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样本条款

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经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7 年 1 月 6 日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 (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1 号文核准。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
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1、 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 公司债券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获得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 [2020]11 号),同意发行人注册不超过 100 亿元、期限不超过 20 年期的公司债券。 2、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43 号)注册。
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1、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省交建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8﹞431 号)文件审批通过。 2、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拟分期发行。 3、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56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农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师国资发﹝2015﹞14 号)文件审批通过。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03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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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有效 本合同所指合法有效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判定依据。

  •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 年龄性别错误; (4) 未还款项; (5) 合同内容变更; (6) 联系方式变更; (7) 争议处理; (8) 保险事故鉴定。

  •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匹配性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与理财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 催繳股款 在該等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獲發不少於十四(14)個足日的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有關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份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惟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有關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

  • 条件付の入札 予決令第72条第1項に規定する一般競争に係る資格審査の申請を行った者は、競争に参加する者に必要な資格を有すると認められること又は指名競争の場合にあっては指名されることを条件に入札書を提出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当該資格審査申請書の審査が開札日までに終了しないとき又は資格を有すると認められなかったとき若しくは指名されなかったときは、当該入札書は落札の対象とし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