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惠宸 样本条款

凯撒惠宸. 根据凯撒惠宸现持有的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于 2015 年 1 月 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10017130),并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查询日期:2015 年 4 月 5 日),凯撒惠宸设立于 2007 年 2 月 26 日,住所 为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 10 号 1201 内 12A03C,法定代表人为陈小兵,注册资 本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营业期限为自 2007 年 2 月 26 日至 2027 年 02 月 25日。 经查验,凯撒惠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凯撒同盛现持有其 100%的股权。 根据北京凯撒现持有的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注册号:000000000000000),并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查询日期:2015 年 4 月 5 日),北京凯撒设立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 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 10 号 1107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小兵,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销售体育用品、工艺品;会议服务”,经营期限为 2011 年 3 月 28 日至 2031 年 3 月 27 日。 经查验,北京凯撒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凯撒旅游现持有其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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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8.0860 7.2774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9.1414 8.2273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8.6057 7.7451 经充分考虑华北制药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7.2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0,804,7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实施完毕。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调整为 7.25 元/股。

  • 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确保核对一致。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 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代金の支払 第5条 発注者は、適正な請求書を受理後、原則として検収の翌月末までに代金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 账目核对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各项银行存款投资余额及应计利息。

  •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0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0 号院 0 号楼邮政编码:000000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1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 免赔额 第十二条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 间申购实行 T+2 日清算,赎回实行 T+3 日清算。