盛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292,9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4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本次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持公司股份19,800,1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31%)的股东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3月1日至 2021年7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4,065,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收到菁英时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暨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65,0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减持比例达1%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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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列示如下: 1 2021 年5 月 13 日 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签署《关于 建设 20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履行中 2 2021 年4 月 30 日 与大方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履行中 3 2021 年2 月 24 日 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签署《关于 投资 15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和 履行中 《关于投资 50 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 议》 4 2021 年1 月 29 日 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与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 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履行中 5 2020 年1 月 18 日 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与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 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已履行完毕 6 2019 年4 月 12 日 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 协议已履行完毕 7 2018 年8 月 31 日 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 框架协议》 协议已履行完毕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没有发生股份减持情况,直接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直接持有限售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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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在审议签署本框架协议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持股 5%以上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7 月 3 日、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总数过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6)、《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7)、《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此之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没有发生变动。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控股股东中驰惠程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情况如下: 因司法裁定生效执行,公司控股股东中驰惠程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05.7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交易的,于2021年7月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交易的,于2021年7月1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7月2日,中驰惠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16,0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控股股东减持计划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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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2019 年 11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恩捷”)与 LG Chem,Ltd 签订《购销合同》,基于双方合作意愿,为了能够持续且稳定地长期合作,就采购锂电池隔离膜产品事宜签署了《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 6.17 亿美元,合同期限为 5 年。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号)。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2021 年6 月9 日,上海恩捷与 Ultium Cells, LLC 签订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约定自合同签订日至 2024 年末 Ultium Cells, LLC 向上海恩捷采购 2.58 亿美元以上的锂电池隔离膜。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号)。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2021 年 11 8 月 2 日,公司与李晓明(代表李晓明家族)、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胜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JOT Automation Ltd 签订《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 JOT Automation Ltd 之收购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拟与李晓明家族成员、胜利精密及其子公司签署<关于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和 JOT Automation Ltd之收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号)。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与苏州胜利精 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李晓明家族成员、胜利精密及其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公告编号:2021-054)等相关公告152 号)《关于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号)。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公司与 Xxx Xx、Xxxx Xxxxx 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和 2021 年 6 月 22 日签订《关于收购购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Yan Ma、Xxxx Xxxxx 持有的上海恩捷 3.25%股权及 1.53%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编号:2021-106 号)等。该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3(5) 2019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胜利精密持有的苏州捷力 100%股权事宜达成初步意向,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胜利精密签订<关于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号)。该事项已完成, 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6)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殷洪强、Xxx Xxx Xxxxx 签订《关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分别收购 Xxx Xxx Xxxxx 和殷洪强分别持有的上海恩捷 4.30%股权和 0.84%股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号)。该事项已完成,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7)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意向协议》,公司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购买云天化集团所持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936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54.76%)。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号)。该事项已完成,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Xxx Xx、Xxxx Xxxxx 持有的上海恩捷 3.25%股权及 1.5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复牌之日(即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此之外,公司目前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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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签订日期 合作方 截止目前执行情况 2021年1月25日 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正在推进中。 2021年1月25日 上海七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正在推进中。 2020年12月6日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项目正在推进中。 2020年5月6日 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正在推进中,已签署版权代理合作协议。 2020年4月7日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正在推进中,已签署内容合作协议、版权合作协 议等。 2018年6月20日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正在推进中,已签署天翼阅读的CP协议、中国电信全国积分平台“翼积分”通用积分平台虚拟商品合 作框架协议。 2018年6月6日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正在推进中,已签署连续短视频合作协议,多部 微短剧已上线。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股东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及计划 2021年1月21日,公司收到董事张帆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谢广才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京京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谢广才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公司董事张帆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9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京京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9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实际减持。 2021年1月2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启迪华创分别与上海阅文、深圳利通签订了《启迪华创与上海阅文关于中文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启迪华创与深圳利通关于中文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启迪华创拟将其持有的72,729,53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上海阅文、深圳利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建水文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睿公司”)与上海七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七猫”)签订了《文睿公司与百度七猫关于中文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文睿公司拟将其持有的36,364,766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百度七猫。上述协议转让后,上海阅文、深圳利通将分别持有公司36,364,766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百度七猫将持有公司36,364,7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目前股份转让及交割手续正在办理过 程中。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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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其他框架协议。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2024 年 11 4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睿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昀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睿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钊投资”)转让了 1,270,61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本次股份转让系睿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睿钊投资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未导致睿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后,睿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380,6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2024 年 11 5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公告编号:2024-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26),公司监事齐家辉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 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0%。本次增持后,齐家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 除上述事项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情况。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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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为盘活公司资产,解决公司高息债务问题,降低财务费用,2021年4月26日,永晟新能源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就中核汇能有意收购永晟新能源持有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围场5万光伏项目)、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永新2万光伏项目)、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余3.5万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事在深圳市签署了《兆新能源项目资产包合作框架协议》,初步拟定项目交易总价如下: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河北围场 5 万光伏项目) 50 4.1 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永新 2 万光伏项目) 20 1.3 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余 3.5 万光伏项目) 35 3.0 截至公告披露日,永晟新能源与中核汇能已签署框架协议,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当中。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监事林烨先生因其自身资金周转需求,计划自《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029)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3%,减持价格视减持时市场价格而定。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86,007,100股,陈永弟先生承诺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自2020年5月30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锁定期至2021年5月29日,并承诺在2021年5月29日前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9)。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解除限售计划安排。
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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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sset Sale Framework Agreement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披露时间 合作方 公告名称 合作进展 2018年6月29日 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拟签署合作 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已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项目落实。 2020年9月19日 惠州湾东智谷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后意向交易主体变更为惠州市百利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宏创投”),现交易主体变更为百宏智远,为百利宏创投 持股50%的子公司。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计划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个月内均未买卖公司股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邓子长先生自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共计减持公司股份47,883,170股,占公司总股本6.0603%,其中包含邓子长先生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的24,493,371股(占公司总股本3.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邓子长先生一致行动人邓子权先生自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共计减持公司股份4,04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16%。 邓子长先生及邓子权先生未来三个月内将按照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 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实施减持计划。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自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李映红女士自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14,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9%; 李细初先生自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6,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3%; 聂向红女士自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5,91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134%。 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内将按照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等相关公告113)实施减持计划。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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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