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损失的义务. 由于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遭受损失的威胁,该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减轻损失的义务. 12.4.1.乙方应始终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以减轻或降低乙方和甲方因变动而花费的支出和发生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再委託費 共同実施費について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委託料 第4条 委託料は、金 円(うち取引に係る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の額 金 円)とす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6、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